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20.“众水的第三部分变为苦艾”表示在理解和教义上,一切真理都变成这样。这从“第三部分”和“苦艾”的含义清楚可知:“第三部分”是指所有或全部,在此是指在理解和教义上的一切真理,因为它论及“河”和“众水的泉源”,“河”和“众水的泉源”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和取自圣言的教义;“第三部分”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苦艾”是指与邪恶之虚假混杂的真理,如前面所解释的。这清楚表明,“第三部分变为苦艾”表示一切真理在理解和教义上都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当生活的邪恶,也就是通奸、淫行、杀人、各种仇恨、敌意、为了利益而不义、巧妙而秘密的盗窃和抢劫、狡猾、欺骗,以及具有类似性质的其它邪恶,被圣言的字义确认时,以及当宗教虚假通过这些手段被那些处于自我之爱,因而处于自我聪明的骄傲之人支持时,真理就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那时真理之所以与邪恶之虚假混杂,是因为圣言的一切事物都是真理,但当它们被应用并利用来确认生活的邪恶和宗教的虚假原则时,圣言的真理就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并且通过这种方式,真理本身不再是真理,而是被歪曲的真理,被歪曲的真理本身就是虚假。为叫圣言字义的真理可以继续是真理,它们必须被应用于确认生活的良善和宗教的真实原则;它们若被拉到一边,偏离了这种应用的目的,就不再是真理,因为它们里面没有对真理的感知。对真理的感知来自良善,而非来自邪恶。
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良善与真理的一个婚姻;因此,如果圣言的真理里面没有来自感知它们的那个人的良善,那么真理就没有配偶,可能会被应用于各种恶欲和各种虚假原则,从而变成邪恶之虚假。通过这种方式,圣言的真理被所有出于自我之爱而处于自我聪明的骄傲之人歪曲了。因为源于自我之爱的各种邪恶,因而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的各种虚假从内在掌权;而外在,就是言语和讲道里面却有来自圣言的真理,这些真理在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人听来像真理,但就说话或讲道的那个人而言,它们从内层或里面充满各种虚假。对这些人来说,圣言的真理就像一个纯净而发光的器皿,但这器皿里面盛的却是污水;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人不能透过器皿看到这些污水,但天堂天使却看得很清楚。
614.从这几点可以看出,罪的赦免不是指它们的根除和冼净,而是指它们的移除,因而它们的分离;此外,人实际上归给自己,或变成自己的每一种邪恶都会留在他身上。既然罪的赦免是指它们的移除和分离,那么可知,人被主阻止作恶,并保持在良善中,这种保护和看顾通过重生被赋予他。我曾听到一个在最低层天堂的人说,他被免除了罪,因为它们被洗净了,他补充说,被基督的宝血洗净了。但由于他在天堂,因无知而犯了这种错,所以他被允许恢复自己特有的罪恶;当它们返回时,他承认它们是罪,从而获得了一种新的信仰,即:每个人,以及每位天使都被主阻止作恶,并保持在良善中。
这次经历也清楚表明,罪的赦免不是瞬间的,而是照着重生的进程紧随重生而来。被称为罪的赦免的罪的移除,可以比作把不洁之物或秽物从以色列人的营地扔到他们四围的沙漠或旷野里;因为他们的营地代表天堂,沙漠或旷野代表地狱。它也可以比作在迦南地,将各个民族与以色列人分离,将耶布斯人从耶路撒冷那里移除(约书亚记15:63);这些人不是被赶出去了,而是被分离了。它还可以比作非利士人的神大衮所发生的事,当约柜被抬进来时,他先是脸伏于地,然后头和双手在门槛上折断了(撒母耳记上5:3-4);因此,他不是被赶出去了,而是被移除了,只是被移到另一个地方。
它可以比作被主打发进入猪群的恶魔,猪群随即跳进海里淹死了(马太福音8:31-32);在圣言中,无论在那里还是在别处,“海”都表示地狱。它也可以比作追随龙的人群,他们与天堂分离后,首先侵扰大地,然后被扔进地狱(启示录12:9; 20:2, 10)。它还可以比作一片潜伏着各种野兽的森林,当这片森林被砍伐时,这些野兽就逃到周围的灌木丛中,然后中间的土地被清理和耕种,变成一片肥沃的田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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