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06.“树的第三部分被烧了”表示对真理和良善的感知和认知或知识被源于邪恶之爱的欲望毁灭了。这从“第三部分”、“树”和“被烧”的含义清楚可知:“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是指所有或全部(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树”是指属于人心智的内层(对此,参看AE 109节),因而是指对真理和良善的感知,以及关于它们的知识或认知(参看AE 420节);“被烧”是指被源于邪恶之爱的欲望摧毁,如刚才所述(AE 504c–e节),那里说明,这些欲望由“火”来表示,所以“被烧”表示被它们毁灭。
“第三部分”表示所有或全部,因而“树的第三部分”表示对真理和良善的一切感知,因而表示关于它们的知识或认知,因为数字“三”表示完全,整体和所有或全部,并论及真理;故“第三部分”具有同样的含义,因为“第三”与“三”所表相同。此外,相乘和相除后的数字与它们所源于的整数具有相同的含义(参看AE 430a,b节)。“第三部分”表示所有或全部,并论及真理(也可参看AE 384节)。在以下经文中,“第三部分”具有相同的含义:海的第三部分变成血(启示录8:8);海中受造物的第三部分都死了(启示录8:9);烧着的大星落在江河的第三部分上(启示录8:10);众水的第三部分变为苦艾(启示录8:11);日头的第三部分,月亮的第三部分,星辰的第三部分都被击打(启示录8:12; 9:15, 18; 12:4)。
此处描述了对真理和良善的一切感知,因而关于它们的知识或认知首先被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以及由此产生的欲望和快乐毁灭。对属灵真理和良善的感知和认知或知识被这些爱和由此产生的欲望毁灭,是因为这些爱是人与生俱来的肉体和纯属世之爱,除非这些爱被从主出于天堂的属灵之爱征服和掌控,否则它们就会扑灭一切感知,由此扑灭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的一切认知或知识;因为就本身而言,这些爱与属灵之爱直接对立。由此可见,当教会衰退时,它首先从一种内在属灵状态进入一种属世状态,这属世状态在于爱自己、爱世界高于一切;因此,那时它在天堂和教会的一切事物方面都进入黑暗,无论它在世界的事物方面可能会拥有多少光。
当对属灵真理和良善的感知灭亡时,关于它们的知识或认知也灭亡,因为尽管人要么从圣言,要么从教义知道它们,谈论它们,但当他感知不到它们时,仍不知道它们。对一个事物的感知构成关于它的知识或认知。没有感知的知识或认知不是活的,而是死的,只是一种词语意义的知识或认知,而不是事物本身的知识或认知。那些对自我和世界的爱在里面占主导地位的人所拥有的来自圣言和教会教义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就是这样;无论他们如何被教导聪明而巧妙地谈论和传讲它们。然而,它们只是外壳,在粗俗的人面前看似拥有核仁在里面,但却是空的。
536.然而,所有出于宗教或宗教动机行善的人,不仅基督徒,甚至连异教徒都被主接纳,死后被主接收或采用;因为主说:
我饿了,你们给我吃;我渴了,你们给我喝;我作寄居者,你们收留我;我赤身露体,你们给我穿;我病了,你们探望我;我在监里,你们来看我。祂说,你们既向我弟兄中最小的一个做了这事,就是向我做了。你们这蒙福的,可来承受那创世以来为你们所预备的国。(马太福音25:34-36, 40)
对此,我补充这一新的事实:所有出于宗教或宗教动机行善的人,死后都会弃绝当今教会关于来自永恒的三个神性位格的教义,以及适用于按顺序的这三者的信仰。他们转向主神救主,喜乐地接受新教会的教义。
而其余的人没有出于宗教或宗教动机行使仁爱;因此,他们已经硬了心,直到现在心变得坚硬无比。他们首先靠近三位神,然后只靠近父,最后根本没有靠近神。他们只把主神救主视为马利亚的儿子,是从她与约瑟的婚姻中出生的,而不是神的儿子。然后,他们放弃了新教会的一切良善和真理,直接与龙的灵人联系起来,和他们一起被赶到沙漠或洞穴中,这些地方位于所谓的基督教界的最远边界。一段时间后,他们因与新天堂分离而急于犯罪,因此被扔进地狱。
这就是那些没有出于宗教或宗教动机而实践仁爱作为之人的命运,因为他们相信,没有人能凭自己行善,除非做寻求功德的事。因此,他们忽视了这些作为,或说不去做这些善行,故与山羊联系在一起,而山羊被诅咒或定罪,并被扔进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里,因为他们没有做绵羊所做的事(马太福音25:41-46)。在这段经文中,经上没有说他们作了恶,而是说他们没有行善;那些没有出于宗教或宗教动机行善的人实际上就是在作恶,因为:
没有人能侍奉两个主;因为他要么恶这个爱那个,要么重这个轻那个。(马太福音6:24)
耶和华通过以赛亚说:
你们要洗濯、自洁,从我眼前除掉你们的恶行;要止住作恶,学习行善,你们的罪虽像朱红,必变白如雪;虽红如丹颜,必如羊毛。(以赛亚书1:16-18)
耶利米书:
你当站在耶和华的房门口,在那里宣传这话:万军之耶和华,以色列的神如此说:你们改正行动作为,不要倚靠虚谎的话,说,这些是耶和华的殿,是耶和华的殿,是耶和华的殿(即教会)。你们偷盗、杀害、起假誓,然后来到这称为我名下的房中,站在我面前,说,我们得救了,这样我们可以行这一切可憎的事吗?这房子岂可成为贼窝吗?看哪,我都看见了,这是耶和华说的。(耶利米书7:2-4, 9-11)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