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50

50.“曾在那名叫拔

50.“曾在那名叫拔摩的海岛上”表示给外邦人的启示。这从“拔摩”的含义清楚可知,“拔摩”是指包含在《启示录》中的启示。因为圣言所提到的一切地方都表示事物,它们所表示的事物要么来自那里的敬拜,要么来自发生在那里的某个值得铭记的事件,要么来自它们在表示一个民族的宗教的地区或国家境内或附近的位置。因此,“拔摩”表示来自值得铭记的事实的启示,这事实就是:该启示是在那里向约翰作出的。之所以在一个海岛上作出启示,是因为一个海岛表示一个远离真正的敬拜,但仍渴望被光照的民族。这就是圣言中“海岛”的含义,这一点从下文清楚看出来。但首先有必要说一说在圣言中,地名表示事物是怎么回事。圣言提到的所有人,以及圣言所记载的所有人都被领到具有某种含义的地方,以便一切事物都可以表示属灵事物。甚至主自己由于同样的原因去往类似的地方,如进入加利利,去推罗和西顿,耶路撒冷和那里的橄榄山;并且还是个婴孩时,祂就被带到埃及。先知和历史圣言提到的许多人同样如此,这一点可以充分说明。由于同样的原因,约翰也被吩咐前往拔摩岛,好在那里揭示教会结束时将要到来的事,因为“海岛”表示一个即将接受教义真理的民族。此外,这海岛也在有其它众多海岛的群岛之中。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希腊”表示这些民族(如但以理书8:21; 10:20; 11:2; 约翰福音12:20–21; 马可福音7:26等)。圣言提到的一切地名都表示事物(参看《属天的奥秘》,1224, 1264, 1876, 1888, 4310, 4442, 10329节)。

“海岛”表示即将同意对神的真正敬拜的民族,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清楚看出来;以赛亚书:

你们要以乌陵荣耀耶和华,在众海岛荣耀耶和华以色列神的名。(以赛亚书24:15)

同一先知书:

祂不扑灭,也不破碎,直到祂在地上设立公平,海岛都等候祂的律法。下海的,众海岛和其上的居民,都当向耶和华唱新歌,从地极赞美祂。愿他们将荣耀归给耶和华,在海岛中传扬祂的颂赞。(以赛亚书42:4, 10, 12)

又:

众海岛啊,听我吧!远方的众民哪,听从吧!(以赛亚书49:1).

又:

众海岛都要等候我,倚赖我的膀臂。(以赛亚书51:5).

又:

众海岛必倚赖我,他施的船只领先。(以赛亚书60:9)

耶利米书:

列族啊,要听耶和华的话,传扬在远处的海岛。(耶利米书31:10)

西番雅书:

耶和华必叫世上的诸神瘦弱,列族所有的海岛,各在自己的地方敬拜祂。(西番雅书2:11)

以及别处(如以赛亚书23:2, 6; 41:1, 5; 42:15; 66:19; 耶利米书2:10; 25:22; 以西结书27:3, 7, 15, 35)。从这些和其它经文明显可知,“海岛”表示民族,尤其真理教义方面的民族,在其它地方则表示在虚假教义方面的民族,因为圣言中的大多数事物也都有反面意义。


揭秘启示录 #468

468.“两脚像火柱

468.“两脚像火柱”表示神性之爱方面的主的属世神性,这属世神性支撑一切事物。这一点从前面的解释(AR 49节)也明显看出来,在那里,论到人子,经上说:“祂的脚像擦亮的铜,仿佛在炉中发光。”祂的脚之所以看起来像“火柱”,是因为主的属世神性(这属世神性本身是主在世上所取的神性人身)自永恒就支撑着祂的神性,就像身体支撑着灵魂,以及圣言的属世意义支撑着其属灵和属天意义一样;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27-49节)。“脚”表示属世之物(可参看AR 49节);“柱”表示支撑(AR 191节)。“火”表示爱,因为属灵之火不是指别的;因此,在敬拜中,人们习惯祷告说,“愿天上的火点燃内心”,也就是说,愿天上的爱点燃(敬拜者的)内心。火与爱之间存在一种对应关系,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可以得知:人因爱而变得温暖,因爱的缺乏或丧失而变得寒冷;除了两种意义上的爱以外,没有什么东西能产生生命之热。对应关系的起源来自两轮太阳,一轮太阳在天堂,是纯粹的爱,另一轮太阳在世界上,是纯粹的火;这也是一切属灵事物和属世事物之间存在对应关系的原因。
由于“火”表示神性之爱,所以:摩西在何烈山上看到耶和华在烧着的荆棘中(出埃及记3:1-3);祂在火中降临西乃山(申命记4:36);会幕里的七个灯台上的灯每晚都点着,以便在耶和华面前燃烧(利未记24:2-4);坛上的火要常常烧着,不可熄灭(利未记6:13);他们从坛上取火盛在香炉上烧香(利未记16:12, 13; 民数记16:46, 47);耶和华夜间在火柱中走在以色列人前面(出埃及记13:21, 22);夜间有火在居所以上(出埃及记40:38; 诗篇105:39; 以赛亚书4:5, 6);从天上来的火烧尽祭坛上的燔祭,作为美意的一个迹象(利未记9:24; 列王纪上18:38);燔祭被称为献给耶和华的火祭,是献给耶和华为安息之气或馨香之气的火祭(出埃及记29:18; 利未记1:9, 13, 17; 2:2, 9-11; 3:5, 16; 4:31, 35; 5:12; 6:18; 21:6; 民数记28:2; 申命记18:1);主的眼睛看起来就像火焰(启示录1:14; 2:18; 19:12; 但以理书10:5, 6);七盏火灯在宝座前燃烧(启示录4:5)。由此明显可知,有油的灯和无油的灯分别表示什么(马太福音25:1-11);“油”是指火,因而是指爱。此外还有其它许多地方。“火”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地狱之爱,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这些经文数量太多,无需引用。关于这个主题的相关内容,可参看于伦敦出版的《天堂与地狱》(566-57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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