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97.“把它倒在地上”表示进入那些将要被分离并移走的人所在的低层部分的流注。这从倒盛满了坛上的火的“香炉”和“地”的含义清楚可知:倒盛满了坛上的火的“香炉”是指从天堂而降的神性之爱的流注(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地”是指那些将要被彼此分离并移走的人所在的低层部分。因为灵界有陆地、小山和大山,这些陆地、小山和大山都有人居住;天使住在小山和大山上,这些是天堂;那些将要彼此分离的人住在小山和大山之下的陆地上;所以“陆地或地”在此表示低层部分。在灵界,这些事物的外貌类似于我们地上的,这一点在《天堂与地狱》一书的许多章节和小著《最后的审判》中已经说明,在前面的解释中有时也说明了。由此可见,“把盛满了坛上的火的香炉倒在地上”表示从天堂而降、进入那些将要被分离并移走的人所在的低层部分的神性之爱的流注。因为有些善人与恶人一起在其中的社群在下面的陆地上,在最后审判发生之前,这些人必须彼此分离。事实上,自主的时代起,直到最后审判之时,所有能过着一种外在的道德生活,并通过这种生活表面上模仿属灵生活的人都被容忍。这些人被容忍,甚至直到最后的审判,至于原因,可参看小著《最后的审判》(59, 69—70节);被毁的“先前的天”就由他们形成(LJ 65–72节)。这些社群,或“先前的天”也有简单善人在里面,一些人与那里的其他人联系在一起,一些人则与其它地方的人联系在一起,但只通过一种虔诚和神圣的外在与他们相结合;然而,在审判之前,善人必须与恶人分离,以便善人被提入天堂,恶人被投入地狱;由于这种分离是通过从天堂而降、进入所有这些人所在的低层部分的神性良善与真理的流注实现的,所以显而易见,“倒盛满了坛上的火的香炉”表示进入低层部分的这种流注。关于该流注在善人和恶人身上的运作,可参看前文(AE 413, 418a—419, 426, 489, 493节)。
288.圣言经常提到“律法”;现在要说一下“律法”在严格意义上、广泛意义上和最广泛意义上分别是什么意思。从严格意义上说,律法是指十诫;从广泛意义上说,律法是指摩西给以色列人的律法,从最广泛的意义上说,律法是指整部圣言。从严格意义上说,律法是指十诫,这是众所周知的。从广泛意义上说,律法是指摩西给以色列人的律例,这一点从具体的律例明显看出来,其中每条律例在出埃及记中都被称为一条“律法”;如:
这是赎愆祭的律法。(利未记7:1)
这是平安祭的律法。(利未记7:7, 11)
这是素祭的律法。(利未记6:14等)
这是燔祭、素祭、赎罪祭、赎愆祭和平安祭的律法。(利未记7:37)
这是走兽和飞鸟的律法。(利未记11:46等)
这是为生育的妇人,无论是生男生女的律法。(利未记12:7)
这是大麻风的律法。(利未记13:59; 14:2, 32, 54, 57)
这是患漏症者的律法。(利未记15:32)
这是疑恨的律法。(民数记5:29, 30)
这是拿细耳人的律法。(民数记6:13, 21)
这是洁净的律法。(民数记19:14)
关于红母牛的律法。(民数记19:2)
给王立的律法。(申命记17:15-19)
事实上,整个摩西五经都被称为律法(申命记31:9, 11, 12, 26; 同样在新约,如路加福音2:22; 24:44; 约翰福音1:45; 7:22, 23; 8:5; 以及其它地方)。保罗所说的律法行为是指这些律例,在那里,他说:
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律法的行为。(罗马书3:28)
这一点从接下来的话很明显地看出来,如他对彼得所说的话,他责备彼得犹太化(加拉太书3:11-19),当时他在一节经文中三次说,没有一人因行律法称义(加拉太书2:14, 16)。从最广泛的意义上说,律法是指整部圣言,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耶稣说,你们的律法上岂不是写着,你们是神吗?(约翰福音10:34)
这话写在诗篇(82:6)中。约翰福音:
众人回答说,我们从律法上听说,基督是永存的。(约翰福音12:34)
这话写在诗篇(89:29; 110:4)和但以理书(7:14)中。约翰福音:
这要应验写在他们律法上的圣言,他们无故地恨我。(约翰福音15:25)
这话写在诗篇(35:19)中。约翰福音:
法利赛人说,难道官长中有信祂的吗?至于这不懂律法的群众。(约翰福音7:48-49)
路加福音:
天地过去比律法的一点一画落空还容易。(路加福音16:17)
在这些经文中,“律法”是指整部圣经;像这样的经文在诗篇中有上千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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