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97.“把它倒在地上”表示进入那些将要被分离并移走的人所在的低层部分的流注。这从倒盛满了坛上的火的“香炉”和“地”的含义清楚可知:倒盛满了坛上的火的“香炉”是指从天堂而降的神性之爱的流注(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地”是指那些将要被彼此分离并移走的人所在的低层部分。因为灵界有陆地、小山和大山,这些陆地、小山和大山都有人居住;天使住在小山和大山上,这些是天堂;那些将要彼此分离的人住在小山和大山之下的陆地上;所以“陆地或地”在此表示低层部分。在灵界,这些事物的外貌类似于我们地上的,这一点在《天堂与地狱》一书的许多章节和小著《最后的审判》中已经说明,在前面的解释中有时也说明了。由此可见,“把盛满了坛上的火的香炉倒在地上”表示从天堂而降、进入那些将要被分离并移走的人所在的低层部分的神性之爱的流注。因为有些善人与恶人一起在其中的社群在下面的陆地上,在最后审判发生之前,这些人必须彼此分离。事实上,自主的时代起,直到最后审判之时,所有能过着一种外在的道德生活,并通过这种生活表面上模仿属灵生活的人都被容忍。这些人被容忍,甚至直到最后的审判,至于原因,可参看小著《最后的审判》(59, 69—70节);被毁的“先前的天”就由他们形成(LJ 65–72节)。这些社群,或“先前的天”也有简单善人在里面,一些人与那里的其他人联系在一起,一些人则与其它地方的人联系在一起,但只通过一种虔诚和神圣的外在与他们相结合;然而,在审判之前,善人必须与恶人分离,以便善人被提入天堂,恶人被投入地狱;由于这种分离是通过从天堂而降、进入所有这些人所在的低层部分的神性良善与真理的流注实现的,所以显而易见,“倒盛满了坛上的火的香炉”表示进入低层部分的这种流注。关于该流注在善人和恶人身上的运作,可参看前文(AE 413, 418a—419, 426, 489, 493节)。
423.这是仁爱本身,因为仁爱可以定义为每天并不断地向邻舍行善,不仅向个体的邻舍行善,也向集体的邻舍行善。这只有通过在一个人所从事的职责、业务和工作,以及与人们的往来互动中的良善和公义才能实现,因为这是一个人的日常工作。甚至当他没有积极行善时,行善仍不断占据他的心智,是他的思维和意图的对象。如此行使仁爱的人会越来越成为形式上的仁爱,或仁爱的化身;因为公义和忠诚形成了他的心智,对它们的行使则形成了他的身体;随着时间推移,他因如此获得的形式而逐渐只意愿和思考与仁爱有关的东西。这样的人最终成为圣言所说的那些人,即:他们有写在心上的律法(耶利米书31:33)。他们也不将功德置于自己的作为或行为,因为他们不会想到功德,只会想到责任,这是每个好公民都应该履行的。然而,人根本不能凭自己出于属灵的公义和忠诚来行事;因为每个人都从父母那里继承了一种为自己和世界而实行良善和公义的倾向或特性;但没有人继承为了良善和公义而实行良善和公义的倾向或特性。因此,只有那些敬拜主,当出于自己行事时,就出于祂行事的人获得了属灵的仁爱,并通过习惯行使这仁爱而充满它,或把它变成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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