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12.“海的第三部分变成血”表示结果,其中的一切都变成邪恶之虚假。这从“第三部分”、“海”和“血”的含义清楚可知:“第三部分”是指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海”是指属世人(参看AE 511节),故“海的第三部分”表示整个属世人和其中的一切;“血”是指邪恶之虚假(参看AE 329f,g节)。由此可见这节经文的灵义,即:“火烧着的大山扔在海中;海的第三部分变成血”表示当自我之爱进入并占据属世人时,它就会将其中的一切知识或科学都变成邪恶之虚假。
自我之爱是一种纯肉体的爱,源于破旧部分或衰败物质的升腾和发酵,以及从内部在身体中的这些所造成的刺激或快感;需要一种纯净大气的心智的感知官能由此不仅变得迟钝和粗俗,甚至还灭亡。这就是自我之爱的起源,这一点从它与人类排泄物的对应关系可以看出来。因为当那些被这爱腐蚀或引诱的人进入来世时,他们喜欢恶臭或含粪的污物胜过一切,它的恶臭让他们感到愉快,这证明由此产生的臭气以快乐影响他们的嗅觉,就像它以前影响了全身感官一样,全身感官通过内部角质层朝各个方向延伸。仅从这一事实就能看出,自我之爱比其它任何爱都更粗俗,是肮脏肉体的;因此,它夺走一切属灵感知,也就是对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的感知。此外,它关闭属灵心智,将它的住所完全固定在属世和感官人中,而属世和感官人与身体联系最为紧密,与天堂根本没有任何联系。由此发生的事是,凡自我之爱在里面占主导地位的人都是感官的,看不见属于天堂和教会的事物,只在幽暗之中;此外,当他们独自一人,并在自己里面思考时,就弃绝并否认它们。由此可以看出“因火烧着的大山扔在海中,海的第三部分变成血”的含义。
356.启7:7.“西缅支派中受印的有一万二千”表那些将要属于主的新天堂和新教会之人所具有的属灵之爱,也就是对邻之爱或仁爱。在至高意义上,“西缅”表示天命(providence);在属灵意义上,表示对邻之爱或仁爱;在属世意义上,表示顺服和听从。在前两个次序中,经上论述了那些在主的属天国度中的人;但在这个次序中,经上论述了那些在主的属灵国度中的人,他们的爱被称为属灵之爱,也就是对邻之爱和仁爱。在圣言中,西缅及其支派之所以代表并因此表示这爱,是因为他在流便之后、利未之前出生,而流便、西缅和利未这三者依次表示认知中的真理或信仰,意愿中的真理或仁爱,行为中的真理或好行为;彼得、雅各和约翰同样表示这些。因此,为叫西缅及其支派代表意愿中的真理,也就是仁爱和顺服,他以“听”而得名,“听”表示理解并意愿或顺服真理;当经上说听见某人时,就是理解它;当经上说听从某人或听从时,就是意愿并顺服它。
在此有必要说说对邻之爱或仁爱:对邻之爱就是对遵从主诫命之爱,主要是十诫第二块石版所包含的那些诫命,即: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不可贪恋邻舍的一切。人若因它们是罪而不做这类事,就是爱邻;仇恨邻舍,并出于仇恨想要杀害他的人不爱邻舍;想与邻舍之妻通奸的人不爱邻舍;想偷窃并掠夺邻舍财物的人不爱邻舍,等等。这也是保罗下面这些话所教导的:
爱人的就完全了律法。像那不可奸淫、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贪婪、或有别的诫命,都包在爱人如己这一句话之内了;所以爱就完全了律法。(罗马书13: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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