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493

493.“要和众圣徒

493.“要和众圣徒的祈祷一同献在宝座前的金坛上”表示天堂与那些将要与恶人分离,并得救之人的结合。这从“献香与祈祷”、“众圣徒”、“金坛”和“宝座前”的含义清楚可知:“献香与祈祷”是指通过真理将高层天堂的良善与那些处于来自属灵良善的敬拜之人结合起来(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众圣徒”是指那些通过真理处于良善的人,因而是指那些处于属灵良善的人,这些人被称为“圣徒”(可参看AE 204节);“金坛”是指属灵良善所在的天堂,因为在其上献香的祭坛被称为“金坛”;“宝座前”表示与天堂的结合。“宝座前”表示这种结合(可参看AE 462, 477, 489节)。

这些话表示天堂与那些将要与恶人分离,并得救之人的结合,这一点可从内义上事物的系列,从那些发生在刚才所说的事和接下来所说的事之前的事,以及这些话在内义上的含义清楚看出来。因为这一章和接下来的几章所论述的主题是教会的最后状态,或当它的末日到来,审判即将来临时它的状态。但在描述这个状态之前,要论述那些将要得救之人的分离,他们都由前一章所提到的额上受印的人和穿白袍的人来表示。由于那时这些人与那些将要受到诅咒或被定罪的人一起在各社群中,所以本章描述了他们被分离并得救所用的方法,即:高层天堂首先通过进入属天良善,并由此进入属灵良善的神性流注,然后通过经由合而为一的这些良善进入低层部分或区域的神性流注与主紧密结合;在低层部分或区域,那些将要得救的人与那些将要受到诅咒或被定罪的人一起在各社群中。从高层天堂而出的主的这种流注被那些在世时活在良善中的人接受,因为他们拥有这良善,并通过它与高层天堂结合,从而与那些因活在世上时没有活在良善中,而是活在邪恶中而不能接受这流注的人分离。

这也是主在福音书中所说这些话的意思:

那时,两个人在田里,取去一个,撇下一个。两个女人推磨,取去一个,撇下一个。(马太福音24:40–41; 路加福音17:34–36)

这就是内义上的事物的系列,以及那些发生在刚才所说的事和接下来所说的事之前的事的联系(对此,详情可参看AE 413, 418—419, 426, 489节)。由此可见,这句话,即“他要把香和众圣徒的祈祷一同献在宝座前的金坛上”的灵义是什么,即:高层天堂与那些将要与恶人分离,并得救之人的结合。要与香一同献上的“祈祷”不是指祷告或祈祷,而是指来自良善的真理,祈祷或祷告通过这些真理献上;因为进行祈祷或祷告的,是与人同在的真理,或说这些真理就是祈祷或祷告之人里面的事物;当人照真理生活时,他就不断处于这些祈祷或祷告。在圣言中,“祈祷或祷告”是指人所拥有的来自良善的真理,而不是指嘴上的祈祷或祷告(可参看AE 325节)。


诠释启示录 #1108

1108.“免得有分

1108.“免得有分于她的罪”表示免得陷入他们那来自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的邪恶。这从“有分”和“罪”的含义清楚可知:“有分”当论及罪时,是指陷入它们,因而变得有罪。“罪”在此是指源于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的邪恶。此处所指的,是这些邪恶,因为巴比伦民族处于这些爱,从而处于源于它们的邪恶。巴比伦民族处于这些邪恶,这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巴比伦民族的人把他们的统治不仅延伸到教会的一切事物上,还延伸到天堂;而且他们还不满足于此,甚至将自己的统治延伸到主自己身上,因为他们将主拯救人类灵魂的能力或权柄转给自己,而这种能力或权柄是主的神性能力本身;主为此目的降世,并荣耀了祂的人身,也就是把它变成神性,以便通过这种方式可以拯救人类。巴比伦人将自己的统治延伸到主自己身上,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因为他们将主的神性能力或权柄,也就是拯救人类的能力或权柄转给了自己,认为主会做他们所意愿的事,却不认为他们应当做主所意愿的事;因此,他们的意愿掌权,主的意愿服务。总之,他们把主从祂的宝座上拽下来,自己却坐了上去,像路西弗一样从心里说:

你心里曾说,我要升到诸天,我要高举我的宝座在天上的众星以上,我要升到高云之上,我要与至高者同等。(以赛亚书14:13–14)

“路西弗”在此是指巴比伦(可参看AE 1029d节)。但现代巴比伦不仅使自己与至高者同等,甚至还高于或超越至高者。由于“巴比伦”所指的那些人处于对自我和世界的爱,超过全世界其他所有人,而一切邪恶都源于这两种爱,最坏的邪恶来自对统治的爱,所以此处才有一个劝诫,就是劝他们从这些人当中出来,或离开他们,“免得有分于她的罪。”一切邪恶都源于这两种爱,即自我之爱和世界之爱(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65–83节);这些爱在地狱掌权作王(《天堂与地狱》,551–565节)。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关于亚他那修教义与这一真理的一致性,即:主的人性是来自自成孕时就在祂里面的神性的神性。主的人性是神性,这一点似乎并未出现在亚他那修教义中,但其实出现了,这从教义中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我等之主耶稣基督,神的儿子,为神,又为人;彼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合为一,乃由于位格为一(其它的,因为它们是一位格)。如理性之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由于灵魂与身体为一,因而是一个人,灵魂如何,身体就如此,所以可推知,既然祂那来自父的灵魂是神性,那么祂的身体,也就是祂的人性或人身,亦是神性。诚然,祂从母亲那里取了一个身体,或一个人身,但祂在世上脱去了这人身,并从父那里披上了一个人身,这个人身是神性人身。该教义说:“依其为神,与父同等,依其为人,少逊于父。”当所指的,是来自母亲的人身或人性时,如此处,这句话也与真理一致。该教义又说:“神与人成为一基督,非由于变神性为人性,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性。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于位格为一。”这些话也与真理一致,因为灵魂不会变成身体,也不会与身体相混,以至于成为身体,而是给自己取得一个身体。因此,灵魂与身体这两者虽然不同,但仍是一人;就主而言,它们是一基督,也就是一个作为神的人。下文会详述主的神性人身。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