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15.启8:10, 11.第三位天使吹号,就有烧着的大星好像一盏灯从天上落下来,落在江河的第三部分和众水的泉源上。这星名叫苦艾;众水的第三部分变为苦艾;因水变苦,就有许多人死于这些水。
“第三位天使吹号”表示从天堂而降的流注和由此而来的恶人的第三个变化(516节);“就有烧着的大星好像一盏灯从天上落下来”表示圣言的真理被自我之爱歪曲了(517节);“落在江河的第三部分和众水的泉源上”表示因此,对真理的一切理解都灭亡了,教会的教义由此也灭亡了(518节)。
“这星名叫苦艾”表示与邪恶之虚假混杂的真理(519节);“众水的第三部分变为苦艾”表示在理解和教义上,一切真理都变成这样(520节);“就有许多人死于这些水”表示所有这样的人都被圣言的真理所变成的虚假毁灭了(521节);“因水变苦”表示因为圣言的真理被歪曲了(522节)。
Life17.主在约翰福音中教导,没有人能从自己行任何真正为良善的良善:
若不是从天上赐给他的,人就不能得什么。(约翰福音3:27)
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5)
“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表示一切良善皆来自主;“果子”表示良善;“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表示没有人能从自己做任何事。那些信主并从祂行善的人被称为光明之子(约翰福音12:36; 路加福音16:8);陪伴之人或婚礼之子(马可福音2:19);复活之子(路加福音20:36);神的儿子(路加福音20:36; 约翰福音1:12);从神生的(约翰福音1:13)。经上说,他们必看见神(马太福音5:8);主要在他那里作祂的住所(约翰福音14:23);他们有对神的信(马可福音11:22);他们所行的是从神而行(约翰福音3:21)。这些话被概括在下面这些话中:
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赐他们权柄,作神的儿子。这等人不是从血生的,不是从肉欲生的,也不是从人意生的,乃是从神生的。(约翰福音1:12–13)
“信神儿子的名”是指相信圣言并照之生活;“肉欲”是指人自己的意愿,这意愿本身是邪恶;“人意”是指人自己的理解力,这理解力本身是由邪恶所生的虚假;从这些“生的”是指那些从自己的自我意愿和行动,以及思考和说话的人;“从神生的”是指那些从主意愿和行动,以及思考和说话的人。简言之:来自人的不是良善;来自主的是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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