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520

520.“众水的第三

520.“众水的第三部分变为苦艾”表示在理解和教义上,一切真理都变成这样。这从“第三部分”和“苦艾”的含义清楚可知:“第三部分”是指所有或全部,在此是指在理解和教义上的一切真理,因为它论及“河”和“众水的泉源”,“河”和“众水的泉源”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和取自圣言的教义;“第三部分”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苦艾”是指与邪恶之虚假混杂的真理,如前面所解释的。这清楚表明,“第三部分变为苦艾”表示一切真理在理解和教义上都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当生活的邪恶,也就是通奸、淫行、杀人、各种仇恨、敌意、为了利益而不义、巧妙而秘密的盗窃和抢劫、狡猾、欺骗,以及具有类似性质的其它邪恶,被圣言的字义确认时,以及当宗教虚假通过这些手段被那些处于自我之爱,因而处于自我聪明的骄傲之人支持时,真理就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那时真理之所以与邪恶之虚假混杂,是因为圣言的一切事物都是真理,但当它们被应用并利用来确认生活的邪恶和宗教的虚假原则时,圣言的真理就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并且通过这种方式,真理本身不再是真理,而是被歪曲的真理,被歪曲的真理本身就是虚假。为叫圣言字义的真理可以继续是真理,它们必须被应用于确认生活的良善和宗教的真实原则;它们若被拉到一边,偏离了这种应用的目的,就不再是真理,因为它们里面没有对真理的感知。对真理的感知来自良善,而非来自邪恶。

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良善与真理的一个婚姻;因此,如果圣言的真理里面没有来自感知它们的那个人的良善,那么真理就没有配偶,可能会被应用于各种恶欲和各种虚假原则,从而变成邪恶之虚假。通过这种方式,圣言的真理被所有出于自我之爱而处于自我聪明的骄傲之人歪曲了。因为源于自我之爱的各种邪恶,因而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的各种虚假从内在掌权;而外在,就是言语和讲道里面却有来自圣言的真理,这些真理在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人听来像真理,但就说话或讲道的那个人而言,它们从内层或里面充满各种虚假。对这些人来说,圣言的真理就像一个纯净而发光的器皿,但这器皿里面盛的却是污水;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人不能透过器皿看到这些污水,但天堂天使却看得很清楚。


真实的基督教 #62

62.必须记住的是,

62.必须记住的是,对对立物的感知不同于对相关物的感知,因为对立物是在外面的事物,并反对在里面的事物。当一个事物完全不复存在,努力反对它的另一个事物产生时,一种对立就出现了,如当一个轮子反对另一个轮子,或一股水流反对另一股水流时。但相关物属于对许多各种不同的部分按和谐一致的秩序所进行的排列,就像女王项链或胸饰上各种颜色的宝石,或像花环中排列的赏心悦目的五彩花朵。因此,对立双方的每一方都包含彼此相关的事物。良善那一方包含彼此相关的事,邪恶那一方也包含彼此相关的事物;真理那一方包含彼此相关的事物,虚假那一方也包含彼此相关的事物。彼此相关的事物既存在于天堂,也存在于地狱,但地狱里彼此相关的事物都与天堂里彼此相关的事物对立。由于神出于祂所在的秩序感知、看到和意识到天堂里的一切相关物,并由此感知、看到和意识到地狱里一切对立的相关物(这从刚才所说的可推知),所以很明显,神在地狱和天堂都是全知,对世人也是全知。因此,祂出于祂所处的,本质上就是祂自己的良善和真理来感知、看到和意识到他们的邪恶和虚假。因为我们读到:

我若升到天上,你在那里;我若在地狱下榻,你也在那里。(诗篇139:8)

阿摩司书:

他们虽然挖透地狱,我的手必从那里把他们揪出来。(阿摩司书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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