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505

505.“丢在地上”

505.“丢在地上”表示向低层部分,就是恶人所在之处行进。这从“丢在地上”的含义清楚可知,论及第一位天使吹号时所发生的“雹子与火搀着血”的“丢在地上”是指向低层部分,就是恶人聚集所在之处行进,他们当中也有一些善人。之所以表示向低层部分行进,是因为“树的第三部分和一切的青草都被烧了”所表示的变化和荒凉是通过逐渐朝向恶人所在的低层部分实现的,如前所述。“地”在此表示低层部分,因为当约翰在灵里时,也就是说,当他在灵界时,这些事物被他看到。事实上,当人之灵的视觉打开时,就会看见在灵界的事物,灵界有大山、小山和山谷,大山和小山上有天使天堂,但那些还没有被提到天堂的人在下面的山谷中;因此,现在恶人与善人在这些山谷中混居;所以“地”在此表示大山和小山之下的这些山谷。因此,“丢在地上”表示从天堂而出朝向低层部分。但当大山、小山和山谷合在一起被称为“地”时,“地”表示那里的教会。

揭秘启示录 #193

193.“我又要将我

193.“我又要将我神的名写在他上面”表神性真理必刻在他们心上。 “写”在人上面表铭刻,好让它能在他里面,如同他自己的;“我神的名”则表神性真理。对于“我神”是指神性真理,有必要在此说明一下。在旧约圣言,提及“耶和华神”的地方多得数不清,有时单提“耶和华”,有时单提“神”。其中“耶和华”表主的神性良善,“神”表主的神性真理。或也可说,“耶和华”表主的神性之爱,“神”表主的神性智慧。这两种称谓并用,是为了存在于圣言一切细节中的天堂婚姻,也就是爱与智慧的婚姻,或良善与真理的良善,关于该婚姻,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80-90节)一书。
但在新约圣言,经上不说“耶和华神”,而说“主神”。因为主也表神性良善或神性之爱,和“耶和华”一样。由此明显可知,“我神的名”表主的神性真理。当论及主时,“名”是指藉以敬拜祂的一切(参看81节)。藉以敬拜祂的一切,都与神性良善并神性真理有关。鉴于没有人知道主的这些话是什么意思,即:
父啊,荣耀你的名。当时就有声音从天上来说,我已经荣耀了我的名,还要再荣耀。(约翰福音12: 28)
故应做出说明。主在世时,使祂的人身成为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离世以后,又将神性真理与成孕以来就在祂里面的神性良善完全联结起来。因为主荣耀了祂的人身,也就是使它变成神性,正如祂使人变得属灵那样。因为祂首先将圣言的真理引入人里面,然后将它们与良善联结起来,人凭这种联结而变得属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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