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96.启8:5.“天使拿着香炉,用坛上的火盛满它”表示属天之爱与属灵之爱的结合。这从“香炉”和“坛上的火”的含义清楚可知:“香炉”是指属灵良善(对此,参看AE 491节),因而也指属灵之爱,因为一切良善都属于爱;“坛上的火”是指属天之爱,因为在圣言中,“火”表示两种意义上的爱,即属天之爱和地狱之爱。“坛上的火”表示属天之爱,因为上面有火的燔祭坛是出于这爱对主的敬拜的主要代表(参看AE 490节);由于主的这爱持续不断,所以经上规定坛上的火要不断烧着,他们要取这火盛在香炉上烧香,这样做是为了代表属天之爱与属灵之爱的结合。
坛上的火要不断烧着,这一点从摩西五经明显看出来:
坛上的火要不断地烧着,不可熄灭。祭司要每日早晨在上面烧柴,并要把燔祭摆在坛上,在其上烧平安祭的脂肪。坛上的火要不断地烧着,不可熄灭。(利未记6:12–13)
这代表主的神性之爱是持续不断和永恒的。
他们要拿香炉,取祭坛上的火烧香,这一点也可见于摩西五经:
亚伦要拿香炉,从耶和华面前的坛上取烧着的火炭;他要把香放在火上。(利未记16:12–13)
民数记:
亚伦从坛上取火,把香放在火上,以此为百姓赎罪。(民数记16:46–47)
这代表,一切挽回祭和赎罪都来自主的神性之爱;同样代表,主垂听并接受拥有这爱在里面的一切;从香升起的烟也代表垂听和接受。
由于可拉、大坍、亚比兰和他们的同伴从祭坛上取火烧香,从而使他们的香炉成圣,所以他们被地吞了之后,经上吩咐他们的铜香炉要拾起来,火撒在别处,要把香炉锤成片子,用以包坛(民数记16:36–39)。这也代表主的神性之爱的神圣。由于香祭从坛上的火获得它们的神圣,所以用凡火献香是亵渎;因此,亚伦的儿子拿答和亚比户被天上的火烧灭,因为他们用凡火献香(利未记10:1–2)。用凡火献香代表出于其它爱,而不是神性的敬拜,出于其它任何爱的敬拜都是亵渎。
引用这些经文是为了叫人们知道,“祭坛上的火”表示主的神性之爱,这爱在天堂被称为神性属天之爱和神性属灵之爱,或属天的神性之爱和属灵的神性之爱;神性属天之爱或属天的神性之爱在主的属天国度,神性属灵之爱或属灵的神性之爱在主的属灵国度。因为所有天堂都分为两个国度,即属天国度和属灵国度;神性属天之爱或属天的神性之爱构成属天国度,神性属灵之爱或属灵的神性之爱构成属灵国度。所有天堂都分为这两个国度(可参看《天堂与地狱》,20–28节);这两种爱构成这两个国度,或所有天堂(HH 13–19节)。然而,必须清楚的是,主的神性之爱在天堂被称为属天的和属灵的,是因天使对它的接受,而不是因它本身的任何分裂;还要知道,属灵之爱来源于属天之爱,如同结果来源于它的有效原因,又如同真理来源于良善;因为属灵之爱的良善本质上是属天之爱的良善的真理。因此,这两个国度彼此结合,在主的眼里为一。但这话是说给那些喜欢探索内层事物之人的。在下文会看到从圣言证实,“火”表示两种意义上的爱。
233.启3:16.“这样,你既是温的”表示那些照着唯信和因信称义的教义生活的人。这从“温的”的含义清楚可知,“温的”是指那些在天堂与地狱之间,从而服侍两个主的人。那些照着唯信和因信称义的教义思考、相信和生活的人就处于这种状态,这一点尚不为人知,因此要说清楚。那些形成教会的人有两种信和由此而来的生活,或生活和由此而来的信之状态;一种状态来自教义,另一种状态来自圣言或基于圣言的讲道。几乎没有人知道这两种状态的存在;然而,它们的确存在,并且在有些人身上行如一体,在许多人身上没有行如一体,我已经通过活生生的经历在刚离世的灵人身上得以看到这一点;因为这些灵人都带着他们生活的一切状态。但只要人们活在世上,他们就无法看到并知道这一点,因为在属灵的事物上,人的灵在自己里面所思想、相信和热爱的东西只能通过言语和外在行为公开显露;就那些属于信的事物而言,这些要么从在教会所领受的教义发出,要么在不出于教义思考的情况下从主在圣言中的诫命发出。有学问的人通常是前一种情况,简单人通常是后一种情况。
因此,首先解释一下出于教义的思维、信和生活是何品质。如今在基督教界,教会的教义声称,唯信得救,爱的生活没有用;还声称,当一个人接受信时,他就称义了;当他如此称义时,自此以后任何邪恶都不再归算给他;因此,人人都得救了,甚至连恶人都得救了,只要他有信,或接受信,哪怕是在生命的最后时刻接受它。因此,那些出于这种教义思考和生活的人忽略了善行,因为他们以为善行不影响人,或无助于人得救。他们也不关心自己思维和意愿的邪恶,无论这些邪恶是与自己相比对他人的蔑视,还是敌意,仇恨,报复,诡诈,欺骗和其它类似邪恶,因为他们以为这些邪恶不会归算给那些因信称义的人。他们心里说,他们不受律法约束,因为主为他们成全了律法,使他们不在诅咒之下,主已将这诅咒担在自己身上了。这就是为何那些根据唯信和由此称义的教义思考、生活和相信的人不在自己的生活中关注神,只关注自己和世界;那些一生中只关注自己和世界的人便与地狱结合,因为所有在地狱里的人都认为良善或邪恶无关紧要。总之,照着那教义生活就是在生活中确认,思想、意愿或实行良善无关紧要,因为拯救不来自这个源头,还确认,如果他们思想、意愿,并且只要不害怕法律,实行邪恶,这也无关紧要,因为诅咒不来自这个源头,只要他们拥有被称为得救之信的信心和倚靠(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115节)。这些人显然是“温的”,因为每当根据这教义来思考和说话,或讲道时,他们就思想、谈论和传讲神,主,圣言,永生;但当脱离教义来思想和说话时,他们就不思想这些主题了。他们通过这种思维仰望天堂,却通过自己的生活与地狱结合;因此,他们在天堂与地狱之间,而在两者之间,或说处于这种状态的人就是温的。这些话是指着当教会之人的信和生活来自教会的教义时,他们的信和由此而来的生活的状态说的。
现在要说一说当教会之人的信和生活来自圣言时,他们的信和由此而来的生活的状态。那些生在接受唯信和因信称义教义的教会之人,多半不知道唯信是什么,也不知道称义是什么意思;因此,当听到所传讲的这些事时,他们就认为意思是要按照神在圣言中的诫命生活,因为他们认为这就是信,以及称义,不更深地进入教义的秘密。当这些人被教导唯信和因信称义时,他们只认为唯信就是思想神和救恩,以及他们当如何生活;称义就是在神面前生活。在教会里,所有得救的人都被主保守在这种思维和信的状态;他们离世之后就会在真理上接受教导,因为他们能接受教导。但前面所说的那些按照唯信和因信称义的教义生活的人就成了瞎子,因为唯信不是信,因此,唯信称义什么都不是。唯信不是信(参看《最后的审判》,33–39节)。
由此可见“温的”是指谁,即那些心里这样想的人:如果我思想、意愿并实行良善,这能说明什么呢?因为这样做并不拯救人,我有信就足够了;再者,如果我思想和意愿邪恶,这又能说明什么呢?因为这样做不会诅咒人。他们就这样放松了对自己的思维和意图,也就是自己灵的一切约束;因为正是灵在思考和打算,实行则与其完全一致。不过,要知道,很少有人照着教义如此生活,尽管讲道者以为所有听他们讲道的人都会如此行,或受他们影响。事实上,按照主的圣治,极少有人这样,因为“温”者的命运与亵渎者的命运没什么两样,他们的命运是,他们在世上的生活结束后,他们从圣言所知道的一切都从他们那里被夺走,然后他们只剩下他们灵的思维和爱。当他们从圣言所拥有的思维被夺走时,他们就成了最愚蠢的;他们在天堂之光中看上去就像外面包着一些皮肤的烧焦的骨架。关于亵渎和亵渎者的命运,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17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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