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20.“众水的第三部分变为苦艾”表示在理解和教义上,一切真理都变成这样。这从“第三部分”和“苦艾”的含义清楚可知:“第三部分”是指所有或全部,在此是指在理解和教义上的一切真理,因为它论及“河”和“众水的泉源”,“河”和“众水的泉源”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和取自圣言的教义;“第三部分”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苦艾”是指与邪恶之虚假混杂的真理,如前面所解释的。这清楚表明,“第三部分变为苦艾”表示一切真理在理解和教义上都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当生活的邪恶,也就是通奸、淫行、杀人、各种仇恨、敌意、为了利益而不义、巧妙而秘密的盗窃和抢劫、狡猾、欺骗,以及具有类似性质的其它邪恶,被圣言的字义确认时,以及当宗教虚假通过这些手段被那些处于自我之爱,因而处于自我聪明的骄傲之人支持时,真理就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那时真理之所以与邪恶之虚假混杂,是因为圣言的一切事物都是真理,但当它们被应用并利用来确认生活的邪恶和宗教的虚假原则时,圣言的真理就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并且通过这种方式,真理本身不再是真理,而是被歪曲的真理,被歪曲的真理本身就是虚假。为叫圣言字义的真理可以继续是真理,它们必须被应用于确认生活的良善和宗教的真实原则;它们若被拉到一边,偏离了这种应用的目的,就不再是真理,因为它们里面没有对真理的感知。对真理的感知来自良善,而非来自邪恶。
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良善与真理的一个婚姻;因此,如果圣言的真理里面没有来自感知它们的那个人的良善,那么真理就没有配偶,可能会被应用于各种恶欲和各种虚假原则,从而变成邪恶之虚假。通过这种方式,圣言的真理被所有出于自我之爱而处于自我聪明的骄傲之人歪曲了。因为源于自我之爱的各种邪恶,因而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的各种虚假从内在掌权;而外在,就是言语和讲道里面却有来自圣言的真理,这些真理在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人听来像真理,但就说话或讲道的那个人而言,它们从内层或里面充满各种虚假。对这些人来说,圣言的真理就像一个纯净而发光的器皿,但这器皿里面盛的却是污水;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人不能透过器皿看到这些污水,但天堂天使却看得很清楚。
191.然而,这一切经文不会让属世人确信,圣言是神性真理本身,其中既有神性智慧,也有神性生命;因为他从圣言的风格来看待圣言,在其中看不到这些事物。然而,圣言的风格是神性风格本身,其它任何风格都无法与之相比,无论它看起来多么崇高和卓越。圣言的风格是这样:在每一句话,每一个词,甚至有些地方在每一个字母里面都有一种神圣性;因此,圣言将人与主相结合,并打开天堂。有两样事物从主发出,即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或也可说,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圣言本质上就是这两者;由于如刚才所说的,圣言将人与主相结合,并打开天堂,所以它用爱之良善和智慧之真理充满人:用爱之良善充满他的意愿,用智慧之真理充满他的理解力;人就这样通过圣言获得生命。但必须清楚理解的是,只有那些为了从圣言中,如同从其源头中汲取神性真理,同时为了将从中汲取的真理应用于生活而阅读圣言的人才能从圣言获得生命;而对那些仅仅为了获得世俗的荣誉和财富而阅读圣言的人来说,情况正好相反(参看马太福音16:26; 马可福音8:36; 路加福音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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