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10.“就有仿佛火烧着的大山”表示对自我和由此而来的自我聪明的爱。这从“火烧着的大山”的含义清楚可知,“火烧着的大山”是指对自我和由此而来的自我聪明的爱。这爱由这种大山来表示,是因为在圣言中,“大山”表示两种意义上的爱,即天堂之爱和地狱之爱(参看AE 405节);“火”也一样(也可参看AE 504a–e节);此处论述的是要与善人分离,并被投入地狱的恶人,对这些人来说,一切真理都通过这爱变成虚假。下文描述了由“大山扔在海中”产生的这种效果;因为“大山扔在海中;海的第三部分变成血”表示属世人中的一切都变成了邪恶之虚假。由此可见,“火烧着的大山”表示自我之爱和对由此而来的自我聪明的爱。一切自我聪明都来自自我之爱。
“大山”表示两种意义上的爱,因为在灵界,处于属天之爱的第三层天堂的天使住在大山上;因此,当经上提到“大山或山”时,所表示的是这层天堂,按照从人和地方抽象出来的天使的思维观念,所表示的是构成天堂之物,也就是属天之爱。但在反面意义上,“大山”表示自我之爱,因为那些处于自我之爱的人不断渴望爬到大山上,把自己等同于那些在第三层天堂的人。由于他们在幻想中住在这大山上,所以当他们从地狱出来时,它也成了他们努力的目标;这就是为何“大山”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自我之爱。总之,那些处于自我之爱的人总是追求高的东西,所以死后,当爱的一切状态都变成相对应的事物时,他们在幻想中登上高处,在幻想的状态下以为自己在高山上,尽管他们从身体上在地狱。这就是为何那些属于巴比伦,处于这种自我之爱,以至于不仅想统治一切大地,还想统治天堂的人被称为“山”,经上说他们坐在山上,升到高云之上。如在耶利米书:
行毁灭的山哪,看哪,我和你作对,你毁灭全地;我要伸手攻击你,使你从岩石上滚下来,使你成为烧毁的山。(耶利米书51:25)
以赛亚书:
你心里曾说,我要升到诸天;我要高举我的宝座在神的众星以上;我要坐在聚会的山上;我要升到高云之上,我要与至高者同等;然而,你必被丢入地狱。(以赛亚书14:13–15)
这些话论及巴比伦。
410.启8:11.“这星名叫苦艾;众水的三分之一部分变为苦艾”表他们自己的聪明所源自的地狱虚假,圣言的一切真理就是被这些虚假歪曲的。 “星”表示他们自己的聪明,这聪明源自地狱之爱所产生的骄傲(408节)。“名”表示其性质(81,122,165节);“苦艾”(或译茵陈)表示地狱的虚假,对此,稍后会有说明;“水”表示真理(50节),在此表示圣言的真理,因为所论述的主题涉及信;“三分之一部分”表示全部,如前所述;这些合在一起就是上面这句经文的含义。
“苦艾”表示地狱的虚假,是因为它极苦,由此使食物和饮料变得令人憎恶;所以在以下经文中,“苦艾”表示这种虚假:
看哪,我必将苦艾给这百姓吃,又将苦胆水给他们喝。(耶利米书9:14,15)
耶和华论到先知如此说:看哪,我必将苦艾给他们吃,又将苦胆水给他们喝;因为伪善出于耶路撒冷的先知,流行遍地。(耶利米书23:15)
你们却使公平变为苦胆,使公义的果子变为苦艾。(阿摩司书5:7; 6:12)
又怕你们中间有根生出苦胆和苦艾来。(申命记29:18)
和此处论述的教会一样,犹太教会歪曲了圣言的一切真理,主通过祂的一切受难来代表它,允许犹太人如同对待圣言那样对待祂,因为祂就是圣言,故:他们拿苦胆调和的醋拿给祂喝,但祂尝了,就不肯喝(马太福音27:34;马可福音15:23;诗篇69:21)。由于犹太人教会已然如此,所以经上这样描述它:
他以苦楚充满我,使我饱饮苦艾。(耶利米哀歌3: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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