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96.启8:5.“天使拿着香炉,用坛上的火盛满它”表示属天之爱与属灵之爱的结合。这从“香炉”和“坛上的火”的含义清楚可知:“香炉”是指属灵良善(对此,参看AE 491节),因而也指属灵之爱,因为一切良善都属于爱;“坛上的火”是指属天之爱,因为在圣言中,“火”表示两种意义上的爱,即属天之爱和地狱之爱。“坛上的火”表示属天之爱,因为上面有火的燔祭坛是出于这爱对主的敬拜的主要代表(参看AE 490节);由于主的这爱持续不断,所以经上规定坛上的火要不断烧着,他们要取这火盛在香炉上烧香,这样做是为了代表属天之爱与属灵之爱的结合。
坛上的火要不断烧着,这一点从摩西五经明显看出来:
坛上的火要不断地烧着,不可熄灭。祭司要每日早晨在上面烧柴,并要把燔祭摆在坛上,在其上烧平安祭的脂肪。坛上的火要不断地烧着,不可熄灭。(利未记6:12–13)
这代表主的神性之爱是持续不断和永恒的。
他们要拿香炉,取祭坛上的火烧香,这一点也可见于摩西五经:
亚伦要拿香炉,从耶和华面前的坛上取烧着的火炭;他要把香放在火上。(利未记16:12–13)
民数记:
亚伦从坛上取火,把香放在火上,以此为百姓赎罪。(民数记16:46–47)
这代表,一切挽回祭和赎罪都来自主的神性之爱;同样代表,主垂听并接受拥有这爱在里面的一切;从香升起的烟也代表垂听和接受。
由于可拉、大坍、亚比兰和他们的同伴从祭坛上取火烧香,从而使他们的香炉成圣,所以他们被地吞了之后,经上吩咐他们的铜香炉要拾起来,火撒在别处,要把香炉锤成片子,用以包坛(民数记16:36–39)。这也代表主的神性之爱的神圣。由于香祭从坛上的火获得它们的神圣,所以用凡火献香是亵渎;因此,亚伦的儿子拿答和亚比户被天上的火烧灭,因为他们用凡火献香(利未记10:1–2)。用凡火献香代表出于其它爱,而不是神性的敬拜,出于其它任何爱的敬拜都是亵渎。
引用这些经文是为了叫人们知道,“祭坛上的火”表示主的神性之爱,这爱在天堂被称为神性属天之爱和神性属灵之爱,或属天的神性之爱和属灵的神性之爱;神性属天之爱或属天的神性之爱在主的属天国度,神性属灵之爱或属灵的神性之爱在主的属灵国度。因为所有天堂都分为两个国度,即属天国度和属灵国度;神性属天之爱或属天的神性之爱构成属天国度,神性属灵之爱或属灵的神性之爱构成属灵国度。所有天堂都分为这两个国度(可参看《天堂与地狱》,20–28节);这两种爱构成这两个国度,或所有天堂(HH 13–19节)。然而,必须清楚的是,主的神性之爱在天堂被称为属天的和属灵的,是因天使对它的接受,而不是因它本身的任何分裂;还要知道,属灵之爱来源于属天之爱,如同结果来源于它的有效原因,又如同真理来源于良善;因为属灵之爱的良善本质上是属天之爱的良善的真理。因此,这两个国度彼此结合,在主的眼里为一。但这话是说给那些喜欢探索内层事物之人的。在下文会看到从圣言证实,“火”表示两种意义上的爱。
851.“和祂在一起的有十四万四千人”表示照着整体上或整个范围内的真理。这从“十四万四千”的含义清楚可知,“十四万四千”是指整体上或整个范围内的真理(参看AE 430节)。主对祂的十二门徒所说的这些话具有相同的含义:
耶稣对他们说,我实在告诉你们,你们这跟从我的人,到重生的时候,就是人子坐在祂荣耀的宝座上的时候,你们也要坐在十二个宝座上,审判以色列十二个支派。(马太福音19:28)
这些话的意思不是说,十二个门徒要坐在十二个宝座上审判以色列的十二个支派,而是说,主要照着从祂而来的来自良善的真理审判所有人,因为“十二个支派”表示所有属于教会的人,在抽象意义上表示教会的一切,也就是来自良善的真理。前面解释了这段经文(可参看AE 9, 206, 253b, 270, 297, 430c节)。
以赛亚书中的“长老和首领”也具有相同的含义:
耶和华站起来辩论,站着审判万民。耶和华必来审判祂民中的长老和首领。(以赛亚书3:13, 14)
“民中的长老和首领”与十二个门徒具有相同的含义,即表示所有属于教会、处于教会的真理和良善的人,在抽象意义上表示整体上或整个范围内的真理和良善。这就是“长老”的含义(参看AE 270节),也是首领的含义(AE 29, 408节)。
“十四万四千”是指整体上或整个范围内的真理,因为这个数字与数字“十二”具有相同的含义,而“十二”表示整体上或整个范围内的真理和良善。“十四万四千”之所以与“十二”具有相同的含义,是因为复合数字与通过相乘产生它们的简单数字具有相同的含义;144这个数字是12与12的乘积。再者,十四万四千与一百四十四具有相同的含义。不过,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在对启示录第7章的解释中所说的,那里论述了每个支派中受印的一万二千人,和所有支派中受印的十四万四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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