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515

515.启8:10,

启示录8:10, 11

515.启8:10, 11.第三位天使吹号,就有烧着的大星好像一盏灯从天上落下来,落在江河的第三部分和众水的泉源上。这星名叫苦艾;众水的第三部分变为苦艾;因水变苦,就有许多人死于这些水。

“第三位天使吹号”表示从天堂而降的流注和由此而来的恶人的第三个变化(516节);“就有烧着的大星好像一盏灯从天上落下来”表示圣言的真理被自我之爱歪曲了(517节);“落在江河的第三部分和众水的泉源上”表示因此,对真理的一切理解都灭亡了,教会的教义由此也灭亡了(518节)。

“这星名叫苦艾”表示与邪恶之虚假混杂的真理(519节);“众水的第三部分变为苦艾”表示在理解和教义上,一切真理都变成这样(520节);“就有许多人死于这些水”表示所有这样的人都被圣言的真理所变成的虚假毁灭了(521节);“因水变苦”表示因为圣言的真理被歪曲了(522节)。


诠释启示录 #838

838.“都在右手上

838.“都在右手上或额上给他们一个印记”表示承认他们属于教会,处于所谓的那信之真理和良善的一个证明。这从“印记”、“右手”和“额”的含义清楚可知:“印记”是指承认的一个迹象或证明,在此是指承认他们属于教会;“右手”是指在其能力中的信之真理(参看AE 298节);“额”是指爱之良善(也可参看AE 427节)。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右手和额”表示所谓的那信之真理和良善,然而,它们不是真理和良善,而是虚假和邪恶。“都在右手上或额上给他们一个印记”表示然而,承认它们是真理和良善。在以下启示录的经文(启示录14:9, 11; 15:2; 16:2; 19:20; 20:4)中,“印记”也表示承认的一个迹象。此外,“印记”与耶和华给该隐立的记号(创世记4:15)具有相同的含义,与以下经文中的记号也具有相同的含义:

先知被吩咐画记号在耶路撒冷城中的人的额上。(以西结书9:4)

摩西五经:

你们要全心、全灵魂、全力爱耶和华你的神。你要把它们系在手上为记号,在你们眼前作额饰。(申命记6:5, 8;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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