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20.“众水的第三部分变为苦艾”表示在理解和教义上,一切真理都变成这样。这从“第三部分”和“苦艾”的含义清楚可知:“第三部分”是指所有或全部,在此是指在理解和教义上的一切真理,因为它论及“河”和“众水的泉源”,“河”和“众水的泉源”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和取自圣言的教义;“第三部分”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苦艾”是指与邪恶之虚假混杂的真理,如前面所解释的。这清楚表明,“第三部分变为苦艾”表示一切真理在理解和教义上都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当生活的邪恶,也就是通奸、淫行、杀人、各种仇恨、敌意、为了利益而不义、巧妙而秘密的盗窃和抢劫、狡猾、欺骗,以及具有类似性质的其它邪恶,被圣言的字义确认时,以及当宗教虚假通过这些手段被那些处于自我之爱,因而处于自我聪明的骄傲之人支持时,真理就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那时真理之所以与邪恶之虚假混杂,是因为圣言的一切事物都是真理,但当它们被应用并利用来确认生活的邪恶和宗教的虚假原则时,圣言的真理就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并且通过这种方式,真理本身不再是真理,而是被歪曲的真理,被歪曲的真理本身就是虚假。为叫圣言字义的真理可以继续是真理,它们必须被应用于确认生活的良善和宗教的真实原则;它们若被拉到一边,偏离了这种应用的目的,就不再是真理,因为它们里面没有对真理的感知。对真理的感知来自良善,而非来自邪恶。
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良善与真理的一个婚姻;因此,如果圣言的真理里面没有来自感知它们的那个人的良善,那么真理就没有配偶,可能会被应用于各种恶欲和各种虚假原则,从而变成邪恶之虚假。通过这种方式,圣言的真理被所有出于自我之爱而处于自我聪明的骄傲之人歪曲了。因为源于自我之爱的各种邪恶,因而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的各种虚假从内在掌权;而外在,就是言语和讲道里面却有来自圣言的真理,这些真理在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人听来像真理,但就说话或讲道的那个人而言,它们从内层或里面充满各种虚假。对这些人来说,圣言的真理就像一个纯净而发光的器皿,但这器皿里面盛的却是污水;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人不能透过器皿看到这些污水,但天堂天使却看得很清楚。
55.我从木星灵那里进一步得知关于木星居民的各种事,如他们的行走方式,他们的食物和住所。关于他们的行走方式,他们不像这个和许多其它星球的居民那样直立行走,也不像动物那样四足爬行;他们行走时,会用手来协助自己,每隔一步就半抬脚;每三步就把脸转到两侧和后面,同时快速地使身体微微弯曲。这是因为他们认为让别人看不到脸,是不礼貌的。
当以这种方式行走时,他们始终抬起脸,和我们一样,以便他们既能看到天空,也能看到大地。他们不会将脸朝下,以至于只盯着大地,并称之为诅咒。他们当中最卑鄙的人会这样做,不过,他们若继续下去,不抬起脸来,就会从他们的社群被逐出。
然而,他们坐下时,看上去像我们地球的人,上半身直起来;不过,他们通常盘腿而坐。不仅走路的时候,而且坐着的时候,他们都特别小心,以免人看不见他们的脸,而是在后面看到他们。事实上,他们很愿意让人看见他们的脸,因为他们的心灵能由此显现。他们从不表现出不符合他们内心想法的面部表情,还发现这是不可能的事。在场的人能由此清楚看出他们对自己抱有什么意图,尤其他们的表面友谊是真诚的还是被迫的,因为他们从不隐藏这一切。来自木星的灵人向我证明了这一点,他们的天使也予以确认。因此,他们的灵人看上去也不是直立行走,更像是游泳者,在手的协助下前行,并时不时地环顾四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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