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10.“就有仿佛火烧着的大山”表示对自我和由此而来的自我聪明的爱。这从“火烧着的大山”的含义清楚可知,“火烧着的大山”是指对自我和由此而来的自我聪明的爱。这爱由这种大山来表示,是因为在圣言中,“大山”表示两种意义上的爱,即天堂之爱和地狱之爱(参看AE 405节);“火”也一样(也可参看AE 504a–e节);此处论述的是要与善人分离,并被投入地狱的恶人,对这些人来说,一切真理都通过这爱变成虚假。下文描述了由“大山扔在海中”产生的这种效果;因为“大山扔在海中;海的第三部分变成血”表示属世人中的一切都变成了邪恶之虚假。由此可见,“火烧着的大山”表示自我之爱和对由此而来的自我聪明的爱。一切自我聪明都来自自我之爱。
“大山”表示两种意义上的爱,因为在灵界,处于属天之爱的第三层天堂的天使住在大山上;因此,当经上提到“大山或山”时,所表示的是这层天堂,按照从人和地方抽象出来的天使的思维观念,所表示的是构成天堂之物,也就是属天之爱。但在反面意义上,“大山”表示自我之爱,因为那些处于自我之爱的人不断渴望爬到大山上,把自己等同于那些在第三层天堂的人。由于他们在幻想中住在这大山上,所以当他们从地狱出来时,它也成了他们努力的目标;这就是为何“大山”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自我之爱。总之,那些处于自我之爱的人总是追求高的东西,所以死后,当爱的一切状态都变成相对应的事物时,他们在幻想中登上高处,在幻想的状态下以为自己在高山上,尽管他们从身体上在地狱。这就是为何那些属于巴比伦,处于这种自我之爱,以至于不仅想统治一切大地,还想统治天堂的人被称为“山”,经上说他们坐在山上,升到高云之上。如在耶利米书:
行毁灭的山哪,看哪,我和你作对,你毁灭全地;我要伸手攻击你,使你从岩石上滚下来,使你成为烧毁的山。(耶利米书51:25)
以赛亚书:
你心里曾说,我要升到诸天;我要高举我的宝座在神的众星以上;我要坐在聚会的山上;我要升到高云之上,我要与至高者同等;然而,你必被丢入地狱。(以赛亚书14:13–15)
这些话论及巴比伦。
353.前面说过,在天堂,一切真理都发出光来,所以信仰本质上就是发光的真理(TCR 348—349节)。因此,由这光产生的信仰的美丽和魅力,当构成它的真理增多时,可以比作由不同颜色和谐混合而成的各种形式、物体和图画;也可以比作亚伦胸牌上各种颜色的宝石,这些宝石合称为乌陵和土明;同样可以比作建造新耶路撒冷城墙的根基所用的各样宝石(参看启示录21章)。它还可以比作国王皇冠上各种颜色的宝石。事实上,宝石表示信之真理。这种信仰又可以比作彩虹,或花田,或初春盛开的花园的美丽。由大量和谐的真理构成的信仰之光和荣耀,可以比作大量烛台照亮教堂,或吊灯照亮房屋、路灯照亮街道。通过大量真理对信仰的提升,可以比作音乐会上由增加乐器数量产生的音量和旋律或音乐效果的增强,也可以比作由一堆芳香的花朵产生的香气的增加;等等。由许多真理构成的信仰反对虚假和邪恶的能力,可以比作一座教堂的稳定性或紧固性,因为这教堂由粘合好的石头砌成,用扶壁柱加固墙壁、支撑雕花的天花板。它也可以比作一支形成方阵的军队,士兵在方阵中并排站立,从而形成一股力量联合行动;最后,它可以比作全身交织的肌肉,尽管它们为数众多,并且位置不同,甚至相距甚远,但它们仍在行动中集中力量,从而以更大的效果,或以一股力量来行动;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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