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10.“就有仿佛火烧着的大山”表示对自我和由此而来的自我聪明的爱。这从“火烧着的大山”的含义清楚可知,“火烧着的大山”是指对自我和由此而来的自我聪明的爱。这爱由这种大山来表示,是因为在圣言中,“大山”表示两种意义上的爱,即天堂之爱和地狱之爱(参看AE 405节);“火”也一样(也可参看AE 504a–e节);此处论述的是要与善人分离,并被投入地狱的恶人,对这些人来说,一切真理都通过这爱变成虚假。下文描述了由“大山扔在海中”产生的这种效果;因为“大山扔在海中;海的第三部分变成血”表示属世人中的一切都变成了邪恶之虚假。由此可见,“火烧着的大山”表示自我之爱和对由此而来的自我聪明的爱。一切自我聪明都来自自我之爱。
“大山”表示两种意义上的爱,因为在灵界,处于属天之爱的第三层天堂的天使住在大山上;因此,当经上提到“大山或山”时,所表示的是这层天堂,按照从人和地方抽象出来的天使的思维观念,所表示的是构成天堂之物,也就是属天之爱。但在反面意义上,“大山”表示自我之爱,因为那些处于自我之爱的人不断渴望爬到大山上,把自己等同于那些在第三层天堂的人。由于他们在幻想中住在这大山上,所以当他们从地狱出来时,它也成了他们努力的目标;这就是为何“大山”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自我之爱。总之,那些处于自我之爱的人总是追求高的东西,所以死后,当爱的一切状态都变成相对应的事物时,他们在幻想中登上高处,在幻想的状态下以为自己在高山上,尽管他们从身体上在地狱。这就是为何那些属于巴比伦,处于这种自我之爱,以至于不仅想统治一切大地,还想统治天堂的人被称为“山”,经上说他们坐在山上,升到高云之上。如在耶利米书:
行毁灭的山哪,看哪,我和你作对,你毁灭全地;我要伸手攻击你,使你从岩石上滚下来,使你成为烧毁的山。(耶利米书51:25)
以赛亚书:
你心里曾说,我要升到诸天;我要高举我的宝座在神的众星以上;我要坐在聚会的山上;我要升到高云之上,我要与至高者同等;然而,你必被丢入地狱。(以赛亚书14:13–15)
这些话论及巴比伦。
457.那些只拜神,却不行出仁爱的好行为之人的情形则不同。这些人就象那些背约之人。而那些将神一分为三,分别敬拜每一个神之人的情形也不同;还有那些只靠近神,却不靠近处于其人身中的神之人的情形又不同。这些人就是那“不从门进去,倒从别处爬进羊圈”的人(约翰福音10:1)。那些通过确认否认主的神性之人的情形亦不同。所有这些人都不会与神结合,故没有得救。他们的仁爱无非是不正当的仁爱,这种仁爱不会实现面对面的结合,只会带来背对背的结合。
有必要简要说说这结合是如何实现的。 神流入人对祂的理解力中,带来对神的承认,同时赐下祂对人类的爱。若人只接受前者,而不接受后者,流注只能到达他的理解力,而到不了他的意愿,他仍停留在对神的理解力中,而缺乏对神的内在承认,因此他的状态类似冬天花园的状态。但是,若二者都接受,流注就会到达他的意愿,并由此进入他的理解力,从而占据他的整个心智。这时,他就会拥有对神的内在承认,这种承认会给他对神的理解力带来生命;他的状态类似春天花园的状态。
结合是通过仁爱实现的,因为神爱每个人;由于祂无法直接向人行善,而只能间接通过其他人,故祂会将自己的爱呼入人里面,就象祂将对小孩子的爱呼入其父母里面一样。凡接受这爱的人都会与神结合,并通过神的爱去爱他的邻舍。在人里面,神的爱就包含在他对邻舍的爱里面,正是这爱赋予他行动的意愿和能力。
由于没人能行出善事,除非在他看来,他的能力、意愿和行为似乎出于他自己,故这种表象被赐予了他;当他貌似自主自由行善时,这善就会归给他,被当作是实现结合的互动行为。这就象主动和被动之间的关系,被动的合作是通过被动中的主动产生的。或象行为中的意愿,言语中的思维,和作用于这二者至内层的灵魂。或象动作中的努力;以及种子的繁殖力,它从内作用于树液,使树生长,直到结出果实,并通过果实产出新种子。或象光照射到宝石上,而光的反射则取决于它所照射部分的质地,从而产生各种颜色,这些颜色看似属于宝石,而事实上是光的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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