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20.“众水的第三部分变为苦艾”表示在理解和教义上,一切真理都变成这样。这从“第三部分”和“苦艾”的含义清楚可知:“第三部分”是指所有或全部,在此是指在理解和教义上的一切真理,因为它论及“河”和“众水的泉源”,“河”和“众水的泉源”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和取自圣言的教义;“第三部分”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苦艾”是指与邪恶之虚假混杂的真理,如前面所解释的。这清楚表明,“第三部分变为苦艾”表示一切真理在理解和教义上都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当生活的邪恶,也就是通奸、淫行、杀人、各种仇恨、敌意、为了利益而不义、巧妙而秘密的盗窃和抢劫、狡猾、欺骗,以及具有类似性质的其它邪恶,被圣言的字义确认时,以及当宗教虚假通过这些手段被那些处于自我之爱,因而处于自我聪明的骄傲之人支持时,真理就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那时真理之所以与邪恶之虚假混杂,是因为圣言的一切事物都是真理,但当它们被应用并利用来确认生活的邪恶和宗教的虚假原则时,圣言的真理就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并且通过这种方式,真理本身不再是真理,而是被歪曲的真理,被歪曲的真理本身就是虚假。为叫圣言字义的真理可以继续是真理,它们必须被应用于确认生活的良善和宗教的真实原则;它们若被拉到一边,偏离了这种应用的目的,就不再是真理,因为它们里面没有对真理的感知。对真理的感知来自良善,而非来自邪恶。
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良善与真理的一个婚姻;因此,如果圣言的真理里面没有来自感知它们的那个人的良善,那么真理就没有配偶,可能会被应用于各种恶欲和各种虚假原则,从而变成邪恶之虚假。通过这种方式,圣言的真理被所有出于自我之爱而处于自我聪明的骄傲之人歪曲了。因为源于自我之爱的各种邪恶,因而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的各种虚假从内在掌权;而外在,就是言语和讲道里面却有来自圣言的真理,这些真理在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人听来像真理,但就说话或讲道的那个人而言,它们从内层或里面充满各种虚假。对这些人来说,圣言的真理就像一个纯净而发光的器皿,但这器皿里面盛的却是污水;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人不能透过器皿看到这些污水,但天堂天使却看得很清楚。
577.从上述内容也可以推知,主不断在重生人的行动中,因为祂不断在拯救他的行动中;没有人能得救,除非他重生,如主自己在约翰福音中所说的:
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见神的国。(约翰福音3:5-6)
因此,重生是得救的方法,而仁爱和信仰是重生的方法。认为重生随当今教会的信仰而来,把人的合作排除在外,是愚蠢至极的,或说是完全徒劳的。
此处描述的行动和合作可见于处于活动和运动状态的一切事物中。心脏及其整个动脉系统的行动和合作就是这种;心脏行动,动脉通过其鞘或膜合作,血液循环由此产生。肺也是如此;取决于空气上方的大气高度的气压作用于肺,肋骨首先与肺合作,紧接着肺与肋骨合作;身体的每一层膜的呼吸由此产生。正是通过这种方式,脑的脑膜、胸膜、腹膜、横膈膜,以及覆盖内脏,并进入其组成部分的其它膜,起作用并被作用,从而进行合作;因为它们在性质上是有弹性的;它们的存在和持续存在由此产生。一切纤维和神经,一切肌肉,甚至一切软骨都是如此;众所周知,在这些东西的每一个里面都有行动和合作。
这种合作也存在于一切感官中;因为身体的感觉器官跟身体的运动器官一样,是由纤维、膜和肌肉构成的。描述每种情况下的合作是没有必要的;因为众所周知,光作用于眼睛,声音作用于耳朵,气味作用于鼻孔,味道作用于舌头,器官则适应这种作用;感觉由此产生。谁由此看不出,除非在脑的属灵有机体中有这种行动和合作,以及流入的生命,否则意愿和思维不能存在?因为来自主的生命流入这个有机体,由于这种合作,人对他所思考的东西,同样对那里被权衡、总结并决定要做的事有一种感知或理性理解。如果只有生命在行动,人不貌似凭自己去合作,那么他就像一块木头一样不能思考,或当牧师讲道时,他就像一座教堂或圣殿一样不能思考。由于从门上传来的声音的回响,教堂或圣殿可能的确可以说感觉到一种回声,但它感觉不到讲道的任何话语。人若不在仁爱和信仰方面与主合作,也会是这个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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