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20.“众水的第三部分变为苦艾”表示在理解和教义上,一切真理都变成这样。这从“第三部分”和“苦艾”的含义清楚可知:“第三部分”是指所有或全部,在此是指在理解和教义上的一切真理,因为它论及“河”和“众水的泉源”,“河”和“众水的泉源”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和取自圣言的教义;“第三部分”表示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苦艾”是指与邪恶之虚假混杂的真理,如前面所解释的。这清楚表明,“第三部分变为苦艾”表示一切真理在理解和教义上都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当生活的邪恶,也就是通奸、淫行、杀人、各种仇恨、敌意、为了利益而不义、巧妙而秘密的盗窃和抢劫、狡猾、欺骗,以及具有类似性质的其它邪恶,被圣言的字义确认时,以及当宗教虚假通过这些手段被那些处于自我之爱,因而处于自我聪明的骄傲之人支持时,真理就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那时真理之所以与邪恶之虚假混杂,是因为圣言的一切事物都是真理,但当它们被应用并利用来确认生活的邪恶和宗教的虚假原则时,圣言的真理就与邪恶之虚假混杂了,并且通过这种方式,真理本身不再是真理,而是被歪曲的真理,被歪曲的真理本身就是虚假。为叫圣言字义的真理可以继续是真理,它们必须被应用于确认生活的良善和宗教的真实原则;它们若被拉到一边,偏离了这种应用的目的,就不再是真理,因为它们里面没有对真理的感知。对真理的感知来自良善,而非来自邪恶。
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良善与真理的一个婚姻;因此,如果圣言的真理里面没有来自感知它们的那个人的良善,那么真理就没有配偶,可能会被应用于各种恶欲和各种虚假原则,从而变成邪恶之虚假。通过这种方式,圣言的真理被所有出于自我之爱而处于自我聪明的骄傲之人歪曲了。因为源于自我之爱的各种邪恶,因而源于自我聪明的骄傲的各种虚假从内在掌权;而外在,就是言语和讲道里面却有来自圣言的真理,这些真理在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人听来像真理,但就说话或讲道的那个人而言,它们从内层或里面充满各种虚假。对这些人来说,圣言的真理就像一个纯净而发光的器皿,但这器皿里面盛的却是污水;那些处于简单良善的人不能透过器皿看到这些污水,但天堂天使却看得很清楚。
117.征服地狱,恢复天堂的秩序,然后建立一个教会可通过各种对比来说明。地狱可以比作一伙强盗或叛军,他们入侵一个王国或一座城市,放火烧毁房屋,掠夺居民的财物,瓜分战利品,并因此欢喜快乐;而救赎本身可以比作一位正义的国王,他率领军队向他们进军,将其中一些人斩于剑下,将另一些人投入监狱,追回战利品,还给臣民,然后在他的王国建立秩序,使其免受类似攻击。地狱也可以比作成群的野兽,它们从森林里窜出来,攻击羊群和牛群,甚至攻击人类,以至于没有人敢越过城墙耕种土地,由此导致田地荒芜,沦为沙漠,居民面临饥饿的威胁;而救赎可以比作毁灭和驱散这些野兽,保护田地和平原以后免受进一步的类似毁坏。地狱也可以比作吞噬地上一切青绿之物的蝗虫,而救赎可以比作阻止它们进一步发展的手段。最后,地狱可以比作夏初毛毛虫,它们啃光树叶,进而啃光果实,使得树木如在隆冬那样光秃秃地站着;而救赎可以比作消灭这些昆虫,从而使园子恢复到开花和丰产的状态。因此,除非主通过救赎将善人和恶人分离,将恶人扔进地狱,将善人提入天堂,否则教会也会如此。如果不施行公义和公义,将恶人和善人分离,保护善人免受骚扰或侵害,使每个人都可以安全地住在家中,如圣言所说的,安然坐在自己的葡萄树或无花果树下(列王纪上4:25; 弥迦书4:4),那么,一个帝国或王国会变成什么样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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