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20.“众水的第三部分变为苦艾”表示在理解和教义上,一切真理都变成这样。这从“第三部分”和“苦艾”的含义清楚可知:“第三部分”是指所有或全部,在此是指在理解和教义上的一切真理,因为它论及“河”和“众水的泉源”,“河”和“众水的泉源”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和取自圣言的教义;“第三部分”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苦艾”是指与邪恶之虚假混杂的真理,如前面所解释的。这清楚表明,“第三部分变为苦艾”表示一切真理在理解和教义上都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当生活的邪恶,也就是通奸、淫行、杀人、各种仇恨、敌意、为了利益而不义、巧妙而秘密的盗窃和抢劫、狡猾、欺骗,以及具有类似性质的其它邪恶,被圣言的字义确认时,以及当宗教虚假通过这些手段被那些处于自我之爱,因而处于自我聪明的骄傲之人支持时,真理就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那时真理之所以与邪恶之虚假混杂,是因为圣言的一切事物都是真理,但当它们被应用并利用来确认生活的邪恶和宗教的虚假原则时,圣言的真理就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并且通过这种方式,真理本身不再是真理,而是被歪曲的真理,被歪曲的真理本身就是虚假。为叫圣言字义的真理可以继续是真理,它们必须被应用于确认生活的良善和宗教的真实原则;它们若被拉到一边,偏离了这种应用的目的,就不再是真理,因为它们里面没有对真理的感知。对真理的感知来自良善,而非来自邪恶。
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良善与真理的一个婚姻;因此,如果圣言的真理里面没有来自感知它们的那个人的良善,那么真理就没有配偶,可能会被应用于各种恶欲和各种虚假原则,从而变成邪恶之虚假。通过这种方式,圣言的真理被所有出于自我之爱而处于自我聪明的骄傲之人歪曲了。因为源于自我之爱的各种邪恶,因而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的各种虚假从内在掌权;而外在,就是言语和讲道里面却有来自圣言的真理,这些真理在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人听来像真理,但就说话或讲道的那个人而言,它们从内层或里面充满各种虚假。对这些人来说,圣言的真理就像一个纯净而发光的器皿,但这器皿里面盛的却是污水;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人不能透过器皿看到这些污水,但天堂天使却看得很清楚。
480.有无数细节可以证明,人在属灵事物和属世事物上都拥有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若愿意,让每个人都想一想,他能否一天七十次,或一周三百次地想到神、主、圣灵和被称为教会属灵事物的神性事物。让他看看,他是否感受到任何强迫,无论他是被某种快乐引导如此思想,还是甚至被某种欲望引导如此思想,也无论他是否有信仰。也请考虑一下,无论在哪种状态下,若没有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你是否还能思考;无论在你的谈话中,还是在你向神的祷告中,在讲道中,甚至在倾听中,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是不是在每一点上都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事实上,若没有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甚至在最微小的细节上,你都会和雕像一样无法呼吸;因为呼吸伴随着思维和由此而来的言语的每一步。我说,只不过是雕像,我没有说,只不过是动物,因为动物出于属世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来呼吸,但人出于在属世事物和属灵事物上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来呼吸;事实上,人生来不像动物。动物生来就具有伴随着其属世之爱的一切观念,因而生来就具有诸如关于营养和繁殖的那类知识;而人生来就没有任何与生俱来的观念,只有认识、理解并变得智慧的能力,以及既爱自己和世界,也爱邻舍和神的倾向。这就是为何此处说,如果人在他的意志和思维的一切细节或各种活动中被剥夺了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他就像雕像一样不能呼吸,这就是为何我没有说,只不过是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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