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20.“众水的第三部分变为苦艾”表示在理解和教义上,一切真理都变成这样。这从“第三部分”和“苦艾”的含义清楚可知:“第三部分”是指所有或全部,在此是指在理解和教义上的一切真理,因为它论及“河”和“众水的泉源”,“河”和“众水的泉源”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和取自圣言的教义;“第三部分”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苦艾”是指与邪恶之虚假混杂的真理,如前面所解释的。这清楚表明,“第三部分变为苦艾”表示一切真理在理解和教义上都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当生活的邪恶,也就是通奸、淫行、杀人、各种仇恨、敌意、为了利益而不义、巧妙而秘密的盗窃和抢劫、狡猾、欺骗,以及具有类似性质的其它邪恶,被圣言的字义确认时,以及当宗教虚假通过这些手段被那些处于自我之爱,因而处于自我聪明的骄傲之人支持时,真理就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那时真理之所以与邪恶之虚假混杂,是因为圣言的一切事物都是真理,但当它们被应用并利用来确认生活的邪恶和宗教的虚假原则时,圣言的真理就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并且通过这种方式,真理本身不再是真理,而是被歪曲的真理,被歪曲的真理本身就是虚假。为叫圣言字义的真理可以继续是真理,它们必须被应用于确认生活的良善和宗教的真实原则;它们若被拉到一边,偏离了这种应用的目的,就不再是真理,因为它们里面没有对真理的感知。对真理的感知来自良善,而非来自邪恶。
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良善与真理的一个婚姻;因此,如果圣言的真理里面没有来自感知它们的那个人的良善,那么真理就没有配偶,可能会被应用于各种恶欲和各种虚假原则,从而变成邪恶之虚假。通过这种方式,圣言的真理被所有出于自我之爱而处于自我聪明的骄傲之人歪曲了。因为源于自我之爱的各种邪恶,因而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的各种虚假从内在掌权;而外在,就是言语和讲道里面却有来自圣言的真理,这些真理在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人听来像真理,但就说话或讲道的那个人而言,它们从内层或里面充满各种虚假。对这些人来说,圣言的真理就像一个纯净而发光的器皿,但这器皿里面盛的却是污水;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人不能透过器皿看到这些污水,但天堂天使却看得很清楚。
617.如果人相信,没有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因而没有合作,重生是可能的,那么在教会的一切真理上,他就会变得像石头一样冰冷;或他若是热的,或温暖的,就会像在火中点燃、从里面的可燃元素中燃烧起来的火炬,因为他的热或温暖是由欲望激发的。打个比方,他就像一座宫殿沉入地下,直到殿顶,并被泥水淹没。然后,他住在裸露的殿顶上,在那里用沼泽的芦苇为自己搭了一间小屋;但最后连殿顶也沉没了,他淹死了。他也像一艘船,满载着取自圣言,就像取自宝库一样的各种贵重货物;但这些贵重货物要么被老鼠和飞蛾啃食,要么被船员扔进海里,致使商人损失货物。有学问的人,就是那些富有这种信仰奥秘的人,就像小商店里或摊位上的小贩,兜售偶像、蜡制的水果和花朵、贝壳、瓶里的蛇和诸如此类的东西。那些因相信主没有赋予人类适合的属灵能力而不愿仰望的人,实际上就像低头看的动物,只顾低头在森林里吃草;他们若进入果园,就会像虫子一样吃光树叶,或他们若用眼睛看到水果,尤其用手摸到水果,就会把它填满虫子;最后,他们变得像有鳞的蛇,他们的谬论像蛇的鳞片一样沙沙作响、闪闪发光;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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