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12.“海的第三部分变成血”表示结果,其中的一切都变成邪恶之虚假。这从“第三部分”、“海”和“血”的含义清楚可知:“第三部分”是指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海”是指属世人(参看AE 511节),故“海的第三部分”表示整个属世人和其中的一切;“血”是指邪恶之虚假(参看AE 329f,g节)。由此可见这节经文的灵义,即:“火烧着的大山扔在海中;海的第三部分变成血”表示当自我之爱进入并占据属世人时,它就会将其中的一切知识或科学都变成邪恶之虚假。
自我之爱是一种纯肉体的爱,源于破旧部分或衰败物质的升腾和发酵,以及从内部在身体中的这些所造成的刺激或快感;需要一种纯净大气的心智的感知官能由此不仅变得迟钝和粗俗,甚至还灭亡。这就是自我之爱的起源,这一点从它与人类排泄物的对应关系可以看出来。因为当那些被这爱腐蚀或引诱的人进入来世时,他们喜欢恶臭或含粪的污物胜过一切,它的恶臭让他们感到愉快,这证明由此产生的臭气以快乐影响他们的嗅觉,就像它以前影响了全身感官一样,全身感官通过内部角质层朝各个方向延伸。仅从这一事实就能看出,自我之爱比其它任何爱都更粗俗,是肮脏肉体的;因此,它夺走一切属灵感知,也就是对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的感知。此外,它关闭属灵心智,将它的住所完全固定在属世和感官人中,而属世和感官人与身体联系最为紧密,与天堂根本没有任何联系。由此发生的事是,凡自我之爱在里面占主导地位的人都是感官的,看不见属于天堂和教会的事物,只在幽暗之中;此外,当他们独自一人,并在自己里面思考时,就弃绝并否认它们。由此可以看出“因火烧着的大山扔在海中,海的第三部分变成血”的含义。
934.“果子”表示人出于爱或仁所行的良善,这是众所周知的,无需通过圣言来证实;事实上,读者也不会将圣言中的“果子”理解成别的。“果子”之所以表示爱或仁的良善,是因为人好比一棵树,也被称作“树”(89, 400节)。“果子”表示爱或仁的良善,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好行为”或“善行”,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现在斧子已经放在树根上;凡不结好果子的树就砍下来,丢在火里。(马太福音 3:10;7:16-20)
你们或以为树好,果子也好,树坏,果子也坏;因为从果子就可以知道树。(马太福音12:33;路加福音6:43-44)
凡不结果子的枝子,都要剪去,凡结果子的,修理干净,叫它结果子更多;常在我里面的,我也常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约翰福音15:2-8)
你们要结出与悔改相称的果子来。(马太福音3:8)
撒在好地上的,就是人听道明白了,结出果子来。(马太福音13:23)
耶稣对门徒说,是我拣选了你们,叫你们去结果子,你们的果子要常存。(约翰福音15:16)
一个人有一棵无花果树栽在葡萄园里。他来到树前找果子,却找不着。就对管园的说,把它砍了吧,何必白占地土呢!(路加福音13:6-9)
有一个做家主的人把他的葡萄园租给园户,来收它的果子;但他们却杀了所差给他们的仆人,最后杀了他的儿子;于是他将葡萄园另租给那按着时候交果子的其他人。神的国必从你们夺去,赐给那能结果子的民族。(马太福音21:33-35, 38-39, 41, 43)
此外还有其它许多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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