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504

504a.到目前为止

504a.到目前为止,我们已经说明“冰雹”表示什么;我们现在说明“火”表示什么。在圣言中,“火”表示属天之爱的良善,“火焰”表示属灵之爱的良善;但在反面意义上,“火”表示由自我之爱产生的邪恶,“火焰”表示由世界之爱产生的邪恶。必须清楚的是,各种良善都从属天之爱和属灵之爱中获得其存在,而各种邪恶都从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中获得其存在。在圣言中,“火”因表示两种意义上的爱,所以表示源于这两种爱的一切良善和一切邪恶。由于在圣言中,“火”论及天堂和地狱,而迄今为止,人们还不知道“火”表示爱,所以我要从圣言引用一些经文来清楚说明,“火”在好的意义上表示天堂之爱,在坏的意义上表示地狱之爱。

在圣言中,“火”表示天堂之爱,这一点首先从“祭坛上的火”的含义明显看出来,“祭坛上的火”表示天堂之爱,或对主之爱(参看AE 496节);非祭坛上的“火”也具有相同的含义,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清楚看出来。以西结书:

我观看,看哪,狂风从北方刮来,有一朵大云,把自己包裹在自己里面的火和它周围的光辉,火中间好像活炭的形状。从它中间又出来四个活物的形像。活物的形像,就如烧着的火炭,又如灯的样子;火在四活物中间上去下来,这火很明亮,从火中发出闪电。在它们头以上的穹苍之上有宝座的形像,有一个人的形像在它上头。我从他腰以上的样子仿佛看见烧着的炭的样子,周围有仿佛火的样子在它里头;又从他腰以下的样子看见仿佛火的样子,它周围也有光辉。(以西结书1:4–5, 13, 26–27; 8:2)

被看成活物的“基路伯”表示圣治和守护方面的主,以免不通过爱之良善就靠近主;由于这种守护本身在天堂,尤其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所以该天堂也由“基路伯”来表示(参看AE 152, 277, 313, 322, 362, 462节)。由于它们尤表第三层天堂,而主在众天堂之上,所以主被看见在基路伯以上的宝座上。火也被看见在基路伯中间,周围有光辉,闪电从这火中发出;“在宝座周围、从坐宝座者的腰以上和以下”明显表示属天的神性之爱,或神性属天之爱。因为主自己就是神性之爱,凡从主发出之物都是从祂的神性之爱发出的;因此,这就是周围有光辉的“火”。

同样,在但以理书:

他来到亘古常在者面前;祂的衣服洁白如雪,头发如纯净的羊毛。祂的宝座如火焰,其轮子如燃烧的火;一条火河从祂面前发出并流出来。(但以理书7:9–10, 13)

“亘古常在者”也表示主;此处“人子”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亘古常在者”表示神性良善方面的主,祂因上古时代,就是有一个处于对主之爱的属天教会的时候而被称为“亘古常在者”。“如火焰的宝座”表示这个属天教会和那些来自该教会之人的天堂;但“如燃烧的火的轮子”表示属天之爱的教义;“从祂面前发出并流出来的火”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之爱本身。

但以理书也说,他看见:

有一人身穿细麻衣,腰束乌法精金带;祂身体如水苍玉,面貌如闪电,眼目如火把,手臂和脚如光明的铜。(但以理书10:5–6)

但以理就是如此看见主的,这一点从启示录明显看出来,在那里,祂在约翰面前以几乎一样的方式被代表,论到祂,经上说:

七灯台中间有一位好像人子,胸间束着金带;祂的头与发皆白,如白羊毛、如雪;祂的眼睛如同火焰;祂的脚像擦亮的铜,仿佛在炉中发光;祂的面貌像日头满有力地发光。(启示录1:13–16; 2:18)

从对约翰所看见的在七灯台中间的“人子”、“身穿细麻衣的人”和“亘古常在者”的这种描述的相似性明显看出,他们所看见的,都是主。“祂的面貌如闪电,眼睛如同火焰”表示主的神性良善;因为对人来说,脸,尤其眼睛,是他的爱之情感的代表形像,因为爱从它们那里闪耀出来,它们也从爱如同从火中那样闪闪发光。

论到坐在白马上的那一位,经上说:

祂的眼睛如火焰。(启示录19:12)

显然,在那里,圣言方面的主被表现为坐在一匹白马上,因为经上说,坐在白马上的那一位被称为“神的圣言”,祂是“万王之王、万主之主”。由于“火”表示神性之爱,所以摩西在何烈山上看见主在荆棘中间的火里(出埃及记3:1–3)。因此,当主降临西乃山时,摩西和以色列百姓也看见主“在火里”;对此,经上如此描述:

西乃山全山冒烟,因为耶和华在火中降临山上,山的烟气上腾,如火炉的烟一般。(出埃及记19:18; 申命记4:36)

此处被看到的“火”也代表神性之爱。

由于“火”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的神性之爱,所以经上吩咐,火要在坛上不断烧着,他们要取那火来献香。正因如此,在希腊和罗马的宗教仪式中,火要持续不断地烧着,由维斯塔贞女来照管。他们拜火为神圣,这一点就源自亚洲的古代教会;在这些教会中,与敬拜有关的一切事物都具有代表性。由于“火”在至高意义上表示神性之爱,所以灯台被放在会幕内,灯台上有七盏灯常常点着;对此,摩西五经如此描述:

要吩咐以色列人,把那为点灯捣成的纯橄榄油拿来给你,使灯常常点着。亚伦从晚上到早晨,要不断在耶和华面前经理这灯。他要在耶和华面前常收拾纯灯台上的灯(利未记24:2–4);关于这灯台本身(可参看出埃及记25:31–40; 37:17–24; 40:24–25; 民数记8:2–4)。在神的宝座前点着的七盏火灯(启示录4:5)所表相同。但“祭坛上的火”表示神性属天之爱,或属天的神性之爱,“灯台上的火”,也就是火焰,表示神性属灵之爱,或属灵的神性之爱。由此可知,在灯台的灯盏中产生火焰之火的“油”也表示神性之爱;五个谨慎的童女灯里有,而五个愚拙的童女没有的“油”(马太福音25:1–12)同样表示神性之爱。

福音书中的“火”也表示主的神性之爱:

约翰说,我是用水给你们施洗,但耶稣要用圣灵与火给你们施洗。(马太福音3:11; 路加福音3:16)

“用圣灵与火施洗”表示通过来自主的爱之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使人重生,因为“圣灵”表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火”表示这真理所源于的神性之爱。

以赛亚书中的“火炉”也表示“火”所表之物:

那有火炉在锡安、有烤炉在耶路撒冷的耶和华。(以赛亚书31:9)

经上说“那有火炉在锡安的”,是因为“锡安”表示有属天之爱在里面的教会;说“有烤炉在耶路撒冷”,是因为“耶路撒冷”表示有教义真理在里面的教会;属天之爱相对来说就像“火炉”,而教义的真理则好像预备饼的“烤炉”。

504b.由于“火”表示爱之良善,“全燔祭”表示出于爱之良善的敬拜,所以有时火从天堂降下来,烧灭燔祭;如当为百姓赎罪而献全燔祭时,对此,摩西五经如此描述:

当献祭时,有火从耶和华面前出来,吞灭坛上的全燔祭和脂肪;全体百姓一看见,就都欢呼,脸俯伏于地。(利未记9:24)

经上还说:

从天而降的火吞灭以利亚的全燔祭、木柴、石头、尘土,又舔干沟里周围的水。(列王纪上18:38)

“火”也表示神性之爱,因而表示对出于爱之良善的敬拜的接受。从磐石中出来、吞灭了基甸带给神使者的肉和无酵饼的“火”(士师记6:21)所表相同。以下吩咐同样表示神性之爱:

羔羊要用火烤,断不可用水煮,剩下留到早晨的,要用火烧了。(出埃及记12:8–10)

对这几节经文的解释,可参看《属天的奥秘》(7852–7861节)。

当以色列人起行时,主走在他们面前所在的火,以及夜间会幕上面的火也表示主的神性之爱;对此,摩西五经如此描述:

日间,耶和华在云柱中走在他们前面,领他们的路;夜间,在火柱中给他们光明;日间云柱,夜间火柱,总不离开百姓的面前。(出埃及记13:21–22; 民数记9:15–23; 申命记1:33)

又:

日间,耶和华的云彩是在帐幕以上;夜间,云中有火,在以色列全家的眼前,在他们所有的旅程中。(出埃及记40:38; 诗篇105:32, 39)

日间显现的“云”和夜间显现的“火”代表主对天堂和教会的保护,因为“帐幕”代表天堂和教会,“云和火”代表保护;云出现时的“日间”表示在光中的神性真理,“夜间”表示在阴影中的神性真理。他们被一朵云保护,以免被太大的光伤害,也被发光的火保护,以免被太多的阴影伤害。

这就是这些事物的代表,这一点明显可见于以赛亚书:

耶和华必在锡安山的一切居所和她的会众以上,白天创造云,黑夜创造火焰的烟和光亮;因为在一切荣耀之上必有遮盖。必有帐棚,白日可以得荫避热,也可以作避难所和藏身之处,躲避洪水泛滥和降雨。(以赛亚书4:5–6)

“锡安山的居所”表示属天教会的良善,“她的会众”表示该良善的真理;“白天创造云,黑夜创造火焰的烟和光亮”表示保护,以免被太大的光或太多的阴影伤害;故经上说:“在一切荣耀之上必有遮盖;必有帐棚,白日可以得荫避热。”“也可以作避难所和藏身之处,躲避洪水泛滥和降雨”表示以免虚假因太大的光或太多的阴影而闯入,因为“洪水泛滥和降雨”表示虚假的涌入。

撒迦利亚书:

我要作耶路撒冷四围的火墙,并要作她中间的荣耀。(撒迦利亚书2:5)

“火墙”表示神性之爱的保护,因为地狱不能靠近或攻击这爱;“她中间的荣耀”是指由此而来的四面八方的在光中的神性真理。由于“火”表示神性之爱,所以全燔祭被称为献给耶和华的火祭,献给耶和华的安息气味的火祭(出埃及记29:18; 利未记1:9, 13, 17; 2:2, 9–11; 3:5, 16; 4:35; 5:12; 7:30; 21:6; 民数记28:2; 申命记18:1);这表示它们被接纳,以代表出于爱之良善的敬拜,“全燔祭”代表这敬拜,因为在燔祭中,整个牲畜在火中被焚烧并烧灭。

由于圣言就是与神性良善合一的神性真理本身,因圣言处处都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在里面,所以以利亚被看到乘火车火马升天去了(列王纪下2:11)。由于同样的原因,山被看到满了火车火马围绕以利沙(列王纪下6:17)。因为以利亚和以利沙代表圣言方面的主;因此,“车”表示来自圣言的教义,“马”表示对圣言的理解。

“火”表示爱,这一点也清楚可见于诗篇:

耶和华使祂的使者为灵,使祂的事奉者为火焰。(诗篇104:4)

“耶和华使祂的使者为灵”表示祂使他们成为神性真理的接受者,他们因此表示神性真理本身;“祂使祂的事奉者为火焰”表示祂使他们成为神性良善的接受者,他们因此表示神性良善。在圣言中,“使者或天使”表示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在相对意义上表示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接受者(参看AE 130, 200, 302节);“事奉者”表示属于神性之爱的神性良善的接受者(也可参看AE 155节)。由此清楚可知,“火焰”表示爱之良善。“火”表示爱,因为主凭神性之爱在天使天堂显为一轮太阳,热和光从这太阳发出;在众天堂,来自显为太阳的主的热是爱之神性良善,来自显为太阳的主的光是神性真理;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火”表示爱之良善,“光”表示来自良善的真理。主凭神性之爱在天使天堂显为一轮太阳(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16–125节);来自这太阳的光是神性真理,来自这太阳的热是神性良善(HH 126–140567—568节)。正是由于火与爱之间的对应关系,在普通话语中,当论及属于爱的情感时,我们用到“温暖”、“火上浇油”(to be inflamed)、“燃烧”、 “热烈”、“发火”这些词语,以及其它类似词语。此外,一个人会出于任何种类的爱照着这爱的程度而变暖。

504c.到目前为止,所论述的是在圣言中,当“火”被归因于主时,或当它论及天堂和教会时,它的含义。但在圣言中,当“火”论及邪恶和地狱时,它表示对自我和世界的爱,因而表示折磨死后在地狱里的恶人的一切邪恶情感和欲望。“火”具有这种反面意义,是因为神性之爱当从天堂降下来,进入恶人所在的社群时,就被转变为与神性之爱相反的一种爱,从而转变为各种燃烧的渴望和欲望,进而变成各种邪恶,还变成折磨,因为邪恶自带自己的惩罚。由于神性之爱在恶人那里转变为地狱之爱,所以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以及仇恨和报复掌权的地狱看上去就像着了火,或像一团火焰,无论里面还是周围,尽管在它们里面的地狱团伙没有感觉到任何火。事实上,由于这些爱,在这些地狱中的团伙脸上红肿,仿佛因火而变红。

因此,这就是以下经文中的“火”的含义。以赛亚书:

邪恶像火焚烧,吞灭荆棘和蒺藜,点燃森林的密丛,使它们在升起的烟中滚动上腾。百姓成为火柴,无人怜惜弟兄。(以赛亚书9:18–19)

同一先知书:

全体百姓都必作为可烧的,成了火的燃料或食物。(以赛亚书9:5)

又:

亚述人啊,你们怀的是糠秕,生的是碎秸;火必吞灭你们的灵。万民必像燃烧的石灰,又像被割下的荆棘,在火中焚烧。我们中间谁能与吞灭的火同住?我们中间谁能与永远的燃烧物同居呢?(以赛亚书33:11–12, 14)

“亚述人”表示那些基于虚假和谬误、出于自我聪明,因而出于自我之爱来推理教会的真理和良善的人;此处描述的是这些人。

又:

在耶和华报仇的日子,地上的溪河必变为沥青,它的尘土必变为硫磺,这地必成为烧着的沥青;昼夜不熄,它的烟永远上腾。(以赛亚书34:8–10)

又:

他们变得像碎秸;火焚烧了他们;他们不能救自己的灵魂脱离火焰之手。(以赛亚书47:14)

又:

看哪,你们当中所有点火、以火星围绕自己的人;进入你们的火地,进入你们所点燃的火星里去吧。(以赛亚书50:11)

又:

他们的虫是不死的,他们的火是不灭的。(以赛亚书66:24)

以西结书:

我必将你关在燃烧之人的手中;你必作火的燃料或食物。(以西结书21:31–32)

诗篇:

你发怒的时候,要使他们如炽热的烤炉,火要吞灭他们。(诗篇21:9)

又:

愿燃烧的火炭落在恶人身上,愿火把他们抛在深坑,不能再起来。(诗篇140:10)

马太福音:

凡不结好果子的树,就砍下来丢在火里。祂要扬净祂的场,把麦子收在仓里,把糠用不灭的火烧尽了。(马太福音3:10, 12; 路加福音3:9, 17)

同一福音书:

稗子怎样用火焚烧,时代的完结也要如此。(马太福音13:40)

又:

人子要差遣使者,把一切叫人跌倒的和作孽的从祂国里挑出来,丢在火炉里。(马太福音13:41–42, 50)

又:

王向那左手边的说,你们这被咒诅的人,离开我,进入那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里去!(马太福音25:41)

又:

凡对弟兄说你这个傻瓜的,必遭受地狱的火。(马太福音5:22; 18:8–9; 马可福音9:45, 47)

路加福音:

财主在地狱里说,我祖亚伯拉罕哪,请打发拉撒路来,用指头尖蘸点水,凉凉我的舌头,因为我在这火焰里,极其痛苦。(路加福音16:24).

同一福音书:

到罗得出所多玛的时候,就有火与硫磺如雨般从天上降下来,把他们全都灭了;人子显现的日子也要这样。(路加福音17:29–30)

启示录:

若有人拜兽,这人必喝神烈怒的酒,在火与硫磺之中受痛苦。(启示录14:9–10)

又:

那兽与假先知就活活地被扔进烧着硫磺的火湖里。(启示录19:20)

又:

魔鬼被扔进火与硫磺的湖里。(启示录20:10)

又:

死亡和地狱也被扔在火湖里;若有人被发现没有记在生命册上,他就被扔在火湖里。(启示录20:14–15)

又:

不信的、杀人的、奸淫的、行邪术的、拜偶像的和一切说谎话的,必在烧着火与硫磺的湖里有他们的份。(启示录21:8)

在这些经文中,“火”表示属于邪恶之爱的一切欲望及其惩罚,也就是痛苦或折磨。对此,我们建议读者参考《天堂与地狱》(566–575),那里说明了何谓“地狱之火”和“咬牙切齿”。

504d.前面论述了冰雹,那里说,当神性从天堂降下来时,它在恶人所在的低层领域会产生与它在天堂本身的效果相反的一种效果;也就是说,在天堂,它赋予生气并进行结合,但在恶人所在的低层部分却产生死亡和分离。其原因在于,从天堂而降的神性流注打开善人的属灵心智,并使它适合接受;但在没有属灵心智的恶人里面,它打开他们的属世心智,也就是邪恶和虚假所居之处的内层,他们由此对天堂的一切良善心怀厌恶,并仇恨真理,对各种罪行则怀有一种欲望,因此与善人分离,随即受到诅咒。我们现在正谈论的在善人那里的这种流注在天堂显现为一种赋予生气、再创造和进行结合的火;但在低下的恶人那里,它却显现为一种吞灭和荒废或毁灭的火。

正是由于神性之爱从天堂流下来的这种效果,在圣言中,怒气和愤怒常常被归于耶和华,也就是主,怒气来自火,愤怒来自火之热。经上还提到祂的“怒火”,说祂是“吞灭的火”,以及其它类似表述;这些话的意思不是说,从主发出的火具有这种性质,因为这火在起源上是神性之爱,而是说它在恶人那里变成这样,恶人因它的流注或说它流入他们而发怒和愤怒。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从当主降临西乃山,宣布律法时,出现在这山上的火清楚看出来。尽管这火在起源上是神性之爱,是神性真理的源头,但它向以色列百姓却显为吞灭的火,他们在这火面前极其恐惧,大大颤抖(出埃及记19:18; 20:18; 申命记4:11–12, 15, 33, 36; 5:5, 22–26);这是因为以色列百姓没有属灵的内在,只有一个属世的外在,这属世的外在充满各种邪恶和虚假;主照着各人的品质而向各人显现。雅各的儿子们就具有上述性质和品质(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48节)。

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耶和华,也就是主,被称为“吞灭的火”,如在以下经文中;申命记:

耶和华你的神是吞灭的火。(申命记4:24)

以赛亚书:

看哪,耶和华必在火中降临,祂的战车在火焰中好像旋风或暴风。因为耶和华必以火和祂的剑与一切肉体争辩;被耶和华所杀的必多。(以赛亚书66:15–16)

同一先知书:

你必用吞灭的火焰来察罚。(以赛亚书29:6)

又:

在耶和华怒中的愤恨、吞灭的火焰、分散、洪水和冰雹石中。(以赛亚书30:30)

诗篇:

从祂鼻孔有烟往上冒,从祂口中有火吞灭,连炭都被它点着了。因祂面前的光辉,密云、冰雹与火炭经过。耶和华也在天上打雷,至高者发出声音,冰雹与火炭。(诗篇18:8, 12–13)

又:

我们的神要来,决不缄默;有烈火在祂面前吞灭。(诗篇50:3)

又:

耶和华在恶人身上如雨般降下网罗、烈火、硫磺。(诗篇11:6)

以西结书:

我必向他们变脸,他们虽从火中出来,火却要吞灭他们。我必使这地成为荒场,因为他们犯下罪过。(以西结书15:7–8)

摩西五经:

在我怒中有火已经点燃,要烧到最低的地狱,它必吞灭地和地的出产,在山的根基上点火。(申命记32:22)

当神性良善与真理从天堂朝那里的低层部分,就是要与善人分离并被驱散的恶人所在之处下降时,这些事物就出现在灵界;经上说这些事物,就是由于那里的这些表象。由于从天堂而降的火在起源上是神性之爱,当被那里的恶人接受时,就变成吞灭的火,所以在圣言中,这火论及耶和华。地狱之火无非是神性之爱进入邪恶之爱,并进入作恶和造成伤害的可怕欲望的变化。

从天而降,吞灭所多玛和蛾摩拉的火(创世记19:24),以及因亚伦的儿子拿答、亚比户以凡火献香而吞灭他们的火(利未记10:1等)也代表这一点。“用凡火所献的香”表示出于除了对主之爱以外的其它爱的敬拜。由于以色列人的欲望而吞灭他们营的边缘部分的火(民数记11:1–3),以及当耶和华从火、云柱中眺望埃及人的营时,在红海中灭亡的埃及人(出埃及记14:24–27)同样代表这一点。这火在起源上是神性之爱,在以色人起行期间,在他们面前发光,也在夜间帐幕上面发光,这一点在前面已经说明;然而,耶和华从火中眺望却使埃及人的营彻底混乱,并把它们毁灭。

在灵界,火看上去从天堂降下来烧灭恶人,这从启示录,就是约翰看到的地方明显可知,因为他说:

有火从天降下,烧灭了歌革和玛各及其团伙。(启示录20:9; 以西结书38:22)

“烧灭”在此表示驱散并投入地狱。所以在以赛亚书,经上又说:

以色列的光必成为火,他的圣者必成为火焰,一日之间就把他的荆棘和蒺藜焚烧并烧灭。(以赛亚书10:17)

“荆棘和蒺藜”表示教会教义的邪恶和虚假;“以色列的光必成为火,他的圣者必成为火焰”表示从天堂而降的神性真理对它们的摧毁。

504e.由于“火”在反面意义上,或相对于恶人,严格来说表示自我之爱,“火焰”表示世界之爱,所以“火”也表示一切邪恶,如敌意、仇恨、报复,以及其它许多邪恶;事实上,一切邪恶都是从这两个源头流出来的(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75节);因此,“火”也表示在属灵生命方面对人的毁灭,因而表示诅咒或定罪和地狱。“火”表示这一切事物,是因为“火”表示爱,这可从以下经文进一步清楚看出来。以赛亚书:

他们必观看,因他们仇恨百姓而羞愧;火必吞灭你的仇敌。(以赛亚书26:11)

“仇恨”和“火”描述了对“百姓”和“仇敌”在此所表示的恶人的毁灭。

同一先知书:

你从水中经过的时候,我必与你同在;你趟过江河,水必不漫过你;你从火中行过的时候,必不被烧,火焰也不着在你身上。(以赛亚书43:2)

“从水中经过,趟过江河,必不漫过”表示虚假和来自反对真理的虚假的推理必不进入和败坏,此处“水”表示虚假,“河”表示来自反对真理的虚假的推理;“从火中行过,必不被烧,火焰也不着在他们身上”表示邪恶和由它们产生的欲望必不伤害他们,“火”表示邪恶,“火焰”表示由此而来的欲望。

又:

我们那神圣华美的房屋,就是我们列祖赞美你的地方,被火焚烧;我们所羡慕的一切事物都荒废。(以赛亚书64:11)

“那神圣华美的房屋”表示属天和属灵的教会,“神圣的房屋”表示属天教会,“华美的”表示属灵教会;“就是我们列祖赞美你的地方”表示古教会的敬拜,“赞美”表示敬拜,“列祖”表示那些属于古教会的人;“被火焚烧”表示古教会的一切良善都变成了邪恶,良善被这些邪恶吞噬和毁灭;“我们所羡慕的一切事物都荒废”表示一切真理也被吞噬;在圣言中,“羡慕的事物”表示教会的真理。

又:

你们必像一棵叶子凋落的橡树,又如一个现已无水的园子。强者必如拖绳,他的工作好像火星,他们都要一同焚烧,无人扑灭。(以赛亚书1:30–31)

“橡树”表示属世人,“叶子”表示属世人中的真理的知识或科学和认知;“园子”表示理性人;“你们必像一棵叶子凋落的橡树,又如一个现已无水的园子”表示必不再有任何科学真理或真知识,或理性真理。“强者”和“他的工作”表示从自我聪明中产生或孵化出来的东西。在圣言中,信靠自己和自己的聪明之人有时被称为“强的”,因为他以为他自己和他由此所产生的工作是强的;由于人的自我吸收各种邪恶和虚假,并通过这些摧毁一切良善和真理,所以经上说:“强者必如拖绳,他的工作好像火星,他们都要一同焚烧。”“焚烧”表示因邪恶之虚假而灭亡。

以西结书:

你的母亲像一棵葡萄树。如今她栽于旷野干旱焦渴之地;火也从她枝干中发出,吞灭它们和她的果子。(以西结书19:10, 12–14)

“像一棵葡萄树的母亲”表示古教会,古教会处于生活的良善和由此而来的真理;“如今她栽于旷野干旱焦渴之地”表示如今教会缺乏良善和真理,“干旱之地”表示没有良善的教会,“焦渴之地”表示没有真理的教会;“火也从她枝干中发出,吞灭它们和她的果子”表示虚假之邪恶摧毁了一切真理和良善,“火”表示邪恶,“枝干”表示有邪恶在里面的教义之虚假,“吞灭它们和她的果子”表示摧毁真理和良善;虚假之邪恶就是来自教义虚假的邪恶。

撒迦利亚书:

主必使推罗穷乏,击打她海里的财富;她必被火吞灭。(撒迦利亚书9:4)

“推罗”表示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方面的教会,因此“推罗”表示属于教会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主必击打她海里的财富;她必被火吞灭”表示它被虚假和邪恶毁灭。

诗篇:

仇敌放火烧了你的圣所,亵渎你名的居所直到地;他们烧毁了地上一切神的聚会的地方。不再有任何先知,我们当中也无人知道要到几时。(诗篇74:7–9)

“仇敌放火烧了圣所,亵渎耶和华名的居所”表示由邪恶产生的欲望喜欢摧毁教会的真理和良善;“他们烧毁了地上一切神的聚会的地方”表示他们彻底摧毁了神性敬拜的一切事物;“不再有任何先知,我们当中也无人知道要到几时”表示不再有任何真理的教义或对真理的理解。

摩西五经:

彼列的人或恶人若引诱一城的居民侍奉别神,就必被剑刃击杀,城和从城里所夺取的一切财物都要用火焚烧。(申命记13:13–16)

这些话在灵义上表示敬拜所来自的教义,即:承认除主以外的任何别神必须被除灭,因为这种教义只有源于恶欲的虚假在里面。这就是这些话在灵义上的含义,因为在圣言中,“城”表示教义,“侍奉别神”表示承认并敬拜除主以外的某个别神;“剑”表示虚假对真理的摧毁,“火”表示邪恶对良善的摧毁。

路加福音:

主说,祂来是要把火丢在地上;倘若已经着起来,不也是祂所愿意的吗?(路加福音12:49)

这表示良善与邪恶、真理与虚假之间的敌对与争战;因为在主降世之前,教会只有虚假和邪恶在里面,因而并没有它们与真理和良善之间的争战;但主揭开真理和良善之后,争战才有可能存在,没有它们之间的争战,改造是不可能的。因此,这就是主“愿意火已经着起来”的意思。这些话要这样来理解,这一点从接下来的话清楚看出来:

祂来是要造成分裂;从今以后,一家五口将要分裂;父亲和儿子相争,儿子和父亲相争;母亲和女儿相争,女儿和母亲相争。(路加福音12:51–53)

“父亲和儿子相争,儿子和父亲相争”表示邪恶与真理相争,真理与邪恶相争;“母亲和女儿相争,女儿和母亲相争”表示对虚假的欲望与对真理的情感相争,对真理的情感与对虚假的欲望相争;“一家”表示在一个人里面。

由于在圣言中,“儿子”表示教会的真理,“女儿”表示教会的良善,所以显而易见,耶利米书中的“焚烧儿女”表示什么:

他们在欣嫩子谷建造陀斐特的丘坛,要焚烧自己的儿女。(耶利米书7:31)

同一先知书:

我必使人听见攻击亚扪人的拉巴的战争警报;她的女儿必被火焚烧。(耶利米书49:2)

以西结书:

当你们献上供物,使你们儿子经火的时候。(以西结书20:31)

“用火焚烧儿女”表示通过恶欲或邪恶的爱摧毁教会的真理和良善;无论是否实际犯下这些可憎的事,它们仍表示虚假所确认的污秽而可憎的欲望对教会真理和良善的摧毁。

由此明显可知,“雹子与火搀着血丢在地上;树的第三部分被烧了,一切的青草也被烧了”表示什么,即表示从天堂而降的流注,和由此而来的最后审判之前的第一个变化。下文会解释“树”和“青草”表示什么。论到发生在他们最终灭绝或淹死在红海之前的埃及灾殃,经上也说了类似的话,即:

冰雹如下雨降在埃及地上,火掺杂着冰雹,冰雹又击打了田间一切的菜蔬,又打坏田间一切的树木。(出埃及记9:23–26)

先知书还预言,在“耶和华的日子”,也就是最后审判之前,类似的事要发生。约珥书:

耶和华的日子,一个黑暗、幽冥的日子;在它前面有吞灭的火,在它后面有燃烧的火焰。(约珥书2:1–3)

又:

在天上在地上我要显出奇事,有血、有火、有烟柱。日头要变为黑暗,月亮要变为血,这都在耶和华大而可畏的日子到来以前。(约珥书2:30–31)

又:

火烧灭了旷野的居所,火焰烧尽了田野的一切树木。(约珥书1:19–20)

以西结书:

对南方的森林说,看哪,我要在你那里点火,吞灭你中间的一切青树;猛烈的火焰必不熄灭;因此,从南到北,所有脸都必在其中被烧。(以西结书20:46–47)

“南方的森林”表示一个能处于来自圣言的真理之光,但如今却只处于知识,缺乏属灵之光的教会;“火要吞灭的树木”表示这些知识;“从南到北,所有脸都必在其中被烧”表示恶欲将剥夺这些知识的一切属灵生命,将不再有任何清晰的真理,甚至不再有模糊真理的任何余剩。知道了“火”在两种意义上的含义,就能看出在圣言中,“变暖”、“发热”、“着火”、“变热”、“被烧”、“烧尽”,以及“温暖或炎热”、“火焰”、“热情”、“焚烧”、“大火或点燃”、“火之地或火炉”、“火炭”,以及其它许多词语表示什么。


诠释启示录 #778

778a.“在他的头

778a.“在他的头上有亵渎的名号”表示对圣言的歪曲。这从“头”、“名号”和“亵渎”的含义清楚可知:“头”是指圣言的神圣事物的知识,它们都被歪曲和玷污了(对此,参看AE 775节);“名号”是指一个事物及其状态的品质(参看AE 102, 135, 696a节),在此是指来自属世人、确认信仰与生活分离的推理的品质,这些推理由这“兽”来表示;“亵渎”是指对圣言的歪曲(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由此清楚可知,“在他的头上有亵渎的名号”表示那些通过来自属世人的推理确认信仰与生活分离之人的品质,这些人的品质就是对圣言的歪曲。“亵渎”之所以表示对圣言的歪曲,是因为接下来的经文以这兽描述了龙所指的那些人是如何通过来自属世人的推理败坏圣言的字义,好确认唯信称义、唯信得救,无需善行的教义。然而,这种事只有通过歪曲圣言才能做到,因为圣言在每一和一切细节上都将真理与良善,并良善与真理结合起来,从而将信与仁,并仁与信结合起来,如前所示(AE 775节)。这就是为何“亵渎”表示对圣言的歪曲,经上说它是这兽的名号。

至于对圣言的歪曲是如何亵渎圣言的,这要通过以下例子来说明。那些将信与善行分离的人说:父神因人类的邪恶而将人类从祂自己那里移除,甚至弃绝了;因此,祂的儿子被差到世上,或圣子本身动了恻隐之心,来到世上,通过遭受极端定罪的惩罚,也就是十字架受难,以及祂自己在十字架上的血,最后通过祂的死,由此为人类代求而使人类与父和解。由于这种说法就在那些将信仰与其生活,也就是仁爱分离的人所持守的主要教义当中,所以我想简要阐述一下神性是如何由此被亵渎的。神性因这一事实被亵渎:他们相信并认为,神性将人类从它自己那里移除,或弃绝了,尽管神是爱本身,怜悯本身和良善本身,这些是祂的存在(或Esse,即实体)。由此清楚可知,神不可能移除或弃绝人类当中的任何一个,因为这将违背祂自己的存在(或Esse,即实体),如前所述,这存在是一切爱、一切怜悯和一切良善的源头。就连天使,或从主处于爱、怜悯和良善的人都不可能这样做;然而,他们的爱是有限的,而神性之爱是无限的。他们将父神移除或弃绝人类称为伸冤公义(vindicative justice),而他们对伸冤公义没有其它概念,只有一个国王或法官为他所受的邪恶报仇的概念;因此,这就像他们的复仇,这复仇里面必有某种愤怒。为证实这一点,他们从圣言引用了一些经文,在那里,神被称为报仇的,伸冤的,忌邪的或妒忌的,发怒的,发烈怒的;他们就这样歪曲圣言的这些经文,因为在圣言的字义上,经上照着表象用到这些词。事实上,人死后一变成灵,他若通过他在世上的生活处于邪恶,就转身离开主;当他转身离开主,并否认祂时,就再也不能处在主的保护之下,以使他的邪恶不惩罚他,因为邪恶的惩罚就在邪恶之中,正如良善的赏赐就在良善之中。但由于来自邪恶或处于邪恶之人的邪恶的惩罚看上去就像是来自神性的惩罚,所以在圣言中,经上从这种表象论到神性说,祂发怒,定人的罪,并把人投入地狱等等。然而,主不定任何人的罪,也不惩罚任何人,这一点可见于《天堂与地狱》(545–550节)一书,那里论述了这个主题,即:主不将任何人投入地狱,而是灵人自己把自己扔下去。由此可见,对圣言的歪曲是如何亵渎神性的。因为人们以为,神在某个方面是报仇的,或伸冤的,祂发怒,将人投入地狱,并进行惩罚;而事实上,是邪恶,也就是邪恶所来自的地狱惩罚它自己,而不是神性惩罚它。对圣言的歪曲也因他们相信并认为,父神想通过极端定罪的惩罚,也就是十字架受难,因而通过祂儿子的血与人类和解而亵渎神性;祂为此已经被感动,现在仍被感动去怜悯。凡拥有被光照的理解力的人,谁看不出这也违背神性,因而违背圣言的纯正真理?因为违背神性的东西就是亵渎;因此,扭曲圣言的字义以确认这个教义就是亵渎。不过,下文会详述这个主题。

778b.因此,“亵渎”表示什么,可从圣言中提到它的经文明显看出来;我从中只引用以下福音书中的经文。耶稣说:

人一切的罪和亵渎都可得赦免,惟独人亵渎灵必不得赦免。凡说话干犯人子的,他还可得赦免,惟独说话干犯圣灵的,他今世来世都不得赦免。(马太福音12:31, 32)

马可福音:

我告诉你们,人子一切的罪都可得赦免。凡亵渎灵的,却永不得赦免,必受永恒的审判。(马可福音3:28, 29)

路加福音:

凡说话干犯人子的,他还可得赦免;惟独亵渎圣灵的,必不得赦免。(路加福音12:10)

教会至今不知道干犯圣灵的“罪和亵渎”,以及“干犯人子的话”表示什么,因为不知道“圣灵”和“人子”的正确意思。“圣灵”是指诸如在天堂里的那种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因而是指诸如在灵义上的那种圣言,因为这是天堂里的神性真理。“人子”是指诸如在地上的那种神性真理,因而是指诸如在属世意义上的那种圣言,因为这是地上的神性真理。当知道“圣灵”和“人子”是什么意思时,也就能知道干犯圣灵的“罪和亵渎”,以及“干犯人子的话”表示什么;还能知道为何“干犯人子的话”可得赦免,干犯圣灵的“罪和亵渎”却不得赦免。干犯圣灵的“罪和亵渎”是指否认圣言,玷污它的本质良善,歪曲它的本质真理;而“干犯人子的话”是指照着表象来解释圣言的属世意义,也就是圣言的字义。

否认圣言就是“今世来世都不得赦免”,也就是永远不得赦免的罪,凡如此行的,必受永恒的审判,因为那些否认圣言的人就是否认神,否认主,否认天堂和地狱,否认教会和属于教会的一切;那些否认这些事物的人都是无神论者,他们尽管口头上将宇宙的创造归于某个至高无上的实体或神明,或神,心里却将其归于大自然。这些人因否认而打破了与主联系的一切纽带,所以必与天堂分离,并与地狱结合。玷污圣言的本质良善,歪曲它的本质真理就是亵渎圣灵,不得赦免,因为“圣灵”是指诸如天堂里的那种神性真理,也就是诸如在灵义上的那种圣言方面的主,如前所述。真正的良善和真正的真理在属灵意义(即灵义)中;但它们在属世意义中可以说穿上了衣服,仅在零星的地方是赤裸的。因此,它们被称为表面的良善和真理。正是这些被玷污和歪曲;当以违背真正的良善和真理的方式来解释它们时,就说它们被玷污和歪曲了。那时,天堂退回,人与天堂分离;因为如前所述,真正的良善和真理构成天堂天使所在的圣言的属灵意义。例如,当主及其神性遭到否认时,如声称主靠着别西卜行神迹,并有不洁的灵的法利赛人所做的,天堂就远离人;由于他们如此否认主及其神性,所以主说,这是干犯圣灵的罪和亵渎,因这是干犯圣言,这可见于从福音书引用的这几章的前几节经文。由于同样的原因,虽不否认主,却否认主之神性的苏西尼派和阿里乌派在天堂之外,不能被任何天使社群接纳。

另举一例,那些将爱之良善和仁爱的行为排除在得救的方法之外,声称惟有信,不包括这些,是得救的唯一方法,并且不仅通过教义,还通过其生活确认这个观点的人从心里说,良善并不拯救我,邪恶也不定我的罪,因为我有信。这些人也亵渎圣灵,因为他们歪曲圣言的真正良善和真理,这真正的良善和真理在提到爱与仁,以及行为与作为的上千处经文中。此外,如前所述,圣言的每一和一切部分都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因而有仁与信的婚姻在里面;因此,当良善或仁爱被拿走时,该婚姻就灭亡了,取而代之的是通奸;这通奸的性质将在别处予以解释,这就是为何这些人也不能被接到天堂;还有一个原因是,他们没有天堂之爱,取而代之的是尘世之爱,他们也没有善行,取而代之的是恶行,因为他们的作为来自尘世之爱,当这爱与天堂之爱分离时,它就是地狱之爱。然而,对那些虽从教会的教义和他们的教导者那里认为信是拯救的唯一方法,或只是知道,没有从内心肯定或否认它,却仍从圣言,也就是说,因主在圣言中就是这么吩咐的而过着良善生活的人来说,情况则不同。这些人没有亵渎圣灵,因为他们没有玷污圣言的良善,或歪曲圣言的真理;因此,他们与天堂天使结合。此外,在这些人当中,很少有人知道信是别的什么东西,只知道信就是相信圣言。他们不明白没有律法行为的唯信称义的信条,因为它超出了他们的理解力。

举这两个例子,是为了让人们知道,干犯圣灵的“罪和亵渎”是什么意思,也就是说,干犯圣灵的罪就是否认神性真理,从而否认圣言,干犯圣灵的亵渎就是玷污圣言的本质良善,歪曲圣言的本质真理。值得注意的是,圣言的良善当被玷污时,就是邪恶,圣言的真理当被歪曲时,就是虚假。

778c.干犯人子的话表示照着表象解释圣言的属世意义,也就是圣言的字义,因为人子是指诸如在地上,因而在属世意义上的那种神性真理方面的主。说这种话,人不得赦免,因为圣言的属世意义或字义上的大多数事物都是穿着衣服的良善和真理,只有一些是裸露的,就如它们在灵义上的样子;穿着衣服的良善和真理被称为真理的表象。因为在其终端中的圣言就像一个穿着衣服的人,但他的脸和手是裸露的;圣言在哪里如此裸露,它的良善和真理看上去就是裸露的,就如它们在天上的样子,因而如它们在灵义上的样子。因此,没有什么能阻碍那些被主光照的人从圣言的字义看见真正良善和真正真理的教义,也没有什么能阻碍那些没有被如此光照的人从圣言的字义确认这教义。圣言在字义上之所以是这样,是为了它可以成为灵义的一个基础。它也由此适合简单人理解,因为简单人只能接受如此阐述的事物,并照着他们所感知到的相信和行动。

此外,由于圣言字义上的神性真理大部分是真理的表象,而简单人在信仰和内心中都不能被提升到它们之上,所以照着表象解释圣言不是罪或亵渎,只要原则没有从这些表象中形成,并被如此确认,以至于摧毁真正意义上的神性真理。例如,经上说:

看哪,神的羔羊,除去世界罪孽的。(约翰福音1:29)

马太福音:

这是我立新约的血,为多人流出来,使罪得赦。(马太福音26:28)

启示录:

米迦勒同他的使者与龙同他的使者争战。他们胜过他,是因羔羊的血。(启示录12:7, 11)

当出于这些和类似的话简单地相信主因我们的罪遭受十字架的苦难,祂通过这苦难和自己的血把我们从地狱中救赎出来时,由于这是一个表面真理,可以说,也可以相信,所以这不会在信仰和内心中定简单人的罪。但凭这些话来建立一个原则,并确认这个原则,以至于坚持认为父神以这种方式与人和解了,人只凭他的信就称义并得救,不用仁之良善,也就是善行,而且不仅在教义上,还在生活上处于该原则,那么这是不可赦免的。

由此可见,“亵渎圣灵”表示对圣言的歪曲,甚至直到摧毁在其真正意义上的神性真理。因此,“亵渎的名号”表示对神性真理,因而对圣言的歪曲,因为当有人说话反对神时,这被称为亵渎;说话反对神就是说话反对神性真理,因为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就是圣言中的“神”所指的;“耶和华”和“主”是指神性良善。说话反对神,因而说话反对圣言就是亵渎,因为圣言就是神性真理,由此可推知,亵渎就是歪曲圣言。因为那些歪曲圣言的人使圣言的真理成为虚假,而虚假不断说话反对真理,甚至攻击真理。这就是为何“亵渎”表示对圣言的歪曲,甚至摧毁圣言的真正良善和真正真理。

类似的话论到启示录后面部分中的“朱红色的兽”:

女人骑在朱红色的兽上,满了亵渎的名号。(启示录17:3)

在这里,兽与骑在它上面的女人是指巴比伦;“亵渎的名号”是指对圣言良善的玷污和对圣言真理的歪曲;如前所述,这些就是对主的亵渎。

“亵渎”表示邪恶、虚假地相信和谈论神和神性真理,这一点也可从圣言中的其它经文明显看出来;如以赛亚书:

耶和华说,你听见亚述王的仆人亵渎我的话,不要惧怕。希西家王祷告说,耶和华啊,要听西拿基立的一切话,他打发使者来亵渎永生神。耶和华论到他说,你亵渎谁,辱骂谁?你扬起声音,又高举眼目,要攻击谁?乃是攻击以色列的圣者!你藉你仆人的手亵渎主。(以赛亚书37:6, 15, 17, 23, 24)

由此也可以清楚看出,亵渎论及说虚假的话反对神。因为那时是西拿基立的“亚述王”表示理性层,但在此表示被败坏的理性层,这理性层说话反对神性真理,可耻地对待它,并利用虚假严厉斥责它;这就是歪曲它,如前所述。说话反对神性真理的虚假由以赛亚书37: 10–13, 24, 25中提到的事物来表示,这一切事物不仅是对神的亵渎,还是对神性真理的歪曲。

摩西五经:

那以高手行事的灵魂,他亵渎了耶和华,因他藐视耶和华的话,使祂的诫命落空,那灵魂必彻底被剪除,他的罪孽必归在他身上。(民数记15:30, 31)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那些反对通过摩西赐下的神的诫命,不仅通过错误或失误反对,还从目的上反对,这从民数记15:23和这一章接下来的经文清楚看出来。但在这种情况下,论述的主题是那些从目的上如此行的人,这由“以高手行事”来表示。由于反对诫命就是反对神性真理,从目的上反对这神性真理就是从意愿的意图上如此行,并由此说虚假的话,这是对圣言的实际玷污和歪曲,所以经上说:“他亵渎了耶和华。”这与干犯圣灵的罪和亵渎是一回事,故经上说:“那灵魂必彻底被剪除,他的罪孽必归在他身上。”“他的罪孽必归在他身上”表示这是不得赦免的。

亵渎论及对神,因而对神性真理说邪恶的话和虚假的话,没有必要在此通过从圣言引用的许多经文来证实这一点;不仅因为谁都能看出,亵渎在灵义上不是别的,还因为亵渎有各个种类。因此,在人类的语言,如以希伯来语中,有各种名字来表达对神和神性真理的不同种类的亵渎,如那些在拉丁语中被称为诽谤、谩骂、耻辱、羞辱、指责、斥责、戏笑、嘲笑等等的词语;其中每一个词在圣言中使用时都具有总体和具体的不同;然而,分析并解释这些词需要大量篇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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