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511

511.“扔在海中”

511.“扔在海中”表示进入属世人。这从“海”的含义清楚可知,“海”是指属世人中总体上的知识或科学,因而是指在其中的知识方面的属世人(对此,参看AE 270, 342b节)。这就是“海”的含义,因为“水”表示真理,属世人中的真理被称为知识或科学;但真理本身是属灵的,在属灵人里面与对真理的情感构成一体,因为它是那里的情感的形式。因此,这种情感及其形式由此处于属世人中的知识或科学到何等程度,知识或科学就在何等程度上包含真理在自己里面,并且就是真知识或科学真理;因为属世人的知识或科学就本身而言,不是真理,只是包含真理的器皿,故在圣言中,“器皿”表示知识或科学。

“海”表示属世人,这一点从前面引用的圣言经文(AE 275, 342b,c节)清楚看出来;这清楚表明,就海水而言,“海”表示总体上的知识,而就海浪而言,“海”表示靠知识来维持的争论和推理;由于知识和推理这两者都在属世人中,所以“海”表示属世人本身。但属世人的状态完全取决于人的爱之情感。当属灵情感,也就是为了良善和真理而对良善和真理的情感在人里面占主导地位,并且这种情感通过属灵人流入属世人时,属世人是一种属灵-属世人,因为那时它从属和服从于属灵人;由于它们如此行如一体,所以两者都在天堂。但只要一种纯属世的情感在人里面占据主导地位,那么属世人里面就没有真理;相反,其中的知识或科学都不是真的,而是死的,虚假的。原因在于,那时其中的知识与纯属世的情感结合,这些情感都源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而真实的真理因本身是属灵的,故只与属灵的情感结合,如前所述。当真理与纯属世的情感结合时,它们不再是真理,而是虚假,因为纯属世的情感歪曲真理。真理与纯属世情感的结合对应于各种淫行和通奸,在灵义上由圣言中的各种淫行和通奸来表示;圣言的真理与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的结合是存在的,这些结合就对应于这些事物。

“海”表示属世人和其中的一切事物,这一点也来自对应。因为在灵界,海出现在各个地方,尤其出现在属灵社群或天堂本身终止的最远边界。那里有海,是因为那些系纯属世人的人就住在天堂的边界和边界以外;这些人也出现在那里的深处,在那里拥有住所;然而,这些属世人并不邪恶,因为邪恶的属世人在地狱。从那里所看到的海,尤其从海水的颜色,就是倾向于昏暗或清晰的颜色能明显看出,那些在这些海里的人是何品质;如果倾向于昏暗,那么感官灵就在其中,他们是最低属世的,如果倾向于清晰,那么其中的灵人就是内层属世的。但在地狱之上的海水是浓密、黑色的,有时是红色的;其中的地狱团伙看上去就像蛇和毒蛇,又像海里的怪物。


揭秘启示录 #48

48.“眼目如同火焰

48.“眼目如同火焰”表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在圣言中,“眼目”表认知。因此,眼的视力表聪明;当论及主时,自然就表示神性智慧。“火焰”表属灵之爱,也就是仁;当论及主时,也就表示神性之爱。所以“主的眼目如同火焰”也就表示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
“眼目”之所以表示认知,是因为这二者有对应关系。认知通过属灵之光看见,正如眼睛通过属世之光看见,故“看见”论及这二者。在圣言中,“眼”表示认知,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你要将有眼而瞎、有耳而聋的民都带出来。(以赛亚书43:8)
到那日,聋子必听见这书上的话;瞎子的眼必从幽暗晦冥中得以看见。(以赛亚书29:18)
那时瞎子的眼必睁开、聋子的耳必开通。(以赛亚书35:5)
我使作外邦人的光、开瞎子的眼。(以赛亚书42:6-7)
这话是说主,祂来临时,会开启那些对真理无知之人的认知。
这就是“开眼”的意思,这一点从以下经文进一步明显可知:
要使这百姓心蒙脂油,耳朵发沉,恐怕他们用眼看见。(以赛亚书6:9-10; 约翰福音12:40)
耶和华将沉睡的灵浇灌你们,封闭你们的眼;蒙盖先知,你们的头,先见。(以赛亚书29:10; 30:10)
闭眼不看邪恶的。(以赛亚书33:15)
愚蠢的人啊,你听这话,有眼睛却看不见。(以西结书12:2)
丢弃羊群的牧人有祸了。刀剑必临到他的右眼上,他的右眼也必昏暗失明。(撒迦利亚书11:17)
耶和华用灾殃攻击那与耶路撒冷争战的所有人民;他们的眼在眶中干瘪。(撒迦利亚书14:12)
我必以惊惶击打一切马匹,使万民一切的马匹瞎眼。 (撒迦利亚书12:4)
“马”在灵义上是指对圣言的理解(298节)。
“耶和华我的神啊,求你开启我的眼目,免得我沉睡至死。(诗篇13:3)
谁都能看出,在这些经文中,“眼目”表示认知。由此明显可知在以下经文中,主所说的“眼睛”是什么意思:
眼睛就是身上的灯;你的眼睛若康健,全身就都光明;你的眼睛若昏花,全身就都黑暗。你里头的光若黑暗了,那黑暗是何等大呢!(马太福音6:22-23;路加福音11:34)
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把它剜出来丢掉;你只有一只眼进入永生,强如有两只眼被丢在火烧的地狱(希腊文∶欣嫩子谷)。(马太福音5:29;18:9)
在以上经文中,“眼睛”不是指肉眼,而是指对真理的理解。由于“眼睛”表示对真理的理解,故以色列人的律例中有这样一条:
亚伦的种中凡瞎眼的,或眼睛有毛病的,都不可近前来献祭;也不可在圣所中。(利未记21:18, 20)
瞎眼的不可献为祭。(利未记22:22;玛拉基书1:8)
从这些经文明显可知,当论及人时,“眼”是什么意思;由此可推知,当论及主时,“眼”表祂的神性智慧,以及祂的全知和天命。如以下经文:
?耶和华啊,求你睁眼而看。(以赛亚书37:17)
我必注目善待他们,我也要建立他们。(耶利米书24:6)
看哪,耶和华定睛在他们身上。(诗篇33:18)
耶和华在圣殿里,祂的眼目观看,祂的眼皮察验世人。(诗篇11:4)
由于“基路伯”表示主的守护和眷顾,免得圣言的灵义受到损害,故经上描述四活物(即基路伯)说:
它们前后都长满了眼睛,它们的翅膀同样都满了眼睛。(启示录4:6,8)
基路伯所行走的轮子周围都满了眼睛。(以西结书10:12)
“火焰”表主的神性之爱,这一点可见于下文论及“火焰”与“火”之处。由于经上说主的“眼目如同火焰”,故所表示的是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主里面有神性智慧的神性之爱和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因而有一个二者的相互结合。这是一个奥秘,此奥秘在《圣爱与圣智》(34-39节等)一书已揭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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