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491

491.“拿着金香炉

491.“拿着金香炉”表示属天良善与属灵良善的结合,因而高层天堂的结合。这从“香炉”的含义清楚可知,“香炉”是指出于属灵良善的敬拜,因为香炉里的香代表这种敬拜(参看AE 324节)。“拿着金香炉”表示属天良善与属灵良善的结合,因为站在祭坛旁边的天使拿着香炉,“祭坛”表示出于属天良善的敬拜,“金香炉”表示来自属天良善的属灵良善,“金”表示属天良善。犹太和以色列民族所用的香炉是铜的;献上这些香炉里的香代表出于属灵良善的敬拜,以及同时与属世良善的结合,因为“铜”表示属世良善。故此处“金香炉”表示属天良善与属灵良善的结合。它还表示两个高层天堂的结合,因为至内层天堂的良善是属天良善,中间天堂的良善是属灵良善;因此,当提到这些良善的结合时,所表示的也是这些天堂的结合,因为构成天堂的,是良善。属天良善是对主之爱的良善,并构成最高层或至内层天堂;属灵良善是对邻之爱的良善,并构成在此之下的天堂,该天堂被称为第二层或中间天堂。

在圣言中,“乳香”表示属灵良善,与盛乳香的香炉一样,盛纳之物被视为所盛纳之物,这一点可见于以下经文。以赛亚书:

我没有叫你用素祭来侍奉,也没有因乳香使你厌烦。(以赛亚书43:23)

经上提到“素祭和乳香”这两者,是因为“素祭”,也就是用细面制成的饼,表示属天良善,因此“乳香”表示属灵良善。经上之所以提到这两者,是因为圣言的每个部分都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在里面;也就是说,圣言在论述良善的地方,也论述真理;属灵良善本质上是真理。这清楚表明,“乳香”表示属灵良善,或属天良善的真理。这一点从一起提到“素祭”和“乳香”的其它经文进一步清楚看出来;如在以赛亚书:

使素祭上升,献上乳香。(以赛亚书66:3)

耶利米书:

他们要献上全燔祭和祭物,素祭和乳香。(耶利米书17:26)

“燔祭”也表示出于属天之爱的良善的敬拜,“祭物”表示出于属灵之爱的良善的敬拜;这两种良善也由“素祭”和“乳香”来表示。这同样适用于“素祭和香祭”,因为香祭主要由乳香构成。玛拉基书:

在各处,人必奉我的名献香和洁净的素祭。(玛拉基书1:11)

诗篇:

愿我的祷告如香在你面前蒙悦纳;愿我举手如同晚祭。(诗篇141:2)

因此,素祭上面倒上油,放上乳香(利未记2:1–2, 15)。这样做是为了素祭可以代表属天良善与属灵良善的结合,因为“油”表示属天良善,“乳香”表示属灵良善。

所以又要把乳香放在会幕里的脸饼或陈设饼上(利未记24:7);这样做是因为两种良善的结合,因为“饼”表示属天良善,“乳香”表示属灵良善;因此,当乳香放在饼上时,就代表这两种良善的结合。为了代表属天良善与属灵良善的结合,摆放饼的桌子安在会幕内,献香祭的祭坛则安在另一边。

在没有提到“素祭和乳香”的地方,经上会提到“油和乳香”,“黄金和乳香”,因为“油”和“黄金”,与“素祭”一样,都表示属天良善。以西结书就一起提到了“油和香”:

你拿了我的油和香,摆在它们面前。(以西结书16:18)

以赛亚书提到“黄金乳香”:

示巴的众人都必来到;要奉上黄金乳香,又要宣扬耶和华的赞美。(以赛亚书60:6)

马太福音:

从东方来到刚出生的基督这里的智慧人打开宝盒,向祂献上黄金,乳香,没药为礼物。(马太福音2:11)

“黄金”表示属天良善,“乳香”表示属灵良善,“没药”表示由此而来的属世良善,因而表示天堂的三种良善。这清楚表明,所看到的站在祭坛旁边拿着金香炉的天使表示什么,因为“祭坛”代表属天良善,“香炉”代表属灵良善,两者一起代表属天良善与属灵良善的结合,或也可说,高层天堂的结合,或属天天使所在的天堂与属灵天使所在的天堂的结合。


诠释启示录 #113

113.“这些事是那

113.“这些事是那首先的、末后的说的”表示凭神性人身从初端通过终端掌管一切的主。这从“首先的、末后的”的含义清楚可知:“首先的、末后的”当论及主时,是指祂从初端通过终端掌管一切(参看AE 41节)。在此处和下文,向教会的天使说话的,正是神性人身方向的主,这一点从前一章可以看出来,在那里,同样的话论及人子;人子是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参看AE 63节)。当把经文放在一起进行对比时,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因为前一章描述人子说,只见祂:

在七个金灯台中间,右手拿着七星。(启示录1:13, 16)

在写给以弗所教会天使的信中,经上同样以这些话作为开头:

这些事是那右手拿着七星,在七个金灯台中间行走的说的。(启示录2:1)

前一章如此描述人子:

我是首先的和末后的;又是那存活的;我曾死过;看哪,我是活着的,直到时代的时代。(启示录1:17–18)

在此处写给士每拿教会天使的信中,经上同样以这些话作为开头:

这些事是那首先的、末后的、死过又活着的说的。(启示录2:8)

前一章如此描述人子:

从祂口中出来一把两刃的利剑。(启示录1:16)

在写给别迦摩教会天使的信中,经上同样以这些话作为开头:

这些事是那有两刃利剑的说的。(启示录2:12)

前一章描述人子说,只见祂的:

眼睛如同火焰;脚像擦亮的铜,仿佛在炉中发光。(启示录1:14–15)

在写给推雅推喇教会天使的信中,经上同样以这些话作为开头:

这些事是那眼目如火焰、脚像擦亮的铜的神之子说的。(启示录2:18)

在写给其它三个教会天使的信中,同样的话也是作为开头;对此,我们将在下一章论述。由此可见写给教会的那些话,正是人子说的。由于“人子”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如前所示(AE 63节),所以可知,写给众教会的一切都来自主的神性人身;由此也可知,神性人身是教会全部中的全部,正如它是天堂全部中的全部。此处祂是“首先的、末后的”也表示主凭祂的神性人身从初端通过终端掌管一切。神性人身方面的主是天堂全部中的全部(可参看《天堂与地狱》,7–12, 78–86节,以及其它地方)。主因是天堂全部中的全部,故也是教会全部中的全部,因为教会是主在地上的国。我可以肯定,教会里凡不承认其人身或人性中的主之神性的人都不能进入天堂。承认其人身或人性中的主之神性,就是当想到祂的人身或人性时,要想到祂的神性。之所以要如此想到祂,是因为整个天堂来自祂的神性人身(对此,可参看《天堂与地狱》一书从头到尾的解释;也可参看前面对启示录的解释,AE 10, 49, 52, 8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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