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520

520.“众水的第三

520.“众水的第三部分变为苦艾”表示在理解和教义上,一切真理都变成这样。这从“第三部分”和“苦艾”的含义清楚可知:“第三部分”是指所有或全部,在此是指在理解和教义上的一切真理,因为它论及“河”和“众水的泉源”,“河”和“众水的泉源”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和取自圣言的教义;“第三部分”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苦艾”是指与邪恶之虚假混杂的真理,如前面所解释的。这清楚表明,“第三部分变为苦艾”表示一切真理在理解和教义上都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当生活的邪恶,也就是通奸、淫行、杀人、各种仇恨、敌意、为了利益而不义、巧妙而秘密的盗窃和抢劫、狡猾、欺骗,以及具有类似性质的其它邪恶,被圣言的字义确认时,以及当宗教虚假通过这些手段被那些处于自我之爱,因而处于自我聪明的骄傲之人支持时,真理就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那时真理之所以与邪恶之虚假混杂,是因为圣言的一切事物都是真理,但当它们被应用并利用来确认生活的邪恶和宗教的虚假原则时,圣言的真理就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并且通过这种方式,真理本身不再是真理,而是被歪曲的真理,被歪曲的真理本身就是虚假。为叫圣言字义的真理可以继续是真理,它们必须被应用于确认生活的良善和宗教的真实原则;它们若被拉到一边,偏离了这种应用的目的,就不再是真理,因为它们里面没有对真理的感知。对真理的感知来自良善,而非来自邪恶。

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良善与真理的一个婚姻;因此,如果圣言的真理里面没有来自感知它们的那个人的良善,那么真理就没有配偶,可能会被应用于各种恶欲和各种虚假原则,从而变成邪恶之虚假。通过这种方式,圣言的真理被所有出于自我之爱而处于自我聪明的骄傲之人歪曲了。因为源于自我之爱的各种邪恶,因而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的各种虚假从内在掌权;而外在,就是言语和讲道里面却有来自圣言的真理,这些真理在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人听来像真理,但就说话或讲道的那个人而言,它们从内层或里面充满各种虚假。对这些人来说,圣言的真理就像一个纯净而发光的器皿,但这器皿里面盛的却是污水;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人不能透过器皿看到这些污水,但天堂天使却看得很清楚。


真实的基督教 #495

495.来自主的一切

495.来自主的一切自由都是自由本身,但来自地狱,并从那里被人接受的自由都是奴役。然而,在一个处于地狱自由的人看来,属灵自由必像奴役,因为两者是对立的。但所有处于属灵自由的人都不仅知道,还看到,地狱的自由就是奴役。因此,天使们憎恶它,就像憎恶尸体发出的恶臭,而地狱灵则把它当作芳香的气味来吸收。从主的圣言清楚可知,出于自由的敬拜是真正的敬拜,甘心乐意,或自愿的敬拜是主所喜悦的。因此,在诗篇,经上说:

我要甘心乐意献祭给神。(诗篇54:6)

又:

民中甘心乐意者聚集在一起,要作亚伯拉罕之神的民。(诗篇47:9)

因此,以色列人中间有甘心祭;他们的神圣敬拜主要包括祭祀,由于神喜悦甘心乐意的东西,所以经上吩咐:

凡内心驱使他的,凡乐意的灵感动他的,都要带供物给耶和华,以作帐幕。(出埃及记35:5, 21, 29)

主说:

你们若住在我的话里面,就真是我的门徒;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会使你们自由。所以,儿子若使你们自由,你们就真自由了。凡犯罪的,就是罪的奴仆。(约翰福音8:3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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