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512

512.“海的第三部

512.“海的第三部分变成血”表示结果,其中的一切都变成邪恶之虚假。这从“第三部分”、“海”和“血”的含义清楚可知:“第三部分”是指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海”是指属世人(参看AE 511节),故“海的第三部分”表示整个属世人和其中的一切;“血”是指邪恶之虚假(参看AE 329f,g节)。由此可见这节经文的灵义,即:“火烧着的大山扔在海中;海的第三部分变成血”表示当自我之爱进入并占据属世人时,它就会将其中的一切知识或科学都变成邪恶之虚假。

自我之爱是一种纯肉体的爱,源于破旧部分或衰败物质的升腾和发酵,以及从内部在身体中的这些所造成的刺激或快感;需要一种纯净大气的心智的感知官能由此不仅变得迟钝和粗俗,甚至还灭亡。这就是自我之爱的起源,这一点从它与人类排泄物的对应关系可以看出来。因为当那些被这爱腐蚀或引诱的人进入来世时,他们喜欢恶臭或含粪的污物胜过一切,它的恶臭让他们感到愉快,这证明由此产生的臭气以快乐影响他们的嗅觉,就像它以前影响了全身感官一样,全身感官通过内部角质层朝各个方向延伸。仅从这一事实就能看出,自我之爱比其它任何爱都更粗俗,是肮脏肉体的;因此,它夺走一切属灵感知,也就是对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的感知。此外,它关闭属灵心智,将它的住所完全固定在属世和感官人中,而属世和感官人与身体联系最为紧密,与天堂根本没有任何联系。由此发生的事是,凡自我之爱在里面占主导地位的人都是感官的,看不见属于天堂和教会的事物,只在幽暗之中;此外,当他们独自一人,并在自己里面思考时,就弃绝并否认它们。由此可以看出“因火烧着的大山扔在海中,海的第三部分变成血”的含义。


揭秘启示录 #527

527.“凡敬畏你名

527.“凡敬畏你名的人,连大带小”表热爱主之事物的人,无论程度大小。“敬畏主名”表示热爱主的事物;“敬畏”表示爱;“主名”表示主藉以受到敬拜的一切事物(81节);“连大带小”表示那些在或小或大程度上敬畏主的人。“敬畏”在此之所以表示爱,是因为凡爱着的人也害怕向他所爱的人行恶。没有这样的敬畏,真爱就不会被赐给。所以,凡爱的人都害怕作恶,因为邪恶悖逆主,与祂在圣言中的神性律法背道而驰,而圣言出自祂,因而就是祂自己;它们(即邪恶)违背祂的神性本质,也就是祂愿意拯救所有人,因为祂是救主;若人不照律法和诫命生活,祂就无法拯救人。而且,凡喜爱邪恶的人也喜欢向主行恶,甚至把祂钉在十字架上。这种欲望就藏在一切邪恶的最深处,甚至在那些口头上承认祂的世人里面。这一事实尚不为世人所知,但对天使来说,这是众所周知的事。
“敬畏神”表示热爱神的事物,是通过行出它们,不愿意做违背祂的事来热爱的。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和华神向你所要的是什么呢?只要你敬畏耶和华你的神,行在祂一切的道路上,爱祂。(申命记10:12)
你们要随从耶和华你们的神而行,敬畏祂,谨守祂的诫命。(申命记13:4)
你要敬畏耶和华你的神,侍奉祂,紧依附着祂。(申命记10:20; 6:2,13,14,24;8:6;17:19; 28:58; 31:12)
惟愿他们存这样的心敬畏我,遵守我的诫命。(申命记5:29)
耶和华啊,求你将你的道路指教我,使我专心敬畏你的名。(诗篇86:11)
凡敬畏耶和华,行在祂道上的人便为有福。(诗篇128:1;112:1;耶利米书44:10)
我若是父亲,我该受的尊敬在哪里呢?我若是主人,我应得的敬畏在哪里呢?(玛拉基书1:6;2:5;以赛亚书11:2,3)
我要赐给他们同一个心、同一条道,好敬畏我,我要将对我的敬畏放在他们心上,叫他们不离开我。(耶利米书32:39,40)
敬畏耶和华是智慧的开端。(诗篇111:10)
此外还有其它地方(如以赛亚书8:13;25:3;29:13;50:10;耶利米书33:9;诗篇22:23;33:8,18;34:7,9;55:19;115:11,13;147:11;启示录14:7;路加福音1:50)。但对恶人来说,对神的敬畏并不是爱,而是对地狱的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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