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10.“就有仿佛火烧着的大山”表示对自我和由此而来的自我聪明的爱。这从“火烧着的大山”的含义清楚可知,“火烧着的大山”是指对自我和由此而来的自我聪明的爱。这爱由这种大山来表示,是因为在圣言中,“大山”表示两种意义上的爱,即天堂之爱和地狱之爱(参看AE 405节);“火”也一样(也可参看AE 504a–e节);此处论述的是要与善人分离,并被投入地狱的恶人,对这些人来说,一切真理都通过这爱变成虚假。下文描述了由“大山扔在海中”产生的这种效果;因为“大山扔在海中;海的第三部分变成血”表示属世人中的一切都变成了邪恶之虚假。由此可见,“火烧着的大山”表示自我之爱和对由此而来的自我聪明的爱。一切自我聪明都来自自我之爱。
“大山”表示两种意义上的爱,因为在灵界,处于属天之爱的第三层天堂的天使住在大山上;因此,当经上提到“大山或山”时,所表示的是这层天堂,按照从人和地方抽象出来的天使的思维观念,所表示的是构成天堂之物,也就是属天之爱。但在反面意义上,“大山”表示自我之爱,因为那些处于自我之爱的人不断渴望爬到大山上,把自己等同于那些在第三层天堂的人。由于他们在幻想中住在这大山上,所以当他们从地狱出来时,它也成了他们努力的目标;这就是为何“大山”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自我之爱。总之,那些处于自我之爱的人总是追求高的东西,所以死后,当爱的一切状态都变成相对应的事物时,他们在幻想中登上高处,在幻想的状态下以为自己在高山上,尽管他们从身体上在地狱。这就是为何那些属于巴比伦,处于这种自我之爱,以至于不仅想统治一切大地,还想统治天堂的人被称为“山”,经上说他们坐在山上,升到高云之上。如在耶利米书:
行毁灭的山哪,看哪,我和你作对,你毁灭全地;我要伸手攻击你,使你从岩石上滚下来,使你成为烧毁的山。(耶利米书51:25)
以赛亚书:
你心里曾说,我要升到诸天;我要高举我的宝座在神的众星以上;我要坐在聚会的山上;我要升到高云之上,我要与至高者同等;然而,你必被丢入地狱。(以赛亚书14:13–15)
这些话论及巴比伦。
575.“那龙将自己的能力,宝座,和大权柄,都给了他”表这异端因平信徒的接受而盛行并掌权。“龙”表示异端教义(对此,参看537节);这“兽”表示平信徒(567节),他们不凭自己,而是凭他们的教师说话;由于平信徒就是民众本身,故显而易见,这异端因他们的接受才盛行并掌权。因此,这就是龙给此兽的“能力,宝座和大权柄”,以及接下来“他们敬拜将权柄给了兽的那龙”(4节)这句话所表示的。“龙”得以盛行并掌权是因着他们,尤其是因他们的这一宗教信条:认知或理解力服从于信仰;信仰不是能理解的;在属灵的事上,对可理解之事的信仰是头脑的信仰,这种信仰不使人称义。当这些信条在平信徒当中盛行时,神职人员就有了权柄、尊敬和一种崇拜,因为他们以为自己知道神性事物,并且神性事物要通过他们的口才会被接受。“能力”表示盛行;“宝座”表示治理;“大权柄”表示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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