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20.“众水的第三部分变为苦艾”表示在理解和教义上,一切真理都变成这样。这从“第三部分”和“苦艾”的含义清楚可知:“第三部分”是指所有或全部,在此是指在理解和教义上的一切真理,因为它论及“河”和“众水的泉源”,“河”和“众水的泉源”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和取自圣言的教义;“第三部分”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苦艾”是指与邪恶之虚假混杂的真理,如前面所解释的。这清楚表明,“第三部分变为苦艾”表示一切真理在理解和教义上都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当生活的邪恶,也就是通奸、淫行、杀人、各种仇恨、敌意、为了利益而不义、巧妙而秘密的盗窃和抢劫、狡猾、欺骗,以及具有类似性质的其它邪恶,被圣言的字义确认时,以及当宗教虚假通过这些手段被那些处于自我之爱,因而处于自我聪明的骄傲之人支持时,真理就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那时真理之所以与邪恶之虚假混杂,是因为圣言的一切事物都是真理,但当它们被应用并利用来确认生活的邪恶和宗教的虚假原则时,圣言的真理就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并且通过这种方式,真理本身不再是真理,而是被歪曲的真理,被歪曲的真理本身就是虚假。为叫圣言字义的真理可以继续是真理,它们必须被应用于确认生活的良善和宗教的真实原则;它们若被拉到一边,偏离了这种应用的目的,就不再是真理,因为它们里面没有对真理的感知。对真理的感知来自良善,而非来自邪恶。
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良善与真理的一个婚姻;因此,如果圣言的真理里面没有来自感知它们的那个人的良善,那么真理就没有配偶,可能会被应用于各种恶欲和各种虚假原则,从而变成邪恶之虚假。通过这种方式,圣言的真理被所有出于自我之爱而处于自我聪明的骄傲之人歪曲了。因为源于自我之爱的各种邪恶,因而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的各种虚假从内在掌权;而外在,就是言语和讲道里面却有来自圣言的真理,这些真理在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人听来像真理,但就说话或讲道的那个人而言,它们从内层或里面充满各种虚假。对这些人来说,圣言的真理就像一个纯净而发光的器皿,但这器皿里面盛的却是污水;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人不能透过器皿看到这些污水,但天堂天使却看得很清楚。
416.主的国是要在最高层级上被爱的邻舍,因为主的国是指全世界的教会,被称为圣徒的团契;它也是指天堂。因此,爱主国的人,爱全世界所有承认主,拥有对主之信和对邻之仁的人;他也爱天堂里的所有人。那些爱主国的人爱主胜过一切,因而比其他人更处于对神的爱,因为天上和地上的教会是主的身体,教会成员在主里面,主也在他们里面。因此,对主国的爱就是在其完全中的对邻舍的爱;因为那些爱主国的人不仅爱主胜过一切,还爱邻如己。对主的爱是一种普遍的爱,因而渗透到属灵生活的一切细节或方方面面中,也渗透到属世生活的一切细节或方方面面中。这是因为对主的爱住在人里面的最高事物中,最高事物流入较低事物,并给它们带来生命,就像意愿流入整个意图,并由此流入行为,理解力流入整个思维,并由此流入言语一样。因此,主说:
你们要先求神的国和祂的义,这一切都要加给你们了。(马太福音6:33)
天国就是主的国,这一点从但以理书中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看哪,有一位像人子的,驾着天云而来;有权柄、荣耀和国度赐给祂,所有人民、民族和舌头都必拜祂。祂的权柄是时代的权柄,是不能废去的;祂的国度必不毁灭。(但以理书7: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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