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20.“众水的第三部分变为苦艾”表示在理解和教义上,一切真理都变成这样。这从“第三部分”和“苦艾”的含义清楚可知:“第三部分”是指所有或全部,在此是指在理解和教义上的一切真理,因为它论及“河”和“众水的泉源”,“河”和“众水的泉源”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和取自圣言的教义;“第三部分”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苦艾”是指与邪恶之虚假混杂的真理,如前面所解释的。这清楚表明,“第三部分变为苦艾”表示一切真理在理解和教义上都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当生活的邪恶,也就是通奸、淫行、杀人、各种仇恨、敌意、为了利益而不义、巧妙而秘密的盗窃和抢劫、狡猾、欺骗,以及具有类似性质的其它邪恶,被圣言的字义确认时,以及当宗教虚假通过这些手段被那些处于自我之爱,因而处于自我聪明的骄傲之人支持时,真理就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那时真理之所以与邪恶之虚假混杂,是因为圣言的一切事物都是真理,但当它们被应用并利用来确认生活的邪恶和宗教的虚假原则时,圣言的真理就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并且通过这种方式,真理本身不再是真理,而是被歪曲的真理,被歪曲的真理本身就是虚假。为叫圣言字义的真理可以继续是真理,它们必须被应用于确认生活的良善和宗教的真实原则;它们若被拉到一边,偏离了这种应用的目的,就不再是真理,因为它们里面没有对真理的感知。对真理的感知来自良善,而非来自邪恶。
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良善与真理的一个婚姻;因此,如果圣言的真理里面没有来自感知它们的那个人的良善,那么真理就没有配偶,可能会被应用于各种恶欲和各种虚假原则,从而变成邪恶之虚假。通过这种方式,圣言的真理被所有出于自我之爱而处于自我聪明的骄傲之人歪曲了。因为源于自我之爱的各种邪恶,因而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的各种虚假从内在掌权;而外在,就是言语和讲道里面却有来自圣言的真理,这些真理在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人听来像真理,但就说话或讲道的那个人而言,它们从内层或里面充满各种虚假。对这些人来说,圣言的真理就像一个纯净而发光的器皿,但这器皿里面盛的却是污水;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人不能透过器皿看到这些污水,但天堂天使却看得很清楚。
86.耶和华神作为神性真理降世,是为了做救赎的工作;救赎在于征服地狱,恢复天堂的秩序,然后建立教会。这神性良善不足以实现这一切,或说不能做到这些事;但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能做到。神性良善就其本身而言,就像剑上的圆柄,或一块钝木,或无箭之弓;而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就像一把锋利的剑,或带有尖矛的木头,或有箭之弓,这些武器都是用来有效对付敌人的。在圣言的灵义上,“剑”、“枪”、“弓”是指争战的真理,如在《揭秘启示录》(52, 299, 436节)中所看到的,那里对此进行了解释。只有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才能对抗、战胜并征服那时整个地狱所拥有,并且现仍拥有的虚假和邪恶;那时所构建的新天堂也无法用其它方式来建立、形成,并按秩序组织起来;地上的一个新教会同样无法用其它方式来建立。此外,神的一切力量、能量或能力和权柄都属于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这解释了为何耶和华神作为神性真理,即圣言而降临。因此,在诗篇,经上说:
大能者啊,愿你大腿边佩剑,在你的尊荣中登上;乘驾真理的话语;你的右手必指教你奇妙的事。你的箭锋利,你的仇敌仆倒在你以下。(诗篇45:3-5)
这论及主,论及祂与地狱的争战,以及祂对地狱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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