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96.启8:5.“天使拿着香炉,用坛上的火盛满它”表示属天之爱与属灵之爱的结合。这从“香炉”和“坛上的火”的含义清楚可知:“香炉”是指属灵良善(对此,参看AE 491节),因而也指属灵之爱,因为一切良善都属于爱;“坛上的火”是指属天之爱,因为在圣言中,“火”表示两种意义上的爱,即属天之爱和地狱之爱。“坛上的火”表示属天之爱,因为上面有火的燔祭坛是出于这爱对主的敬拜的主要代表(参看AE 490节);由于主的这爱持续不断,所以经上规定坛上的火要不断烧着,他们要取这火盛在香炉上烧香,这样做是为了代表属天之爱与属灵之爱的结合。
坛上的火要不断烧着,这一点从摩西五经明显看出来:
坛上的火要不断地烧着,不可熄灭。祭司要每日早晨在上面烧柴,并要把燔祭摆在坛上,在其上烧平安祭的脂肪。坛上的火要不断地烧着,不可熄灭。(利未记6:12–13)
这代表主的神性之爱是持续不断和永恒的。
他们要拿香炉,取祭坛上的火烧香,这一点也可见于摩西五经:
亚伦要拿香炉,从耶和华面前的坛上取烧着的火炭;他要把香放在火上。(利未记16:12–13)
民数记:
亚伦从坛上取火,把香放在火上,以此为百姓赎罪。(民数记16:46–47)
这代表,一切挽回祭和赎罪都来自主的神性之爱;同样代表,主垂听并接受拥有这爱在里面的一切;从香升起的烟也代表垂听和接受。
由于可拉、大坍、亚比兰和他们的同伴从祭坛上取火烧香,从而使他们的香炉成圣,所以他们被地吞了之后,经上吩咐他们的铜香炉要拾起来,火撒在别处,要把香炉锤成片子,用以包坛(民数记16:36–39)。这也代表主的神性之爱的神圣。由于香祭从坛上的火获得它们的神圣,所以用凡火献香是亵渎;因此,亚伦的儿子拿答和亚比户被天上的火烧灭,因为他们用凡火献香(利未记10:1–2)。用凡火献香代表出于其它爱,而不是神性的敬拜,出于其它任何爱的敬拜都是亵渎。
引用这些经文是为了叫人们知道,“祭坛上的火”表示主的神性之爱,这爱在天堂被称为神性属天之爱和神性属灵之爱,或属天的神性之爱和属灵的神性之爱;神性属天之爱或属天的神性之爱在主的属天国度,神性属灵之爱或属灵的神性之爱在主的属灵国度。因为所有天堂都分为两个国度,即属天国度和属灵国度;神性属天之爱或属天的神性之爱构成属天国度,神性属灵之爱或属灵的神性之爱构成属灵国度。所有天堂都分为这两个国度(可参看《天堂与地狱》,20–28节);这两种爱构成这两个国度,或所有天堂(HH 13–19节)。然而,必须清楚的是,主的神性之爱在天堂被称为属天的和属灵的,是因天使对它的接受,而不是因它本身的任何分裂;还要知道,属灵之爱来源于属天之爱,如同结果来源于它的有效原因,又如同真理来源于良善;因为属灵之爱的良善本质上是属天之爱的良善的真理。因此,这两个国度彼此结合,在主的眼里为一。但这话是说给那些喜欢探索内层事物之人的。在下文会看到从圣言证实,“火”表示两种意义上的爱。
353.“就听见四活物中的一个,如同用雷声说”表示由主那里从至内层天堂出来。这从“四活物”或基路伯和“雷声”的含义清楚可知:“四活物”或基路伯在至高意义上是指主的圣治和保护,免得有人不通过爱之良善就靠近(对此,参看AE 152, 277节),在相对意义上是指至内层和和第三层天堂(对此,参看AE 313a, 322节);“雷声”是指由此而来的显现。在圣言中,“闪电”、“雷声”和“响声或声音”表示光照、理解和感知(参看AE 273节),以及由此而来的显现。“雷声”表示出于至内层天堂的显现,这一点来自对应关系;因为从该天堂降下来进入世人听觉的声音听上去不是别的;事实上,它们充满整个大脑,从那里传到听觉,并在听觉被感觉为雷声。从中间天堂降下来的声音则不然。这些声音因带着光照流入,故听上去只是像说话一样响亮。
原因在于,从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降下来的事物进入人的意愿,意愿以声音来表达自己;而从中间或第二层天堂降下来的事物进入人的智力,智力以声音的清晰度来表达自己;因为声音在理解力中形成,或取得形式;如此形成、被称为清晰度的声音,通过观念在思维中、通过话语在听觉中呈现自己。因此,那些从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降下来的事物对应于雷声,那些从中间或第二层天堂降下来的事物对应于闪电;因此,在圣言中,“闪电”和“雷声”表示光照、理解和感知。就世上的声音而言,有某种类似这样的东西;当声音从高处降下来,如从高山降到山谷,以及从云层降到大地,由此听到雷声时,声音就会增强;当从第三层或最高层天堂出来的声音滚向较低部分,最终抵达人类听觉所在的最低部分时,也是如此,在这最低部分听上去就像雷声,但只被那些其内层打开的人听见,如这时约翰的内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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