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96.启8:5.“天使拿着香炉,用坛上的火盛满它”表示属天之爱与属灵之爱的结合。这从“香炉”和“坛上的火”的含义清楚可知:“香炉”是指属灵良善(对此,参看AE 491节),因而也指属灵之爱,因为一切良善都属于爱;“坛上的火”是指属天之爱,因为在圣言中,“火”表示两种意义上的爱,即属天之爱和地狱之爱。“坛上的火”表示属天之爱,因为上面有火的燔祭坛是出于这爱对主的敬拜的主要代表(参看AE 490节);由于主的这爱持续不断,所以经上规定坛上的火要不断烧着,他们要取这火盛在香炉上烧香,这样做是为了代表属天之爱与属灵之爱的结合。
坛上的火要不断烧着,这一点从摩西五经明显看出来:
坛上的火要不断地烧着,不可熄灭。祭司要每日早晨在上面烧柴,并要把燔祭摆在坛上,在其上烧平安祭的脂肪。坛上的火要不断地烧着,不可熄灭。(利未记6:12–13)
这代表主的神性之爱是持续不断和永恒的。
他们要拿香炉,取祭坛上的火烧香,这一点也可见于摩西五经:
亚伦要拿香炉,从耶和华面前的坛上取烧着的火炭;他要把香放在火上。(利未记16:12–13)
民数记:
亚伦从坛上取火,把香放在火上,以此为百姓赎罪。(民数记16:46–47)
这代表,一切挽回祭和赎罪都来自主的神性之爱;同样代表,主垂听并接受拥有这爱在里面的一切;从香升起的烟也代表垂听和接受。
由于可拉、大坍、亚比兰和他们的同伴从祭坛上取火烧香,从而使他们的香炉成圣,所以他们被地吞了之后,经上吩咐他们的铜香炉要拾起来,火撒在别处,要把香炉锤成片子,用以包坛(民数记16:36–39)。这也代表主的神性之爱的神圣。由于香祭从坛上的火获得它们的神圣,所以用凡火献香是亵渎;因此,亚伦的儿子拿答和亚比户被天上的火烧灭,因为他们用凡火献香(利未记10:1–2)。用凡火献香代表出于其它爱,而不是神性的敬拜,出于其它任何爱的敬拜都是亵渎。
引用这些经文是为了叫人们知道,“祭坛上的火”表示主的神性之爱,这爱在天堂被称为神性属天之爱和神性属灵之爱,或属天的神性之爱和属灵的神性之爱;神性属天之爱或属天的神性之爱在主的属天国度,神性属灵之爱或属灵的神性之爱在主的属灵国度。因为所有天堂都分为两个国度,即属天国度和属灵国度;神性属天之爱或属天的神性之爱构成属天国度,神性属灵之爱或属灵的神性之爱构成属灵国度。所有天堂都分为这两个国度(可参看《天堂与地狱》,20–28节);这两种爱构成这两个国度,或所有天堂(HH 13–19节)。然而,必须清楚的是,主的神性之爱在天堂被称为属天的和属灵的,是因天使对它的接受,而不是因它本身的任何分裂;还要知道,属灵之爱来源于属天之爱,如同结果来源于它的有效原因,又如同真理来源于良善;因为属灵之爱的良善本质上是属天之爱的良善的真理。因此,这两个国度彼此结合,在主的眼里为一。但这话是说给那些喜欢探索内层事物之人的。在下文会看到从圣言证实,“火”表示两种意义上的爱。
954.启15:7.“四活物中有一个把盛满了活到时代的时代之神烈怒的七个金瓶给了那七位天使”表示摧毁教会之人的属灵生命的一切邪恶之虚假被主通过神性真理或圣言显现出来。这从“四活物”、“七位天使”和“七个小瓶”的含义清楚可知:“四活物或动物”是指至内层天堂(参看AE 277a, 322, 462节),也指圣言(AE 717c节),因而指天堂和圣言方面的主,因为天堂凭主而为天堂,这同样适用于圣言。“七位天使”是指通过神性真理或圣言而来的显现(参看AE 949节)。“七个小瓶”是指一切虚假和邪恶,因为“七个小瓶”和“七灾”(启15:6)具有相同的含义,即表示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并虚假和由此而来的邪恶(参看AE 949节)。经上说这些“盛满了活到时代的时代之神的烈怒”,是因为这些使教会荒废,并摧毁教会之人的属灵生命。这些就是“神的烈怒”所表示的。这一切清楚表明,“四活物中有一个把盛满了活到时代的时代之神烈怒的七个金瓶给了那七位天使”表示摧毁教会之人的属灵生命的一切邪恶之虚假被主通过神性真理或圣言显现出来。经上提到“小瓶”代替灾,是因为小瓶是容器,或容纳之物,而灾是所容纳之物;在圣言中,经上经常提到容器或容纳之物来代替所容纳之物,因为容器,或容纳之物是终端,好叫圣言的字义可以在终端中。在提到“杯”和“圣杯”代替酒的地方,也是如此。不过,我们将在下一章,就是论述七小瓶和其中七灾的地方,进一步讨论这个主题。
(关于第一诫续)
一个人在何等程度上抵制自己的两种爱,就是出于纯粹统治的快乐而对统治的爱,和出于纯粹占有的快乐而对占有世上财物的爱,因而在何等程度上避开十诫所提到的如罪的邪恶,就在何等程度上经由天堂从主流入这种观念(这会使他承认):有一位神,祂是宇宙的创造者和维护者,以及事实上,神是一位。那时,这种观念就会流入,因为当邪恶被移除时,天堂就打开了;当天堂打开时,人就不再从自我思考,而从主经由天堂思考。神是一位,这在天堂是包含其它一切的普遍原则。人仅凭流注就能知道,可以说看到,神是一位,这一点从所有民族的共同承认,以及对思想神有数位的厌恶明显看出来。人的内在思维,就是其灵的思维,要么来自地狱,要么来自天堂;在邪恶被移除之前,它来自地狱;但当它们被移除时,它来自天堂。当这种思维来自地狱时,人只看到自然是神,认为自然界的至内层就是那被称为神性的。当这样一个人死后成为一个灵时,他会将任何掌权的人都称为神,他自己也寻求权柄,好叫他可以被称为神。所有恶人都有从内在潜伏在他们灵里的这种疯狂。但当一个人从天堂思考时,如当邪恶被移除时的情形,他就凭天堂之光看到,有一位神,祂是一位。从天堂之光观看就是流注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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