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10.“就有仿佛火烧着的大山”表示对自我和由此而来的自我聪明的爱。这从“火烧着的大山”的含义清楚可知,“火烧着的大山”是指对自我和由此而来的自我聪明的爱。这爱由这种大山来表示,是因为在圣言中,“大山”表示两种意义上的爱,即天堂之爱和地狱之爱(参看AE 405节);“火”也一样(也可参看AE 504a–e节);此处论述的是要与善人分离,并被投入地狱的恶人,对这些人来说,一切真理都通过这爱变成虚假。下文描述了由“大山扔在海中”产生的这种效果;因为“大山扔在海中;海的第三部分变成血”表示属世人中的一切都变成了邪恶之虚假。由此可见,“火烧着的大山”表示自我之爱和对由此而来的自我聪明的爱。一切自我聪明都来自自我之爱。
“大山”表示两种意义上的爱,因为在灵界,处于属天之爱的第三层天堂的天使住在大山上;因此,当经上提到“大山或山”时,所表示的是这层天堂,按照从人和地方抽象出来的天使的思维观念,所表示的是构成天堂之物,也就是属天之爱。但在反面意义上,“大山”表示自我之爱,因为那些处于自我之爱的人不断渴望爬到大山上,把自己等同于那些在第三层天堂的人。由于他们在幻想中住在这大山上,所以当他们从地狱出来时,它也成了他们努力的目标;这就是为何“大山”在反面意义上表示自我之爱。总之,那些处于自我之爱的人总是追求高的东西,所以死后,当爱的一切状态都变成相对应的事物时,他们在幻想中登上高处,在幻想的状态下以为自己在高山上,尽管他们从身体上在地狱。这就是为何那些属于巴比伦,处于这种自我之爱,以至于不仅想统治一切大地,还想统治天堂的人被称为“山”,经上说他们坐在山上,升到高云之上。如在耶利米书:
行毁灭的山哪,看哪,我和你作对,你毁灭全地;我要伸手攻击你,使你从岩石上滚下来,使你成为烧毁的山。(耶利米书51:25)
以赛亚书:
你心里曾说,我要升到诸天;我要高举我的宝座在神的众星以上;我要坐在聚会的山上;我要升到高云之上,我要与至高者同等;然而,你必被丢入地狱。(以赛亚书14:13–15)
这些话论及巴比伦。
124.(5)除非通过神道成肉身,否则这种救赎本身无法实现。前面说明,救赎是纯神性的作为,因此它只有通过全能的神才能实现。救赎只有通过神道成肉身,也就是变成人才能实现,因为在其无限本质中的耶和华神不能接近地狱,更不用说进入地狱了;事实上,祂在最纯粹和最初事物中。因此,如果如在自己里面那样的耶和华神真的向那些在地狱里的人吹气,那么祂就会立刻毁灭他们;因为当摩西想见祂时,祂对摩西说:
你不能看见我的面,因为没有人看见我还可以存活。(出埃及记33:20)
因此,就连摩西都不能看见祂,那些在地狱里的人就更不能了,那里的所有人都在最后和最粗鄙的事物中,因而离神是最远的,因为他们是最低层级上的属世的。因此,除非耶和华神取得一个人身,从而给自己披上属于最低事物的一个身体,否则祂进行的任何救赎都是徒劳的。因为不接近敌人,或不为了战斗而配备武器,谁能攻打敌人呢?除非披盔戴甲,护住身体和头部,手持长矛,否则谁能赶走并摧毁沙漠里的龙、多头蛇和蜥怪呢?没有船只和必要的捕捞工具,谁能捕获海里的鲸鱼呢?除非全能的神取得一个人身,否则祂无法与地狱争战,因为祂无法进入地狱,这一点可通过这些和类似的例子来说明,尽管它们无法进行足够的对比。
然而,必须明白的是,主与地狱的争战不是口头上的争战,就像推理者和争论者之间一样;这样的争战对地狱没有任何影响,或说完全无效。相反,这是一场属灵的争战,即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的争战。这神性真理是主的真生命;地狱里没有人能抵挡经由视觉媒介而来的这真理的流注,或说当这真理以可见的方式流入时,地狱里没有人能反对它。这流注拥有如此的能力,以至于地狱灵(恶魔)一旦感知到它,就会逃跑,把自己扔进深渊,爬进洞穴藏起来,正如以赛亚书所描述的那样:
耶和华兴起使地大震动的时候,因惧怕耶和华,他们必进入石洞,进入土穴。(以赛亚书2:19)
启示录:
所有人都把自己藏在洞穴和山岩里;向山和岩石说,倒在我们身上吧,把我们藏起来,躲避坐宝座者的脸面和羔羊的愤怒。(启示录6:15-16)
当主于1757年施行最后的审判时,祂从神性良善中所拥有的这种能力,可从《最后的审判》这本小著关于这个主题的描述看出来;如:祂从他们的地方撕裂了地狱灵在灵人界占据的小山和大山,驱散他们,把他们送到远处,并使其中一些人沉没。祂还用洪水淹没了他们的城镇、房屋和田地,从根基上铲除他们的土地,把它们及其居民都扔进漩涡、沼泽和湿地;还有很多。这一切都是由主独自凭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的能力来完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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