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495

495.启8:5,

495.启8:5, 6.天使拿着香炉,用坛上的火盛满它,把它倒在地上;随有响声、雷轰、闪电、地震。拿着七枝号的七位天使就预备要吹。

“天使拿着香炉,用坛上的火盛满它”表示属天之爱与属灵之爱的结合(496节);“把它倒在地上”表示进入那些将要被分离并移走的人所在的低层部分的流注(497节);“随有响声、雷轰、闪电”表示由情感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的紊乱所产生的对良善和邪恶、真理和虚假的推理(498节);“地震”表示教会状态的变化(499节)

“拿着七枝号的七位天使就预备要吹”表示变化按其次序由从天堂而降的流注产生(500节)。

揭秘启示录 #373

373.“尊贵、权柄

373.“尊贵、权柄、大力”表主的神性属天事物。
上一节说过,在圣言中,“尊贵、权柄、大力”这三者当论及主时,也论及属天神性,或神性之爱或神性良善。“尊贵”是这样(参看249节);“大力”或“力量”是这样(参看22节);“权柄”或“能力”也是这样;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及它的地方得以证实。要知道,圣言的一切细节中都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既有论及良善的表述,也有论及真理的表述;除了追求属灵意义的人外,其他人无法将这些表述彼此区分开。通过属灵意义明显可知哪种表述涉及良善或爱,哪种表述涉及真理或智慧;从许多经文可以得知,当论述神性良善时,经上就说“尊贵、权柄、大力”。“权柄”或“能力”也涉及神性良善,这一点可见于马太福音(13:54; 24:30),马可福音(13:25-26),路加福音(1:17, 35; 9:1; 21:27)等。圣言的细节中都有主与教会的婚姻,因此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圣经篇》(80-9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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