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93.“要和众圣徒的祈祷一同献在宝座前的金坛上”表示天堂与那些将要与恶人分离,并得救之人的结合。这从“献香与祈祷”、“众圣徒”、“金坛”和“宝座前”的含义清楚可知:“献香与祈祷”是指通过真理将高层天堂的良善与那些处于来自属灵良善的敬拜之人结合起来(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众圣徒”是指那些通过真理处于良善的人,因而是指那些处于属灵良善的人,这些人被称为“圣徒”(可参看AE 204节);“金坛”是指属灵良善所在的天堂,因为在其上献香的祭坛被称为“金坛”;“宝座前”表示与天堂的结合。“宝座前”表示这种结合(可参看AE 462, 477, 489节)。
这些话表示天堂与那些将要与恶人分离,并得救之人的结合,这一点可从内义上事物的系列,从那些发生在刚才所说的事和接下来所说的事之前的事,以及这些话在内义上的含义清楚看出来。因为这一章和接下来的几章所论述的主题是教会的最后状态,或当它的末日到来,审判即将来临时它的状态。但在描述这个状态之前,要论述那些将要得救之人的分离,他们都由前一章所提到的额上受印的人和穿白袍的人来表示。由于那时这些人与那些将要受到诅咒或被定罪的人一起在各社群中,所以本章描述了他们被分离并得救所用的方法,即:高层天堂首先通过进入属天良善,并由此进入属灵良善的神性流注,然后通过经由合而为一的这些良善进入低层部分或区域的神性流注与主紧密结合;在低层部分或区域,那些将要得救的人与那些将要受到诅咒或被定罪的人一起在各社群中。从高层天堂而出的主的这种流注被那些在世时活在良善中的人接受,因为他们拥有这良善,并通过它与高层天堂结合,从而与那些因活在世上时没有活在良善中,而是活在邪恶中而不能接受这流注的人分离。
这也是主在福音书中所说这些话的意思:
那时,两个人在田里,取去一个,撇下一个。两个女人推磨,取去一个,撇下一个。(马太福音24:40–41; 路加福音17:34–36)
这就是内义上的事物的系列,以及那些发生在刚才所说的事和接下来所说的事之前的事的联系(对此,详情可参看AE 413, 418—419, 426, 489节)。由此可见,这句话,即“他要把香和众圣徒的祈祷一同献在宝座前的金坛上”的灵义是什么,即:高层天堂与那些将要与恶人分离,并得救之人的结合。要与香一同献上的“祈祷”不是指祷告或祈祷,而是指来自良善的真理,祈祷或祷告通过这些真理献上;因为进行祈祷或祷告的,是与人同在的真理,或说这些真理就是祈祷或祷告之人里面的事物;当人照真理生活时,他就不断处于这些祈祷或祷告。在圣言中,“祈祷或祷告”是指人所拥有的来自良善的真理,而不是指嘴上的祈祷或祷告(可参看AE 325节)。
68.“祂的眼睛如同火焰”表示出于神性之爱的圣治。这从“眼睛”和“火焰”的含义清楚可知:“眼睛”是指理解力(参看AE 37节),论及主时是指同在,因而是指圣治(参看《属天的奥秘》,3869, 10569节),对此,下文会详述;“火焰”在论及主时,是指神性之爱。“火焰”之所以表示神性之爱,是因为主在天堂显为一轮太阳,从祂发出的神性如同光,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如同火光,在中间层或第二层天堂如同明亮的白光。那如此显现的,正是神性之爱本身。因此,在圣言中,“火”和“火焰”表示爱,这一点从《属天的奥秘》一书中的说明清楚看出来,即:在圣言中,“火”表示各层意义上的爱(AC 934, 4906, 5215节)。神圣的天堂之火是神性之爱和属于这爱的一切情感(AC 934, 6314, 6832节)。热有两个来源,一个是世界的太阳,地上的一切事物都凭该太阳而生长;另一个是天堂的太阳,也就是主,天使和世人都从该太阳获得其生命的一切(AC 3338, 5215, 7324节)。爱是生命之火,生命本身实际上由此而来(AC 4906, 5071, 6032, 6314节)。火焰是源于至内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光是源于中间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AC 3222, 6832节);原因在于,光在至内层天堂显为火焰,在中间层天堂显得亮白(AC 9570节;以及《天堂与地狱》,116–140节)。当论及主时,“眼睛”表示圣治,是因为当论及人时,它们表示理解力;神性理解力因是无限的,故是圣治。在以赛亚书,耶和华的“眼或眼目、眼睛”并不表示别的:
耶和华啊,求你侧耳而听;耶和华啊,求你睁眼而看。(以赛亚书37:17)
耶利米书:
我必注目好待他们,领他们归回他们的地,我也要建立他们。(耶利米书24:6)
诗篇:
看哪,耶和华的眼目在那敬畏祂的人身上。(诗篇33:18)
又:
耶和华在祂的圣殿里,祂的眼睛观看,祂的眼皮察验人子。(诗篇11:4)
以及其它地方。至于什么是圣治,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67–27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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