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19a.启8:11.“这星名叫苦艾”表示与邪恶之虚假混杂的真理。这从“名”、“星”和“苦艾”的含义清楚可知:“名”是指状态是什么样,事物是什么样,或说一个状态的品质、一个事物的品质(参看AE 148节);“星”,即此处“好像一盏灯的烧着的大星”是指被自我之爱歪曲的圣言真理;“苦艾”是指与邪恶之虚假混杂的真理。“苦艾”因它的苦味而具有这种含义,苦味源于与对立的不甜混杂的甜味;因此,像苦艾和苦胆那样的苦味在灵义上表示与虚假,也就是真理的对立面,即邪恶之虚假混杂的真理。因为品味和尝味表示对知道并变得智慧的情感,因此美味的东西表示智慧的快乐和愉悦;美食因味美而表示智慧的真理。这一切来自对应(参看《属天的奥秘》,3502, 3536, 3589, 4791–4805节)。“苦艾”和“苦胆”因其苦味而表示与邪恶之虚假混杂的真理,这一点从本节经文接下来的话也明显看出来;因为经上说:“因水变苦,就有许多人死于这些水。”这句话表示通过被歪曲的真理,所有这些人在属灵生命上都灭亡了;因为真理构成人的属灵生命,而邪恶之虚假则消灭它;当真理与邪恶之虚假混杂时,它们就不再是真理,而是被歪曲的真理;被歪曲的真理就是虚假本身。
犹太民族就有这些虚假;但在正直的外邦人当中,它们是另一种虚假;在福音书中,这些虚假由“醋”来表示,而前者由调和了没药的“苦胆和酒”来表示:
他们来到一个地方,叫各各他,拿苦胆调和的醋给耶稣喝;祂尝了,不肯喝。当祂被钉在十字架上时,其中有一个人跑去,拿海绵蘸满了醋,绑在芦苇秆上给祂喝。(马太福音27:33–34, 48; 马可福音15:23, 36)
约翰福音:
这事以后,耶稣知道各样的事已经成了,为使经文应验,就说,我渴了。有一个器皿盛满了醋,放在那里;他们就拿海绵蘸满了醋,绑在牛膝草上,送到祂嘴边。耶稣受了那醋,说,成了!(约翰福音19:28–30)
福音书所记载的关于主受难的每一种情况,在灵义上都表示那时教会在主和圣言方面的状态。事实上,主就是圣言,因为祂是神性真理;犹太人怎样对待圣言或神性真理,就怎样对待主(对此,参看AE 64, 195节)。他们拿“苦胆调和的醋”(这醋也被称为“没药调和的酒”)给主,表示在犹太民族那里,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的品质,即:它与邪恶之虚假混杂在一起,因而完全被歪曲和玷污了,所以祂不会喝它。但后来“他们就拿海绵蘸满了醋,绑在牛膝草上”,表示在正直的外邦人中的那种虚假,这种虚假是来自对真理的无知的虚假,其中有某种良善和有用的东西;主接受这种虚假,所以祂喝了这醋;他们绑在其上的“牛膝草”表示对虚假的洁净;主说“我渴了”表示神性属灵的渴,就是对教会中的神性真理和良善的渴,人类凭神性真理和良善得救。关于在犹太民族当中的邪恶之虚假是何品质,以及在正直的外邦人当中的无知的虚假是何品质,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1节)。
在诗篇,“苦胆”和“醋”具有相同的含义:
他们给我苦胆当食物;我渴了,他们给我醋喝。愿他们的筵席在他们面前变为网罗;愿他们的赏赐是陷阱。愿他们眼目昏暗,无法看见;求你使他们的腰常常战抖。(诗篇69:21–23)
这些话论及主,所以此处“苦胆”、“醋”、“渴”与前面的具有相同的含义。在他们面前为网罗的“筵席”(即桌子)表示在来自圣言的一切教义真理方面误入歧途或犯错,因为“筵席”(即桌子)是指一切属灵食物,属灵食物是指来自圣言的教义的一切。将要昏暗,使他们无法看见的“眼目”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将要战抖的“腰”表示对良善的意愿,以及它与对真理的理解的婚姻;圣言其它部分中的“腰”具有相同的含义。
耶利米哀歌:
他用苦楚充满我,使我饱饮苦艾。所以我说,我的胜利消失了,我从耶和华所得的盼望也没有了。求你记念我的痛苦和哀叹,就是苦艾和苦胆或毒菜。(耶利米哀歌3:15, 18–19)
这段经文也论及主。“他用苦楚充满我,使我饱饮苦艾”表示主在教会只找到那时存在于犹太人当中的虚假和被歪曲的真理,“苦艾”表示与真理,因而与被歪曲之物混杂的邪恶之虚假;“我的胜利消失了,我从耶和华所得的盼望也没有了。求你记念我的痛苦和哀叹,就是苦艾和苦胆或毒菜”表示主与地狱的争战,以及祂对将犹太民族带回到对真理的接受和承认中的绝望。因为处于邪恶之虚假,却又处于来自圣言字义的真理的灵人在被征服,并投入地狱之前,会作出更长时间的抵抗。原因在于,他们通过真理与天堂联系;在他们被扔下去之前,这种联系和由此产生的结合必须被打破并除去;这涉及对胜利的绝望,就是主在十字架上所经受的那种绝望,那时祂说“我渴了”,他们就给祂醋喝。
耶利米书:
耶和华我们的神将我们剪除,又将苦胆水给我们喝。(耶利米书8:14)
同一先知书:
看哪,我必将苦艾给这百姓吃,又将苦胆水给他们喝;我要把他们分散在列族中;我要打发剑追杀他们,直到将他们灭尽。(耶利米书9:15–16)
又:
看哪,我必使他们吃苦艾,喝苦胆水;因伪善从耶路撒冷的先知那里出来进入全地。(耶利米书23:15)
这些话也论及犹太民族,犹太民族以上千种方式败坏圣言,歪曲它的真理,玷污它的良善。“苦艾”表示虚假之邪恶,“喝苦胆水”表示邪恶之虚假,两者都与圣言的真理和良善混杂。“耶和华必将苦艾给这百姓吃,又将苦胆水给他们喝”表示他们凭自己从内心处于邪恶和来自邪恶的虚假;邪恶和虚假被归于耶和华,也就是主,如在别处的许多经文中;然而,它们属于人自己;其原因已在前面各处说明。从耶路撒冷的先知那里出来的“伪善”表示虚假与真理的这种混杂,因为他们在讲述真理的同时,却又在教导虚假。他们从圣言说话时,就说真理,从他们自己和自己的教义教导时,却又教导虚假。“我要把他们分散在列族中;我要打发剑追杀他们”表示他们被虚假之邪恶和邪恶之虚假毁灭;“分散在列族中”表示被虚假之邪恶毁灭,“打发剑追杀他们”表示被邪恶之虚假毁灭。“民族”表示邪恶(参看AE 175b, 331b节);“剑”表示真理与虚假的争战,并虚假与真理的争战,以及它的毁灭(也可参看AE 131b, 367节)。
阿摩司书:
看哪,耶和华用裂口击破大房,用裂缝击破小屋。马岂能在岩石上奔跑?人岂能在那里用牛耕种呢?你们却使公平变为苦胆,使公义的果子变为苦艾。(阿摩司书6:11–12)
同一先知书:
他们使公平变为苦艾,将公义丢弃于地。(阿摩司书5:7)
“耶和华用裂口击破大房,用裂缝击破小屋”表示在有学问的人当中对真理的大量败坏和歪曲,以及在没有学问的人当中,一些败坏和歪曲,“大房”表示一个有学问的人,“小屋”表示一个没有学问的人;“裂口”表示被虚假摧毁的真理,“裂缝”也是,只是程度小一些。“马岂能在岩石上奔跑?人岂能在那里用牛耕种呢”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意愿在有邪恶之虚假的地方是不可能的,或说哪里有邪恶之虚假,哪里就没有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意愿;“奔跑的马”表示对真理的理解,“用牛耕种”表示对良善的意愿。“你们却使公平变为苦胆,使公义的果子变为苦艾”表示这是因为,他们歪曲了圣言的真理,玷污了圣言的良善,“公平”表示圣言的真理,“公义的果子”表示圣言的良善。
519b.摩西在他的歌中清楚声明,被称为以色列人和犹太人的雅各子孙就具有这种品质;其中,经上以这些话描述了他们:
他们的葡萄树出自所多玛的葡萄树,来自蛾摩拉的田园;他们的葡萄是苦胆葡萄,全挂都是苦的。他们的酒是龙的毒液,是虺蛇残忍的苦胆。(申命记32:32–33)
“葡萄树”表示教会,经上之所以说这葡萄树“出自所多玛的葡萄树,来自蛾摩拉的田园”,是因为“所多玛”表示源于自我之爱的邪恶,“蛾摩拉”表示这些邪恶的一切虚假;“葡萄”表示教会的良善,“挂”表示教会的真理。“他们的葡萄是苦胆葡萄,全挂都是苦的”表示他们拥有的是与真理混杂的最坏的那种邪恶和虚假,而不是教会的良善;“酒”表示信之真理和良善;“他们的酒是龙的毒液,是虺蛇残忍的苦胆”表示对他们来说,这信之真理和良善都是外在的,其中有来自内层的邪恶。雅各的子孙就具有这种性质和品质,尽管他们当中有一个教会(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48节)。
“苦胆”和“苦艾”表示与良善和真理混杂的邪恶和虚假,这一点从摩西五经中的这些话进一步明显看出来:
惟恐你们当中,或男或女,或宗族或支派,今日心里从耶和华我们的神那里回头看,去侍奉那些民族的神明;又怕你们当中有根长出苦胆和苦艾来。(申命记29:18)
此处“苦胆”和“苦艾”也表示良善和真理与邪恶和虚假的混杂;当从心里拜别神,只嘴上拜耶和华时,这种情况就会发生;那时,外在听起来像良善,看起来像真理,而内在却是邪恶和虚假;当内层是邪恶和虚假,外层是良善和真理时,这两者就有一种混杂,那时良善会变成苦胆,真理会变成苦艾。当人从心里恨恶邻舍,否认教会的真理,而表面上又表现出对邻之仁,信奉教会的真理时,情况也一样;那时他里面有“有根长出苦胆和苦艾来”,因为他让邪恶和虚假从内层进入,并将它们与他外在所表现的良善和真理混在一起。
约伯记:
他口中以恶为甘甜,把恶藏在舌头底下;他虽顾惜不放弃,含在口里,他的饼在肚里却要翻转,在他中间成为虺蛇的苦胆;他吞了财宝,还要吐出;神要把它们从他腹中掏出来。他必吸饮虺蛇的毒液,毒蛇的舌头必杀他。(约伯记20:12–16)
这是对伪善的描述,人出于伪善说神圣的话,伪装良善的情感,内心却否认和亵渎。“他把恶藏在舌头底下,含在口里”描述了他的里面或内层。“他的饼在肚里却要翻转,在他中间成为虺蛇的苦胆”表示因此,良善被邪恶污染,并被逐出;“饼”表示爱之良善,“肚里”是指从内部或内层,“虺蛇的苦胆”表示与邪恶混杂的良善。“他吞了财宝,还要吐出;神要把它们从他腹中掏出来”表示真理也被虚假逐出;这虚假由“虺蛇的毒液”来表示。
要知道,当邪恶与虚假在人的灵里,而良善与真理在他身体的行为与言语中时,良善与邪恶,并良善之真理与邪恶之虚假就混在一起。但在人灵里的东西,也就是内层,会进入属于身体的东西,或外层起作用;因为它流入看似良善与真理的外层,使它像苦胆和苦艾那样苦,尽管在人面前似乎是甜的。由于人的嘴口和言语上的良善与真理具有这种品质,所以当人死后成为一个灵时,良善就与邪恶分离,虚假则与真理分离,良善与真理被夺走,因此人的灵完全变成自己的邪恶和虚假。但必须知道,良善与邪恶,并真理与虚假的这种混杂不是对良善与真理的亵渎;只有那些一开始在内心和信仰上接受真理和良善,后来在内心和信仰上又否认它们的人才会犯亵渎罪。
484.对此,我补充三则记事,这些事都是在灵界发生的。记事一:
有一次我在灵界听见有如同碾磨的声音。这个声音在北部地区。刚开始,我纳闷这会是什么,但想起在圣言中,“磨坊”和“碾磨”表示从圣言寻求能用于教义之物(794节)。于是,我就靠近听见声音的地方。待我走近时,那声音却消失了。只见地上有一个拱形石窟,接近它要穿过一个洞穴。一看到这洞穴我便下来进去了。瞧!那里有一个房间,我看见里面有一个老人坐在书堆里,拿着圣言在面前,从中寻找对他的教义有用的经文。到处都是纸条,他将满足其目的的经文就抄在这些纸条上。隔壁房间有几个抄写员,他们正收集纸条,把上面的内容誊写在干净的纸上。我先问了问他周围是些什么书。他说,这些书全都是有关称义之信的,出自瑞典和丹麦的那些书深奥些,德国的更深奥,英国的尤为深奥,而荷兰的书将它论述得最深奥。他还补充说,它们在各个方面都不同,但在唯信称义和得救这一点上全都一致。后来,他对我说,他正从圣言收集第一个信条,也就是称义之信,即:父神因人类的罪而收回对人类的恩典;因此,为了拯救世人,神的需求是:要有一个能担当起公义的诅咒之人做出补偿、和解,安抚和代求,并且这一切只能通过祂的独生子才能成就;还有,这一切成就后,通向父神的道路为儿子的缘故就被打开了。他说:“我看到,并且已经看到,这符合一切理性。除了信子的功德外,还能怎样靠近父神?我刚刚又发现,这也符合圣经。”
听到这里,我对他竟然声称这既“符合理性”,也“符合圣经”而震惊。而事实上,如我所清楚告诉他的,这既违背理性,也违背圣经。然后,他越发激动,反驳道:“你怎么能这样说。”于是,我阐明自己的观点,说:“认为父神会收回对人类的恩典,并弃绝人类,这岂不违背理性?神性恩典岂不是神性本质的一种属性?因此,收回恩典就是收回祂的神性本质,收回祂的神性本质也就不再是神。神怎么可能疏远祂自己呢?相信我,神的恩典是无限的,因而也是永恒的。人若不接受它,就有可能失去神的恩典,但神永远不会收回祂的恩典。若恩典离开神,整个天堂和整个人类就全完了,以致人不再是人,丝毫不是。因此,神的恩典会永远常存,不仅面向天使和世人,还面向魔鬼本身。这既然符合理性,你为何说接近父神的唯一途径就是通过信子的功德呢?而事实上,通过恩典就有永恒的通道。
“不过,你为何说为了子的缘故接近父神,而不说通过子接近父神呢?难道子不是中保和救主吗?你为何不靠近中保和救主自己呢?难道祂不是神和人?在世上,谁能直接觐见帝王或君王、首领?不得找一个引见他的使者吗?难道你不知道主降世是为了祂自己可以把世人引到父那里,并且若不藉着祂,靠近父是不可能的?查考圣经,你就会明白,这符合圣经,而你靠近父的方式正如违背理性那样违背圣经。我还告诉你,攀向父神却不通过父怀里的主(唯独祂与父同在),是妄自尊大。难道你没读过约翰福音(14:6)?”听到这些话,那老人恼羞成怒,从椅子上跳起来,对他的抄写员们叫喊说把我赶出去。我立刻自动出去,这时,他手里正好有一本书,便朝我扔过来,扔到了门外。这本书就是圣言。
记事二:
我离开后,又听见刺耳的声音,不过这次听上去像两块磨石在互相摩擦。我靠近那声音,它就消失了。我看见一道窄窄的入口,斜斜地通向下方一个被分成若干小房间的石窟。每个房间都坐着两个人,他们也在从圣言搜集支持信的证据。一个搜集,另一个记录,轮流进行。我靠近其中一间,站在门口问道:“你们在搜集和记录什么?”回答是:“关于称义的行为,或行为中的信,它是称义、复活、得救的信本身,也是基督教界的主要教义。”于是,我对他说:“当这信被引入人的内心和灵魂时,烦请告诉我这行为的一些迹象?”他回答:“这行为的迹象是瞬间的,就在因被诅咒而痛苦的这个人想到基督已拿走律法的定罪,然后满怀信心地抓住祂的功德,以此在思想上来到父神那里祷告之时。”
然后,我说:“就算是这样,这行为是瞬间的。”我问道:“我该如何理解关于该行为的说法,即:人的行为丝毫无助于它,就好像他是一根木头或一块石头一样,并且此人在这行为方面不能开始、意愿、理解、思考、运作、合作,或调整自己去适应?请告诉我,这一切你如何自圆其说?因为你声称,当此人想到律法的公正,想到基督已除去他的谴责,想到紧紧抓住祂的功德所凭的信心,并且在想到这一切时他到父那里祷告时,该行为就会发生。而所有这些事却是由这个人貌似凭自己而做出的。”但他说:“它们不是人主动做的,而是被动做的。”
于是,我回答:“人如何被动思考、信靠或祷告呢?如果拿走人的主动或回应,不也同时拿走人的接受力,从而拿走一切事物和同这一切事物一起的行为本身了吗?那你的行为不就成了可称作理智实体(entity of reason)的某种纯想象的事物了吗?我知道你不会和某些人那样,认为这样的行为只可发生在那些命中注定的人身上,而他们对那信注入到自己里面一无所知。或许他们可以掷骰子来查明事情是否如此。所以,我的朋友啊,你当相信,在信的问题上,人貌似凭自己运作和合作,缺乏这种合作,你们称之为教义和宗教的首要事物的信之行为,无非就是罗得之妻的雕像,当文士用笔或指甲在上面刮擦时,就像干盐那样叮当作响(路加福音17:32)。我之所以说这番话,是因为由于这行为,你使自己变得如这雕像一般了。”我话音刚落,他就站起来,操起烛台朝我脸上砸过来。但就在这时,蜡烛突然灭了,只剩下一片漆黑,他便扔到了同伴的额头上,我笑笑离开了。
注:理智实体:阿维洛伊主义者的“理智实体论”,即断言理智乃存在于人的身体和灵魂之外的独立实体。
记事三:
在灵界的北部地区,我听见似有水的咆哮声,于是就朝那里走去。当我走近时,咆哮声停止了,我又听见仿佛一大群人聚集的声音。就在这时,只见一幢千疮百孔的房子,四围有墙。所听到的声音就是从这幢房子传出来的。我上前去,见有一个守门人在那里,便问他那里是些什么人。他说,他们是智者中的智者,正就超自然的话题得出结论。他出于自己简单的信仰而这种方式说话。于是,我说:“我可以进去吗?”他说可以,“只是千万别说话。我可以放你进去,因为作为恩赐,我可以让外邦人和我一同站在门口。”于是我就进去了。看哪,这是一个圆形剧场,中间有一个高起来的讲坛,一群所谓的智者正在讨论信的奥秘。此时讨论的主题或议题是:人在因信称义的状态下,或在行为之后信的发展过程中所行的良善,是不是宗教的良善?他们一致强调,所说的宗教良善是指有助于救恩的良善。
辩论非常激烈;不过,占优势的那些人声称,人在信的状态或过程中所行的善事,只不过是道德、社会或政治的,丝毫无助于救恩,而这信才是唯一的方法。他们是这样证实的:“人的任何行为怎能与白白的恩典结合呢?救恩不是白白的恩典吗?人的任何良善怎能与基督的功德结合呢?救恩不是单单靠着基督的功德吗?人的作工怎能与圣灵的作工结合呢?圣灵不是无需人的帮助就能成就一切吗?在信的行为上,不是唯独这三者施行拯救吗?在信的状态或过程中,唯独施行拯救的,不还是这三者吗?所以,人所行的额外良善绝不可被称为宗教良善;正如前面说的,宗教良善才有助于救恩。若有人为得救而行这样的善,那么这善倒不如被称作宗教邪恶更恰当些。”
在入口处站在守门人旁边的两个外邦人听了这些话,一个对另一个说:“这些人没有任何宗教信仰。谁不明白,所谓宗教信仰就是为了神的缘故,因而与神一起并通过神而向邻人行善?”另一个则说:“他们的信冲昏了他们的头脑。”于是,他们问守门人:“这些人是谁?”守门人说:“他们是有智慧的基督徒。”“胡说,你在骗我们吧,”他们答道;“从他们谈论的方式看,他们分明是演员。”于是,我离开了。过了一段时间,我观看那房子所在的地方,看哪,那里已成为一片沼泽。
我耳闻目睹的这些事,都是在我的身体和灵皆处于完全清醒的状态下所看到和听到的,因为主已将我的灵与身体联结起来,以致我同时处于这二者(即灵与身体)中。我来到这些住所,以及赶上他们谈论这些话题,并且照着所描述的那样发生,这一切都主的神性主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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