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96.启8:5.“天使拿着香炉,用坛上的火盛满它”表示属天之爱与属灵之爱的结合。这从“香炉”和“坛上的火”的含义清楚可知:“香炉”是指属灵良善(对此,参看AE 491节),因而也指属灵之爱,因为一切良善都属于爱;“坛上的火”是指属天之爱,因为在圣言中,“火”表示两种意义上的爱,即属天之爱和地狱之爱。“坛上的火”表示属天之爱,因为上面有火的燔祭坛是出于这爱对主的敬拜的主要代表(参看AE 490节);由于主的这爱持续不断,所以经上规定坛上的火要不断烧着,他们要取这火盛在香炉上烧香,这样做是为了代表属天之爱与属灵之爱的结合。
坛上的火要不断烧着,这一点从摩西五经明显看出来:
坛上的火要不断地烧着,不可熄灭。祭司要每日早晨在上面烧柴,并要把燔祭摆在坛上,在其上烧平安祭的脂肪。坛上的火要不断地烧着,不可熄灭。(利未记6:12–13)
这代表主的神性之爱是持续不断和永恒的。
他们要拿香炉,取祭坛上的火烧香,这一点也可见于摩西五经:
亚伦要拿香炉,从耶和华面前的坛上取烧着的火炭;他要把香放在火上。(利未记16:12–13)
民数记:
亚伦从坛上取火,把香放在火上,以此为百姓赎罪。(民数记16:46–47)
这代表,一切挽回祭和赎罪都来自主的神性之爱;同样代表,主垂听并接受拥有这爱在里面的一切;从香升起的烟也代表垂听和接受。
由于可拉、大坍、亚比兰和他们的同伴从祭坛上取火烧香,从而使他们的香炉成圣,所以他们被地吞了之后,经上吩咐他们的铜香炉要拾起来,火撒在别处,要把香炉锤成片子,用以包坛(民数记16:36–39)。这也代表主的神性之爱的神圣。由于香祭从坛上的火获得它们的神圣,所以用凡火献香是亵渎;因此,亚伦的儿子拿答和亚比户被天上的火烧灭,因为他们用凡火献香(利未记10:1–2)。用凡火献香代表出于其它爱,而不是神性的敬拜,出于其它任何爱的敬拜都是亵渎。
引用这些经文是为了叫人们知道,“祭坛上的火”表示主的神性之爱,这爱在天堂被称为神性属天之爱和神性属灵之爱,或属天的神性之爱和属灵的神性之爱;神性属天之爱或属天的神性之爱在主的属天国度,神性属灵之爱或属灵的神性之爱在主的属灵国度。因为所有天堂都分为两个国度,即属天国度和属灵国度;神性属天之爱或属天的神性之爱构成属天国度,神性属灵之爱或属灵的神性之爱构成属灵国度。所有天堂都分为这两个国度(可参看《天堂与地狱》,20–28节);这两种爱构成这两个国度,或所有天堂(HH 13–19节)。然而,必须清楚的是,主的神性之爱在天堂被称为属天的和属灵的,是因天使对它的接受,而不是因它本身的任何分裂;还要知道,属灵之爱来源于属天之爱,如同结果来源于它的有效原因,又如同真理来源于良善;因为属灵之爱的良善本质上是属天之爱的良善的真理。因此,这两个国度彼此结合,在主的眼里为一。但这话是说给那些喜欢探索内层事物之人的。在下文会看到从圣言证实,“火”表示两种意义上的爱。
789.“凡有船在海中的,都因她的奢侈成了富足。它们一时之间就变为荒凉”表因此缘故,凡愿意购买的人都通过天主教的神圣事物而获赦免,因为世俗和短暂的财富换来属灵和永恒的财富;而现在却没有人买了。“因她的奢侈成了富足”表示通过天主教的神圣事物安抚神,或以为用世俗和短暂的货物或财富,他们会换来属灵和永恒的货物或财富;也就是说,用金、银、宝石、珍珠、紫色料和(18:12,13)所列举的其它事物,他们会换来死后的祝福和幸福。“奢侈”表示这些事物,他们声称他们通过那城因“奢侈”而成了富足。众所周知,他们也这样说的。“它们一时之间就变为荒凉”表示由于该宗教的毁灭,今后没有人会买他们的神圣事物。从这些事明显可知,这些话表示上述事物。奢侈之物表示教会的神圣事物,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愿约瑟的地蒙耶和华赐福,得天上的宝物,得太阳所产的宝物,月亮所养成的宝物,永世之岭的宝物,得地的宝物。(申命记 33:13-16)
以法莲是我的宝贵儿子吗?是可喜悦的孩子吗?(耶利米书31:20)
“以法莲”表示对圣言的理解。
锡安的众子比精金还宝贵。(耶利米哀歌4:2)
“锡安的众子”是指教会的真理。此外还有其它地方(如以赛亚书13:12; 43:4;诗篇36:7; 45:9; 49:8; 72:14 ;116:15)。正因如此,凡有船在海中的都通过那城因她的奢侈而成了富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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