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520

520.“众水的第三

520.“众水的第三部分变为苦艾”表示在理解和教义上,一切真理都变成这样。这从“第三部分”和“苦艾”的含义清楚可知:“第三部分”是指所有或全部,在此是指在理解和教义上的一切真理,因为它论及“河”和“众水的泉源”,“河”和“众水的泉源”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和取自圣言的教义;“第三部分”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苦艾”是指与邪恶之虚假混杂的真理,如前面所解释的。这清楚表明,“第三部分变为苦艾”表示一切真理在理解和教义上都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当生活的邪恶,也就是通奸、淫行、杀人、各种仇恨、敌意、为了利益而不义、巧妙而秘密的盗窃和抢劫、狡猾、欺骗,以及具有类似性质的其它邪恶,被圣言的字义确认时,以及当宗教虚假通过这些手段被那些处于自我之爱,因而处于自我聪明的骄傲之人支持时,真理就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那时真理之所以与邪恶之虚假混杂,是因为圣言的一切事物都是真理,但当它们被应用并利用来确认生活的邪恶和宗教的虚假原则时,圣言的真理就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并且通过这种方式,真理本身不再是真理,而是被歪曲的真理,被歪曲的真理本身就是虚假。为叫圣言字义的真理可以继续是真理,它们必须被应用于确认生活的良善和宗教的真实原则;它们若被拉到一边,偏离了这种应用的目的,就不再是真理,因为它们里面没有对真理的感知。对真理的感知来自良善,而非来自邪恶。

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良善与真理的一个婚姻;因此,如果圣言的真理里面没有来自感知它们的那个人的良善,那么真理就没有配偶,可能会被应用于各种恶欲和各种虚假原则,从而变成邪恶之虚假。通过这种方式,圣言的真理被所有出于自我之爱而处于自我聪明的骄傲之人歪曲了。因为源于自我之爱的各种邪恶,因而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的各种虚假从内在掌权;而外在,就是言语和讲道里面却有来自圣言的真理,这些真理在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人听来像真理,但就说话或讲道的那个人而言,它们从内层或里面充满各种虚假。对这些人来说,圣言的真理就像一个纯净而发光的器皿,但这器皿里面盛的却是污水;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人不能透过器皿看到这些污水,但天堂天使却看得很清楚。


揭秘启示录 #128

128.“仁爱、事奉

128.“仁爱、事奉”表被称为仁爱及其行为的属灵情感。“仁”是一种属灵的情感,因为仁就是对邻之爱,对邻之爱就是这种情感。“事奉”(Ministry)是仁的行为,因为在圣言中,那些行仁爱之事的人就被称为“仆役”(ministers)。拜神的人有时被称为“用人”(或仆人servant),有时被称为“仆役”。凡处于真理的人,都被称为“神的用人”;凡处于良善的人,都被称为“神的仆役”。这是因为真理服侍良善,良善事奉真理。凡处于真理的人,都被称为“用人”(或仆人servant)(参看3节);凡处于良善的人,都被称为“仆役”。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可知:
你们倒要称为耶和华的祭司,我们神的仆役。(以赛亚书61:6)
我与事奉我的祭司利未人所立的约绝不能废弃。(耶利米书33:21)
他们之所以被称为“仆役”(ministers),是因为“祭司”代表主的神性良善。
你们作祂的诸军,作祂的仆役,遵行祂旨意的,都要称颂耶和华!(诗篇103:21)
耶和华以风(spirits)为使者,以火焰为仆役。(诗篇104:4)
作为“风”的“使者”是指那些处于真理的人,作为“仆役”的“使者”是指那些处于良善的人;“火焰”还表示爱之良善。耶稣说:
谁要为大,就必作你们的仆役;谁要为首,就必作你们的用人。(马太福音20:26-27; 23:11-12)
“仆役”在此论及良善,“用人”则论及真理。以下经文中的“事奉”和“仆役”所表相同(以赛亚书61:6;约翰福音12:26;路加福音12:37等)。因此,很明显,“仁爱、事奉”表属灵情感及其行为。因为良善属乎仁,真理属乎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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