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5.启1:1.“耶稣基督的启示”表示主关于教会末期的预言。这从“启示”的含义清楚可知,“启示”是指预言;由于这些预言唯独来自主,所以经上说“耶稣基督的启示”。启示或预言是关于教会末期的,因为经上尤其论述这些时期。可以想象,《启示录》从头到尾都在论述教会的连续状态;然而,那里的主题并不是这些状态,而只是在教会将近结束时,就是最后的审判发生时,天堂和教会的状态,因而是末期。主自己在马太福音24和25章,以及马可福音13章预言了教会的连续状态;但这些章节所包含的内容都是以神性的预言风格,也就是通过对应来写的;因此,它们具有这种性质:它们只能通过内义或灵义来揭示和显明。所以主允许我在《属天的奥秘》中创世记26到40章的开头来解释这些事;这些解释可以按顺序在以下地方看到:3353–3356, 3486–3489, 3650–3655,3751–3757, 3897–3901, 4056–4060, 4229–4231, 4332–4335,4422–4424, 4635–4638, 4661–4664, 4807–4810, 4954–4959,5063–5071节。
525.“日头的第三部分,月亮的第三部分,星辰的第三部分都被击打”表示一切爱之良善,一切信之良善与真理,以及一切良善与真理的知识或认知都消失了。这从“第三部分”、“日头”、“月亮”、“星辰”和“被击打”的含义清楚可知:“第三部分”是指所有或全部(参看AE 506节);“日头”是指来自主的爱之良善;“月亮”是指来自主的信之良善与真理(参看AE 401a–h节);“星辰”是指也来自主的良善与真理的知识或认知(参看AE 72, 402节);“被击打”当论及爱与信之良善,以及良善与真理的知识或认知时,是指消失。这清楚表明,“日头的第三部分,月亮的第三部分,星辰的第三部分都被击打”表示一切爱之良善,一切信之良善与真理,以及一切良善与真理的知识或认知都消失了。此处提到的“日头、月亮和星辰”不是指在我们太阳的世界,世人的眼睛所看见的太阳,月亮和星星,而是指在灵界,天使的眼睛所看见的太阳,月亮和星星;因为在灵界,主在那些处于来自祂的对主之爱的人面前显为一轮太阳,在那些处于信之良善与真理的人面前显为一轮月亮;这就是为何“日头或太阳”表示爱之良善,“月亮”表示信之良善与真理。显然,约翰看见的,就是这个太阳、月亮和这些星星,因为他看见它们时,在灵里。主在天使天堂显为一轮太阳和一轮月亮(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16–125节)。经上说这些事物被击打,是由于表象,因为当爱之良善,以及信之良善与真理不再与人同在时,在他看来,它们可以说不再存在,已经消失了;字义上的圣言是照着表象来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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