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98.“随有响声、雷轰、闪电”表示由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的紊乱所产生的对良善和邪恶、真理和虚假的推理。这从“响声”和“雷轰、闪电”的含义清楚可知:“响声”是指推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雷轰、闪电”是指关于良善和邪恶、真理和虚假的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的冲突和紊乱。造成这种冲突和紊乱的原因是,因从天堂而降的流注,恶人的外在关闭了,而他们的内在打开了;外在假装拥有良善和真理,而内在却思想邪恶和虚假。因此,当他们的外在关闭,内在打开时,关于良善和邪恶、真理和虚假的情感和思维的冲突和紊乱就会产生,随之而来的是推理。这些东西在灵界听上去就像一大群人、喃喃自语、大喊大叫、威胁和打架的声音;从远处,就是听不到这些声音的地方,它们听上去、看上去就像雷轰和闪电:因情感的冲突而像雷轰,因由此而来的思维的冲突而像闪电。由于这些事物是由神性良善与真理从高层天堂流入低层部分产生的,所以响声、雷轰和闪电,当被善人听到和看到时,表示感知和光照方面的神性真理;但当它们被恶人听到和看到时,情况就不同了。关于这些事物的含义,可参看前文(AE 273, 353节)。
第六诫 不可通奸
313.在属世意义上,这条诫命不仅涵盖了通奸,还涵盖了意愿和行为的淫秽,以及随之而来的思维和言语的不洁或放荡。仅仅动淫念,或贪恋通奸就是通奸了,这一点从主的话明显看出来:
你们听见古人有话说,不可通奸。只是我告诉你们,凡看见别人的妻子就对她动淫念的,心里已经与她通奸了。(马太福音5:27, 28)
其原因在于,当淫欲进入意愿时,它可以说就变成了行为,或说获得了行为的性质;因为诱惑只进入理解力,而意图进入意愿;淫欲的意图就是行为。但关于这个主题,详情可参看1768年于阿姆斯特丹出版的《婚姻之爱》(或《婚姻之爱和淫乱之爱》);那里论述了以下主题:婚姻之爱和淫乱之爱的对立(CL 423-443节);私通(CL 444-460节);通奸,以及通奸的不同种类和级别(CL 478-499节);奸污处女或破处的淫欲(CL 501-505节);沉溺于多样性的淫欲(CL 506-510节);侵犯或强奸的淫欲(CL 511—512节);诱惑纯真的淫欲(CL 513—514节);淫乱之爱和婚姻之爱的归算(CL 523-531节)。这条诫命在属世意义上就涵盖了这一切。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