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96.启8:5.“天使拿着香炉,用坛上的火盛满它”表示属天之爱与属灵之爱的结合。这从“香炉”和“坛上的火”的含义清楚可知:“香炉”是指属灵良善(对此,参看AE 491节),因而也指属灵之爱,因为一切良善都属于爱;“坛上的火”是指属天之爱,因为在圣言中,“火”表示两种意义上的爱,即属天之爱和地狱之爱。“坛上的火”表示属天之爱,因为上面有火的燔祭坛是出于这爱对主的敬拜的主要代表(参看AE 490节);由于主的这爱持续不断,所以经上规定坛上的火要不断烧着,他们要取这火盛在香炉上烧香,这样做是为了代表属天之爱与属灵之爱的结合。
坛上的火要不断烧着,这一点从摩西五经明显看出来:
坛上的火要不断地烧着,不可熄灭。祭司要每日早晨在上面烧柴,并要把燔祭摆在坛上,在其上烧平安祭的脂肪。坛上的火要不断地烧着,不可熄灭。(利未记6:12–13)
这代表主的神性之爱是持续不断和永恒的。
他们要拿香炉,取祭坛上的火烧香,这一点也可见于摩西五经:
亚伦要拿香炉,从耶和华面前的坛上取烧着的火炭;他要把香放在火上。(利未记16:12–13)
民数记:
亚伦从坛上取火,把香放在火上,以此为百姓赎罪。(民数记16:46–47)
这代表,一切挽回祭和赎罪都来自主的神性之爱;同样代表,主垂听并接受拥有这爱在里面的一切;从香升起的烟也代表垂听和接受。
由于可拉、大坍、亚比兰和他们的同伴从祭坛上取火烧香,从而使他们的香炉成圣,所以他们被地吞了之后,经上吩咐他们的铜香炉要拾起来,火撒在别处,要把香炉锤成片子,用以包坛(民数记16:36–39)。这也代表主的神性之爱的神圣。由于香祭从坛上的火获得它们的神圣,所以用凡火献香是亵渎;因此,亚伦的儿子拿答和亚比户被天上的火烧灭,因为他们用凡火献香(利未记10:1–2)。用凡火献香代表出于其它爱,而不是神性的敬拜,出于其它任何爱的敬拜都是亵渎。
引用这些经文是为了叫人们知道,“祭坛上的火”表示主的神性之爱,这爱在天堂被称为神性属天之爱和神性属灵之爱,或属天的神性之爱和属灵的神性之爱;神性属天之爱或属天的神性之爱在主的属天国度,神性属灵之爱或属灵的神性之爱在主的属灵国度。因为所有天堂都分为两个国度,即属天国度和属灵国度;神性属天之爱或属天的神性之爱构成属天国度,神性属灵之爱或属灵的神性之爱构成属灵国度。所有天堂都分为这两个国度(可参看《天堂与地狱》,20–28节);这两种爱构成这两个国度,或所有天堂(HH 13–19节)。然而,必须清楚的是,主的神性之爱在天堂被称为属天的和属灵的,是因天使对它的接受,而不是因它本身的任何分裂;还要知道,属灵之爱来源于属天之爱,如同结果来源于它的有效原因,又如同真理来源于良善;因为属灵之爱的良善本质上是属天之爱的良善的真理。因此,这两个国度彼此结合,在主的眼里为一。但这话是说给那些喜欢探索内层事物之人的。在下文会看到从圣言证实,“火”表示两种意义上的爱。
836.启13:16.“他又使众人,小的、大的,富的、穷的,自由的、为奴的”表示较低的和较高的,智慧的和简单的,从自己那里思考的和从别人那里思考的。这从“众人,小的、大的”、“富的、穷的”和“自由的、为奴的”含义清楚可知:“众人,小的、大的”是指较低的和较高的,或更普通的和更杰出的;“富的、穷的”是指智慧的和简单的。那些拥有大量良善和真理的知识,因而智慧的人被称为“富”(可参看AE 118, 236节);那些因没有圣言而没有良善和真理的知识,却又渴望它们的人被称为“穷”(也可参看AE 118, 238节)。“自由的、为奴的”是指从自己那里思考的人和从别人那里思考的人。从自己那里思考就是从自己那里看见一件事是真的还是假的,从而选择这一个,弃绝那一个。他们就是那些被主变得属灵,因而处于天堂之光,从主那里看见并被主引导的人;因为从主那里思考和生活就是自由;从地狱那里思考和生活就是奴役;这些人是“自由的”(可参看AE 248, 490a,b, 701a, 774节);主通过祂的神性真理使他们自由,这一点在约翰福音(8:32–36)已经声明了。当教会处于来自爱的信时,它就处于一种自由的状态,但当它处于无爱之信时,它就处于一种奴役的状态,这就是主在约翰福音(21:18)中的话的意思(可参看AE 820节)。由此可推知,“为奴的”是指那些不是从自己,而是从别人那里思考,看不到一件事是真的还是假的,却承认它是真的之人。这些人就是“为奴的”,而那些从自己那里思考的人是“自由的”,这一点从他们的对照明显看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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