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96.启8:5.“天使拿着香炉,用坛上的火盛满它”表示属天之爱与属灵之爱的结合。这从“香炉”和“坛上的火”的含义清楚可知:“香炉”是指属灵良善(对此,参看AE 491节),因而也指属灵之爱,因为一切良善都属于爱;“坛上的火”是指属天之爱,因为在圣言中,“火”表示两种意义上的爱,即属天之爱和地狱之爱。“坛上的火”表示属天之爱,因为上面有火的燔祭坛是出于这爱对主的敬拜的主要代表(参看AE 490节);由于主的这爱持续不断,所以经上规定坛上的火要不断烧着,他们要取这火盛在香炉上烧香,这样做是为了代表属天之爱与属灵之爱的结合。
坛上的火要不断烧着,这一点从摩西五经明显看出来:
坛上的火要不断地烧着,不可熄灭。祭司要每日早晨在上面烧柴,并要把燔祭摆在坛上,在其上烧平安祭的脂肪。坛上的火要不断地烧着,不可熄灭。(利未记6:12–13)
这代表主的神性之爱是持续不断和永恒的。
他们要拿香炉,取祭坛上的火烧香,这一点也可见于摩西五经:
亚伦要拿香炉,从耶和华面前的坛上取烧着的火炭;他要把香放在火上。(利未记16:12–13)
民数记:
亚伦从坛上取火,把香放在火上,以此为百姓赎罪。(民数记16:46–47)
这代表,一切挽回祭和赎罪都来自主的神性之爱;同样代表,主垂听并接受拥有这爱在里面的一切;从香升起的烟也代表垂听和接受。
由于可拉、大坍、亚比兰和他们的同伴从祭坛上取火烧香,从而使他们的香炉成圣,所以他们被地吞了之后,经上吩咐他们的铜香炉要拾起来,火撒在别处,要把香炉锤成片子,用以包坛(民数记16:36–39)。这也代表主的神性之爱的神圣。由于香祭从坛上的火获得它们的神圣,所以用凡火献香是亵渎;因此,亚伦的儿子拿答和亚比户被天上的火烧灭,因为他们用凡火献香(利未记10:1–2)。用凡火献香代表出于其它爱,而不是神性的敬拜,出于其它任何爱的敬拜都是亵渎。
引用这些经文是为了叫人们知道,“祭坛上的火”表示主的神性之爱,这爱在天堂被称为神性属天之爱和神性属灵之爱,或属天的神性之爱和属灵的神性之爱;神性属天之爱或属天的神性之爱在主的属天国度,神性属灵之爱或属灵的神性之爱在主的属灵国度。因为所有天堂都分为两个国度,即属天国度和属灵国度;神性属天之爱或属天的神性之爱构成属天国度,神性属灵之爱或属灵的神性之爱构成属灵国度。所有天堂都分为这两个国度(可参看《天堂与地狱》,20–28节);这两种爱构成这两个国度,或所有天堂(HH 13–19节)。然而,必须清楚的是,主的神性之爱在天堂被称为属天的和属灵的,是因天使对它的接受,而不是因它本身的任何分裂;还要知道,属灵之爱来源于属天之爱,如同结果来源于它的有效原因,又如同真理来源于良善;因为属灵之爱的良善本质上是属天之爱的良善的真理。因此,这两个国度彼此结合,在主的眼里为一。但这话是说给那些喜欢探索内层事物之人的。在下文会看到从圣言证实,“火”表示两种意义上的爱。
77.“就仆倒在祂脚前”表示在神性面前出于内心谦卑的崇拜。这从“仆倒在脚前”的含义清楚可知,“仆倒在脚前”是指出于谦卑的崇拜。它之所以表示内心的谦卑,是因为在神性面前发自内心的谦卑产生这种仆倒。各种情感都在身体上拥有相对应的动作;当人从内层处于情感时,身体就被引向,并且仿佛自动落入这些动作。在一个人面前的谦卑会照着对他的尊重而产生下拜;但它在神性面前会产生完全的仆倒,尤其当一个人认为在能力和智慧方面,神性就是一切,人相对而来说什么都不是,或一切良善都来自神性,从人而来的,无非是邪恶时。当人从心里作出这种承认时,他可以说就从自己里面出来了,从而面伏于地;当他如此从自己里面出来时,也就从自我中移出了,这自我本身完全是邪恶;当自我被移除时,神性就充满他,并把他扶起来;并不是说神性因祂自己渴望这种谦卑,而是因为那时邪恶被移除了;邪恶从人那里被移除到何等程度,神性就流入到何等程度,因为唯独邪恶挡道或反对。关于这种谦卑的例子可参看《宇宙星球》(91节)。
当神性同在,移除人的自我,后来又填充他时,他的状态在本节经文是如此描述的:“我一看见祂,就仆倒在祂脚前,像死了一样。祂用右手按着我,对我说,不要惧怕。”但以理书进一步描述了这种状态:
我举目观看,见有一人身穿细麻衣。祂面貌如闪电的样子,眼目如火把,脚如擦亮的铜那么光亮。唯独我但以理看见这异象,同着我的人没有看见。却有极大的战兢落在他们身上,他们就逃跑。我毫无气力;就面伏在地沉睡了。看哪,有一只手摸我,使我用膝和手掌支持微起,祂说,不要惧怕。(但以理书10:5–12)
当以西结看到基路伯时,他也描述了这种状态,基路伯表示在圣治方面的主:
我一看见耶和华的荣耀,就面伏于地,又听见一位说话的声音。他对我说,人子啊,你立脚站起来,我要和你说话。他对我说话的时候,灵就进入我里面,使我立脚站起,我便听见那对我说话的。(以西结书1:28; 2:1–2; 3:24)
当耶稣在彼得、雅各和约翰面前变了形像时,情况也是如此;对此,马太福音如此记着说:
彼得还说话的时候,看哪,有一朵明亮的云彩遮盖他们;看哪,又有声音从云彩里出来说,这是我的爱子,我所喜悦的;你们要听祂。门徒听见这些话,就面伏于地,极其害怕。耶稣进前来,摸他们说,起来,不要害怕。他们举目不见一人,只见耶稣。(马太福音17:5–8)
从这些经文明显看出,当人处于一种内心谦卑的状态时,主的神性人身与人的同在是何性质,即:他面伏于地,因主的手触摸而立脚起来。显然,神性人身方面的主的同在产生了这些效果,因为在七灯台中间的人子就是如此出现在约翰面前的。人子就是神性人身方面的主(AE 63节)。当主变形像时,祂以同样的方式出现在门徒面前;因此,经上还说:“他们举目不见一人,只见耶稣。”但以理和以西结所看见的,正是神性人身方面的主,这一点从主自己的话明显看出来,即:
没有人在任何时候听见过父的声音,也没有看见祂的形状。(约翰福音5:37; 也要参看约翰福音1:18)
此外,当主在世上时,人们也通过面伏于祂的脚下而敬拜祂(马太福音28:9; 马可福音7:25–26; 路加福音8:41; 17:15–16, 18; 约翰福音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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