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06.“树的第三部分被烧了”表示对真理和良善的感知和认知或知识被源于邪恶之爱的欲望毁灭了。这从“第三部分”、“树”和“被烧”的含义清楚可知:“第三部分”当论及真理时,是指所有或全部(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树”是指属于人心智的内层(对此,参看AE 109节),因而是指对真理和良善的感知,以及关于它们的知识或认知(参看AE 420节);“被烧”是指被源于邪恶之爱的欲望摧毁,如刚才所述(AE 504c–e节),那里说明,这些欲望由“火”来表示,所以“被烧”表示被它们毁灭。
“第三部分”表示所有或全部,因而“树的第三部分”表示对真理和良善的一切感知,因而表示关于它们的知识或认知,因为数字“三”表示完全,整体和所有或全部,并论及真理;故“第三部分”具有同样的含义,因为“第三”与“三”所表相同。此外,相乘和相除后的数字与它们所源于的整数具有相同的含义(参看AE 430a,b节)。“第三部分”表示所有或全部,并论及真理(也可参看AE 384节)。在以下经文中,“第三部分”具有相同的含义:海的第三部分变成血(启示录8:8);海中受造物的第三部分都死了(启示录8:9);烧着的大星落在江河的第三部分上(启示录8:10);众水的第三部分变为苦艾(启示录8:11);日头的第三部分,月亮的第三部分,星辰的第三部分都被击打(启示录8:12; 9:15, 18; 12:4)。
此处描述了对真理和良善的一切感知,因而关于它们的知识或认知首先被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以及由此产生的欲望和快乐毁灭。对属灵真理和良善的感知和认知或知识被这些爱和由此产生的欲望毁灭,是因为这些爱是人与生俱来的肉体和纯属世之爱,除非这些爱被从主出于天堂的属灵之爱征服和掌控,否则它们就会扑灭一切感知,由此扑灭天堂和教会的真理和良善的一切认知或知识;因为就本身而言,这些爱与属灵之爱直接对立。由此可见,当教会衰退时,它首先从一种内在属灵状态进入一种属世状态,这属世状态在于爱自己、爱世界高于一切;因此,那时它在天堂和教会的一切事物方面都进入黑暗,无论它在世界的事物方面可能会拥有多少光。
当对属灵真理和良善的感知灭亡时,关于它们的知识或认知也灭亡,因为尽管人要么从圣言,要么从教义知道它们,谈论它们,但当他感知不到它们时,仍不知道它们。对一个事物的感知构成关于它的知识或认知。没有感知的知识或认知不是活的,而是死的,只是一种词语意义的知识或认知,而不是事物本身的知识或认知。那些对自我和世界的爱在里面占主导地位的人所拥有的来自圣言和教会教义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就是这样;无论他们如何被教导聪明而巧妙地谈论和传讲它们。然而,它们只是外壳,在粗俗的人面前看似拥有核仁在里面,但却是空的。
314.在属灵意义上,“通奸”是指玷污圣言的良善,歪曲圣言的真理。迄今为止,没有人知道“通奸”也是指这些事,因为圣言的属灵意义至今被隐藏。这就是在圣言中,“通奸”、“淫乱或行通奸”、“行淫或淫行”的意思,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耶利米书:
你们在耶路撒冷的街上跑来跑去,在宽阔处寻找,看能不能找到一个人行公平、求真理。我使他们饱足,他们却通奸(或行淫)。(耶利米书5:1, 7)
又:
我在耶路撒冷的先知中看见在通奸和行在谎言中的可怕固执。(耶利米书23:14)
又:
他们在以色列行了丑事,行淫(或通奸),又冒我的名说虚假话。(耶利米书29:23)
何西阿书:
他们行淫,因为他们离弃耶和华。(何西阿书4:10)
利未记:
我必剪除转向交鬼的和占卜的,随从他们行淫的灵魂。(利未记20:6)
出埃及记:
免得你与那地的居民立约,他们随从他们的神就行淫。(出埃及记34:15)
由于巴比伦比其他人更玷污和歪曲圣言,所以她被称为大淫妇;在启示录,论到她,经上说:
巴比伦叫所有民族都喝了她淫乱烈怒的酒。(启示录14:8)
又:
天使说,我将坐在众水上的大淫妇所要受的审判指示你;地上的诸王与她行淫。(启示录17:1, 2)
又:
因祂审判了那用淫行败坏了地的大淫妇。(启示录19:2)
犹太民族因歪曲圣言而被主称为“一个通奸的世代”(马太福音12:39; 16:4; 马可福音8:38),“通奸者的种子”(以赛亚书57:3)。在其它许多经文中,“通奸”和“淫行”也是指对圣言的玷污和歪曲(如耶利米书3:6, 8; 13:27; 以西结书16:15, 16, 26, 28, 29, 32, 33; 23:2, 3, 5, 7, 11, 14, 16, 17; 何西阿书5:3; 6:10; 那鸿书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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