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20.“众水的第三部分变为苦艾”表示在理解和教义上,一切真理都变成这样。这从“第三部分”和“苦艾”的含义清楚可知:“第三部分”是指所有或全部,在此是指在理解和教义上的一切真理,因为它论及“河”和“众水的泉源”,“河”和“众水的泉源”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和取自圣言的教义;“第三部分”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苦艾”是指与邪恶之虚假混杂的真理,如前面所解释的。这清楚表明,“第三部分变为苦艾”表示一切真理在理解和教义上都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当生活的邪恶,也就是通奸、淫行、杀人、各种仇恨、敌意、为了利益而不义、巧妙而秘密的盗窃和抢劫、狡猾、欺骗,以及具有类似性质的其它邪恶,被圣言的字义确认时,以及当宗教虚假通过这些手段被那些处于自我之爱,因而处于自我聪明的骄傲之人支持时,真理就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那时真理之所以与邪恶之虚假混杂,是因为圣言的一切事物都是真理,但当它们被应用并利用来确认生活的邪恶和宗教的虚假原则时,圣言的真理就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并且通过这种方式,真理本身不再是真理,而是被歪曲的真理,被歪曲的真理本身就是虚假。为叫圣言字义的真理可以继续是真理,它们必须被应用于确认生活的良善和宗教的真实原则;它们若被拉到一边,偏离了这种应用的目的,就不再是真理,因为它们里面没有对真理的感知。对真理的感知来自良善,而非来自邪恶。
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良善与真理的一个婚姻;因此,如果圣言的真理里面没有来自感知它们的那个人的良善,那么真理就没有配偶,可能会被应用于各种恶欲和各种虚假原则,从而变成邪恶之虚假。通过这种方式,圣言的真理被所有出于自我之爱而处于自我聪明的骄傲之人歪曲了。因为源于自我之爱的各种邪恶,因而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的各种虚假从内在掌权;而外在,就是言语和讲道里面却有来自圣言的真理,这些真理在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人听来像真理,但就说话或讲道的那个人而言,它们从内层或里面充满各种虚假。对这些人来说,圣言的真理就像一个纯净而发光的器皿,但这器皿里面盛的却是污水;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人不能透过器皿看到这些污水,但天堂天使却看得很清楚。
121.“并赐他一块白石”表赞同并与良善结合的真理。“一块白石”之所以具有这样的含义,是因为过去人们收集小石头来投票表决,而白石表赞同票。“白石”之所以表赞同的真理,是因为“白”论及真理(167, 379节)。所以,“白石”表赞同良善的真理,以及与良善结合的真理,因为良善吸引真理,与之结合。凡良善无不爱慕真理,并与诸如与其一致的真理结合,尤其是属天之爱的良善;这种良善与真理以合而为一的方式进行结合。因此,他们唯独通过良善来看待真理。这些人就是那些“律法写在心上”的人所指的。论到他们,耶利米书上记着说:
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当中,写在他们心上;他们各人不再教导自己的邻舍和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耶和华,因为所有人都必认识我。(耶利米书31:33-34)
第三层天的所有天使都是如此。他们不通过任何记忆谈论真理,而是一听到别人谈论真理,尤其在阅读圣言时,就能清楚看到它们。原因在于,他们处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本身中。那些在世时唯独靠近主,并因遵行圣言的真理而做出善行之人就会变得如此。关于他们的一些情况,可参看《天堂与地狱》(25-26, 270-271节)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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