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07.“一切的青草也被烧了”表示一切科学真理或真知识也因这些爱的欲望而灭亡了。这从“草”和“青”的含义清楚可知:“草”是指知识或科学(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青”(或绿)是指真理,并从真理存活,因为正如青草给动物作食物,真知识或科学真理给人作属灵的营养;事实上,凡在田间、花园和平原上产出,要么给人,要么给牲畜作营养之物,都与诸如给灵和心智作营养的那类事物相对应,这种营养被称为属灵的营养。类似事物也因属灵事物与属世事物的对应关系而出现在灵界;由于字面上的圣言是属世的,是通过对应关系来写的,所以此处说“树的第三部分和一切的青草都被烧了”,这在灵义上表示对真理和良善的一切感知和认知或知识,以及一切真知识或科学真理都被这两种肉体、尘世和纯属世的爱毁灭了。
真知识或科学真理是指用来确认属灵真理,并从属灵良善拥有生命的一切知识或科学。因为一个人通过知识或科学而变得智慧或变得疯狂。当一个人用知识或科学来确认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也就是属灵的真理和良善时,他就会通过它们而变得智慧;但当用知识或科学来削弱和反驳教会的真理和良善时,他就会变得疯狂。当他用它们来确认教会的真理和良善时,它们被称为科学真理或真知识,可以说是活的知识;但当他用它们来削弱和反驳教会的真理和良善时,它们被称为科学虚假,或虚假的知识,也被称为死的知识。知识(科学)只是功用的手段,它们的品质取决于源于它们的功用。当人通过它们为自己获得聪明和智慧时,它们就是活的知识。一切聪明和智慧都来自从天堂而来的真理;这些聪明和智慧因来自天堂,也就是从主经由天堂而来,故是活的,因为它们是人的真正属灵生命;但来自虚假的聪明和智慧是不存在的,即便它们被以为存在于任何人里面,它们也是死的,因为它们来自地狱。
说这些事,是为了叫人们知道,“青草”表示活的真知识或科学真理,但被烧的“草”表示死的虚假或虚假知识。当来自天堂的真理和良善在与人同在的认知和知识或科学里面找不到容器,相反来自地狱的邪恶和虚假却被接受时,知识或科学就不是活的,而是死的,并对应于枯萎和烧毁的草。人自己的情况也是如此,因为一个人的品质取决于他所拥有的认知和知识或科学。因为他能从活的知识中获得聪明,但不能从不是活的知识中获得聪明;如果它们因它们确认虚假而是死的,那么结果就是疯狂和愚蠢。
在圣言中,这样一个人因对应关系而被比作“草”,在以下经文中也被称为“草”。以赛亚书:
居民变得像田间的菜,青菜,房顶上的草,又如未长成而枯干的田地。(以赛亚书37:27; 列王纪下19:26)
诗篇:
恶人如草快被割下,又如青菜快要枯干。(诗篇37:2)
又:
至于人,他的日子如草一样;他发旺如田野的花。(诗篇103:15)
又:
恨恶锡安的必像房顶上的草,在拔出之前就枯干了。(诗篇129:6)
以赛亚书:
耶和华的荣耀必然显现,他们都必看见。有声音说,你喊叫吧;他说,我喊叫什么呢?一切肉体都是草,它的一切神圣都如田野的花;草必枯干,花必凋残,因为耶和华的气吹在其上;百姓诚然是草。草必枯干,花必凋残;惟有我们神的话,必永远立定。(以赛亚书40:5–8)
这些话论及主的降临,论及那时来自祂的神性真理的启示,由“耶和华的荣耀必然显现,他们都必看见”来表示。“一切肉体都是草,它的一切神圣都如田野的花;草必枯干,花必凋残”表示人们将没有真知识或科学真理,也没有属灵真理,“草”表示真知识或科学真理,“田野的花”表示属灵真理。“一切肉体都是草;百姓诚然是草。草必枯干”表示人就具有这种性质;“一切肉体”表示一切人,“百姓”表示那些处于真理的人,在此表示那些处于虚假的人。
同一先知书:
惟有我,是安慰你们的;你是谁?竟怕那必死的人,怕那要变如草的人子。(以赛亚书51:12)
这些话表示一切事物都来自主,没有任何东西来自自我智慧和自我聪明。“人”表示智慧方面的人,“人子”表示聪明方面的人;“要变如草”表示这后者只是知识或科学。
又:
我要将我的灵浇灌你的种,将我的福浇灌你的后裔;他们要发生在草中间。(以赛亚书44:3–4)
“耶和华的灵”表示神性真理,“福”表示它的增多和结实;因此,“发生在草中间”表示通过真知识或科学真理而来的聪明。
诗篇:
耶和华使草为牲畜生长,使菜蔬生长,供给人用。(诗篇104:14)
又:
耶和华为地预备雨,使草生长在山上,赐食物给牲畜。(诗篇147:8–9)
摩西五经:
我的教义要如雨降下,我的话语要如露滴落,如细雨降在草上,如甘霖降在菜蔬上。(申命记32:2)
在这些经文中,“草”表示真知识或科学真理,“田间的菜蔬”表示属灵真理;因为“田间的菜蔬”表示在一块田地,或新开垦的地上首先萌芽之物,因此它被称为“供给人用的菜蔬”。经上之所以说草是给牲畜的,给牲畜作“食物”,是因为在圣言中,“牲畜或走兽”表示属世人的情感,真知识或科学真理给他作食物和营养。
约伯记:
看哪,我造巨兽,也造了你;他吃草像牛一样。(约伯记40:15)
在圣言中,“巨兽”与“牲畜或走兽”具有相同的含义,即表示人的属世情感,故经上说:“看哪,我造巨兽,也造了你。”他的属灵牧场或食物是真知识或科学真理;这由“他吃草像牛一样”来表示。
“青或绿”表示活物,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无需进一步解释;因为任何植物或菜蔬正在生长,或可以说活着时,都是青绿的;但当它不再生长,或可以说死了时,它的绿色就会消失。因此,“青或绿”表示活物或活着的东西;这也可从以下经文看出来:耶利米书11:16; 17:8; 以西结书17:24; 20:47; 何西阿书14:8; 诗篇37:35; 52:8; 92:10,以及别处。
852a.“都有祂父的名写在他们额上”表示这些真理,是按着出于爱对祂神性的承认。这从“祂父的名”和“写在额上”的含义清楚可知:“祂父的名”是指主的神性(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写在额上”是指完全承认。“父的名写在额上”表示对主神性的完全承认,因为主转向所有承认祂神性的人,并看他们的额头;而另一方面,他们用眼睛看着主;这是因为“额头”表示爱,“眼睛”表示对真理的理解;主看额头表示主从爱之良善来看;另一方面,他们用眼睛看主表示从来自这良善的真理,因而从对真理的理解来看。所有在天堂里的人都转向主,并脸朝着显为太阳的主观看(参看AE 646节;《天堂与地狱》,17, 123, 142, 272节);主看天使的额头,而另一方面,天使用眼睛看主,因为额头对应于爱之良善,眼睛对应于对真理的理解(参看《天堂与地狱》,145, 251节);额头对应于爱之良善(参看AE 427节)。
人若不知道圣言在字义上的性质,可能会以为当经上提到“神和羔羊”,在此提到“羔羊和父”时,所指的是两个人;然而,这两者都唯独指主。在旧约圣言也一样,那里提到“耶和华”(Jehovah),“主耶和华”(Lord Jehovih),“万军之耶和华”,“主”,“耶和华神”,复数和单数形式的“神”,“以色列的神”,“以色列的圣者”,“以色列的王”,“创造者或造物主”,“救主”,“救赎主”,“沙代”,“磐石”,等等;然而,这一切名字都仅指一个,而不是指多个;因为主照着祂的神性属性而具有各种不同的名字。在新约圣言也是如此,那里提到“父”、“子”、“圣灵”为三;然而,这三个名字仅指一个人;因为“父”是指祂作为灵魂从父那里所拥有的神性本身,神性本身是祂那来自父的灵魂;“子”是指神性人身;“圣灵”是指发出的神性或神性发出;因此,这三者为一;此处的“羔羊”和“父”同样是指一,而不是指二。
当主提到父时,主的意思是祂自己里面的神性,因而是祂自己,这一点可从新旧约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不过,我要在此从福音书的圣言中引用少量经文,从中可以看出,主所说的父是指祂自己里面的神性,这神性在祂里面,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当祂提到父和祂自己为两个时,祂的意思是这两者都是指祂自己,因为灵魂与身体为一,灵魂属于其身体,身体属于其灵魂。被称为“父”的神性是主的神性本身,祂的人身从这神性本身中存在并成为神性,这一点从祂从神性本身成孕很清楚地看出来;马太福音:
有主的使者向约瑟梦中显现,说,你不要怕,只管娶过你的新娘马利亚来,因那在她内受生的是从圣灵来的。约瑟不亲近她,直到她生了头胎的儿子。(马太福音1:20, 25)
路加福音:
天使对马利亚说,看哪,你要在子宫里怀孕,生子,要给祂起名叫耶稣。祂要为大,称为至高者的儿子。马利亚对天使说,我没有和男人亲近,怎么会有这事呢?天使回答说,圣灵要临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荫庇你,因此你所要生的圣物必称为神的儿子。(路加福音1:31, 32, 34, 35)
由此清楚可知,主自成孕时就是耶和华神;自成孕时就是耶和华神,就是在生命本身方面就是如此,生命本身被称为来自父的灵魂,身体从灵魂拥有生命。由此很清楚地看出,被称为神儿子的,正是主的人身,因为经上说:“你所要生的圣物必称为神的儿子。”
852b.正是主的人身被称为“神的儿子”,这一点可从新旧约圣言中的许多经文进一步看出来。不过,关于这个主题,神若愿意,可在别的地方予以详细讨论;此处只引用以下经文,以证明主所说的“父”是指祂自己里面的神性,因而是指祂自己。约翰福音:
起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万物都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充满了恩典和真理。(约翰福音1:1, 3, 14)
显然,“圣言”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因为经上说:“圣言成了肉身,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主甚至在人身方面也是神,也就是说,主的人身也是神性,这一点也很明显,因为经上说:“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这圣言成了肉身。“圣言”是指神性真理方面的主。
同一福音书:
我父作工直到现在,我也作工。但犹太人却想要杀祂,因祂说,神是祂自己的父,将自己和神当作平等。耶稣却回答说,子凭着自己不能作什么,惟有看见父作什么,才作什么;凡父所作的,子也照样作。父怎样叫死人起来,使他们活着,子也照样随自己的意思使人活着。不尊敬子的,就是不尊敬差子来的父。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时候将到,死人要听见神儿子的声音;听见的人就要活了。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17–27)
“父”在此是指主里面的神性,也就是祂的生命,就像父亲的灵魂在每个人里面一样,“子”是指从祂里面的神性本身活着,从而成为神性的人身,因此父与子为一,这一点从主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即:子作父所作的事;子和父一样叫死人起来,使他们活着;凡听见神儿子声音的,就要活了。由此清楚可知,父与子就像灵魂与身体那样为一。此外,这一点从以下事实也清楚看出来:犹太人想要杀祂,因祂说,神是祂自己的父,将自己和神当作平等。
又:
凡父所赐给我的人,必到我这里来。凡听见父又学习的,就到我这里来。这不是说有人看见过父,惟独与父在一起的,祂看见过父。我就是从天上降下来生命的粮。永活的父怎样差我来,我也因父活着。(约翰福音6:37等)
主在此指着祂的人身说,它从天上降下来,每个人都通过祂而有生命,因为父与祂为一;父的生命在祂里面,如同来自父亲的灵魂在儿子里面。
又:
我将永生赐给我的羊,他们必永不灭亡,谁也不能从我父手里把他们夺去。我与父为一。犹太人就发怒,因祂将自己当作神。祂说,父所分别为圣,又差到世上来的,因为我说,我是神的儿子,你们就指着祂说,你亵渎了吗?我若不做我父的工作,你们就不必信我;我若做了,你们当信这些工作,好让你们又知道又相信,父在我里面,我也在父里面。(约翰福音10:28–38)
此处主论到父,就像论到另一个人一样说“谁也不能从我父手里把他们夺去”,又说“我若不做我父的工作,你们就不必信我;我若做了,你们当信这些工作”;然而,为叫他们不要相信父与祂是两个,祂说:“父与我为一”;为叫他们不要相信他们仅仅因爱而为一,祂补充说:“好让你们又知道又相信,父在我里面,我也在父里面。”由此清楚可知,主所说的“父”是指祂自己,或自成孕时就在祂自己里面的神性;主所说的“父差来的子”是指祂的人身,因为这人身通过从父神成孕,并从童女出生而被差到世上来。
又:
耶稣喊着说,信我的人不是信我,而是信那差我来的,看见我的,就看见那差我来的。我到世上来,乃是光,叫凡信我的,不住在黑暗里。(约翰福音12:44–46)
由此也清楚可知,主所说的“父”是指祂自己,“父差来的子”是指祂的神性人身,因为祂说“看见我的,就看见那差我来的”,还说“信我的人不是信我,而是信那差我来的”;然而,祂又说,他们要信祂(约翰福音12:36,以及别处)。
又:
耶稣知道父已将万有交在祂手里,且知道自己是从神出来的,又要回到神那里去,就说,接待我的,就是接待那差遣我的。(约翰福音13:3, 20)
由于父与祂为一,主的人身是来自祂自己里面的神性的神性,所以父的一切都是祂的,这就是“父已将万有交在祂手里”的意思;由于他们为一,所以祂说:“接待我的,就是接待那差遣我的。”“从父出来,又回到父那里去”表示从祂成孕,从而存在,并与祂合一,就像灵魂与身体合一。
又: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你们若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从今以后,你们认识祂,并且已经看见祂。腓力对祂说,求主将父显给我们看。耶稣对他说,腓力,我与你们同在这样长久,你还不认识我吗?人看见了我,就看见了父;你怎么说将父显给我们看呢?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吗?是住在我里面的父祂做工作。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6–11)
此处经上明确地说,父与祂为一,这种合一就像灵魂与身体的合一;因此,正是这种合一使看见祂的,就是看见了父。这一章进一步证实了这种合一。由于这就是合一,没有人能靠近人的灵魂,只能靠近这个人自己,所以主说:
他们要往祂那里去,奉祂的名求父,祂就赐给他们。(约翰福音16:23, 24)
这些话也是指这种合一:
祂从父出来,到了世界,祂又离开世界,往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6:5, 10, 16, 17, 28)
由于父与祂为一,所以祂还说:
凡父所有的,都是我的,所以保惠师,就是圣灵,要从主领受祂要说的话。(约翰福音16:13–15)
在别处:
父啊,你曾赐给我权柄管理一切血肉,叫我将永生赐给一切你所赐给他的人。认识你独一的神,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这就是永生。凡是我的都是你的,你的也是我的。(约翰福音17:2, 3, 10)
此处经上也公开声明,父的一切都是主的,正如灵魂的一切都是人的;因为人与灵魂为一,正如生命与生命的主体为一。主甚至在人身方面也是神,这一点从主的话清楚看出来,即:“叫他们认识你独一的神,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
由于“父”与“神的儿子”为一,所以主说:祂来审判的时候,要在祂父的荣耀里降临(马可福音8:38; 路加福音9:26);在祂自己的荣耀里(马太福音25:31);祂拥有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马太福音28:18)。
“神的儿子”是指主的神性人身,这一点在圣言的其它经文,以及旧约经文中也是显而易见的。如以赛亚书:
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政权必担在祂的肩头上;祂名称为奇妙、策士、神、勇士、永在的父、和平的君!(以赛亚书9:6)
同一先知书:
必有童女怀孕生子,祂的名必称为神与我们同在。(以赛亚书7:14)
显然,所生的“孩子”和所赐给的“子”在此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主。主甚至在人身方面也是神;因此,祂的人身是神性,这一点说得很清楚,因为经上说“祂名称为神”、“神与我们同在”、“永在的父”。
除此之外也可引用其它许多经文来证明,在圣言中,主所说的“父”是指祂的神性,这神性是祂人身的生命或灵魂,而不是与祂自己分离的另一个人。事实上,祂也不可能是指其他任何人。因此,根据基督教界的教义,主里面的神性与人性不是两个位格,而完全就像灵魂与身体那样是一个位格,正如《亚他那修信经》所明确表述的那样。由于主里面的神与人不是两个位格,而是一个位格,因而像灵魂与身体那样合一,所以可推知,主自成孕时就拥有的神性就是祂那称为“父”的,而神性人身是祂那称为“子”的;因此,他们都是祂自己。由此可见,“写在他们额上的父的名”是指在其神性方面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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