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91.“拿着金香炉”表示属天良善与属灵良善的结合,因而高层天堂的结合。这从“香炉”的含义清楚可知,“香炉”是指出于属灵良善的敬拜,因为香炉里的香代表这种敬拜(参看AE 324节)。“拿着金香炉”表示属天良善与属灵良善的结合,因为站在祭坛旁边的天使拿着香炉,“祭坛”表示出于属天良善的敬拜,“金香炉”表示来自属天良善的属灵良善,“金”表示属天良善。犹太和以色列民族所用的香炉是铜的;献上这些香炉里的香代表出于属灵良善的敬拜,以及同时与属世良善的结合,因为“铜”表示属世良善。故此处“金香炉”表示属天良善与属灵良善的结合。它还表示两个高层天堂的结合,因为至内层天堂的良善是属天良善,中间天堂的良善是属灵良善;因此,当提到这些良善的结合时,所表示的也是这些天堂的结合,因为构成天堂的,是良善。属天良善是对主之爱的良善,并构成最高层或至内层天堂;属灵良善是对邻之爱的良善,并构成在此之下的天堂,该天堂被称为第二层或中间天堂。
在圣言中,“乳香”表示属灵良善,与盛乳香的香炉一样,盛纳之物被视为所盛纳之物,这一点可见于以下经文。以赛亚书:
我没有叫你用素祭来侍奉,也没有因乳香使你厌烦。(以赛亚书43:23)
经上提到“素祭和乳香”这两者,是因为“素祭”,也就是用细面制成的饼,表示属天良善,因此“乳香”表示属灵良善。经上之所以提到这两者,是因为圣言的每个部分都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在里面;也就是说,圣言在论述良善的地方,也论述真理;属灵良善本质上是真理。这清楚表明,“乳香”表示属灵良善,或属天良善的真理。这一点从一起提到“素祭”和“乳香”的其它经文进一步清楚看出来;如在以赛亚书:
使素祭上升,献上乳香。(以赛亚书66:3)
耶利米书:
他们要献上全燔祭和祭物,素祭和乳香。(耶利米书17:26)
“燔祭”也表示出于属天之爱的良善的敬拜,“祭物”表示出于属灵之爱的良善的敬拜;这两种良善也由“素祭”和“乳香”来表示。这同样适用于“素祭和香祭”,因为香祭主要由乳香构成。玛拉基书:
在各处,人必奉我的名献香和洁净的素祭。(玛拉基书1:11)
诗篇:
愿我的祷告如香在你面前蒙悦纳;愿我举手如同晚祭。(诗篇141:2)
因此,素祭上面倒上油,放上乳香(利未记2:1–2, 15)。这样做是为了素祭可以代表属天良善与属灵良善的结合,因为“油”表示属天良善,“乳香”表示属灵良善。
所以又要把乳香放在会幕里的脸饼或陈设饼上(利未记24:7);这样做是因为两种良善的结合,因为“饼”表示属天良善,“乳香”表示属灵良善;因此,当乳香放在饼上时,就代表这两种良善的结合。为了代表属天良善与属灵良善的结合,摆放饼的桌子安在会幕内,献香祭的祭坛则安在另一边。
在没有提到“素祭和乳香”的地方,经上会提到“油和乳香”,“黄金和乳香”,因为“油”和“黄金”,与“素祭”一样,都表示属天良善。以西结书就一起提到了“油和香”:
你拿了我的油和香,摆在它们面前。(以西结书16:18)
以赛亚书提到“黄金乳香”:
示巴的众人都必来到;要奉上黄金乳香,又要宣扬耶和华的赞美。(以赛亚书60:6)
马太福音:
从东方来到刚出生的基督这里的智慧人打开宝盒,向祂献上黄金,乳香,没药为礼物。(马太福音2:11)
“黄金”表示属天良善,“乳香”表示属灵良善,“没药”表示由此而来的属世良善,因而表示天堂的三种良善。这清楚表明,所看到的站在祭坛旁边拿着金香炉的天使表示什么,因为“祭坛”代表属天良善,“香炉”代表属灵良善,两者一起代表属天良善与属灵良善的结合,或也可说,高层天堂的结合,或属天天使所在的天堂与属灵天使所在的天堂的结合。
1121.“并不是寡妇”表示他们并非没有保护。这从“寡妇”的含义清楚可知,“寡妇”是指一个处于对良善的情感,并出于这种情感渴望真理的人。此处“寡妇”表示(没有)保护,因此“不是寡妇”表示并非没有保护,因为良善及其情感不会保护自己,而是被真理和对真理的理解保护;保护女人的“男人”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因而表示真理。男人和女人的婚姻与真理和良善的婚姻之间存在完美的相似性;因为男人生来是对真理的理解,因此这种理解在他里面占主导地位;而女人生来是对良善的情感,因此这种情感在她里面占主导地位。正如良善和真理彼此相爱,渴望结合,对真理的理解和对良善的情感或意愿也是如此。此外,丈夫与妻子的婚姻之爱从真理与良善的属灵婚姻中获得其起源(参看《天堂与地狱》,366–386节)。
此处的“寡妇”与以赛亚书中的具有相同的含义:
你这好享乐、安然坐着的人,现在当听这话,你心中说,惟有我,除我以外再没有别的,我必不坐着作寡妇,也不知道丧子之事。但丧子、寡居这两件祸事转眼之间必临到你。(以赛亚书47:8–9)
这些话也论及巴比伦,并且与启示录中的这些话具有相同的含义,即:“我并不是寡妇,必不见悲哀,因此,在一天之内,她的灾殃,就是死亡、悲哀、饥荒,就必来到你这里。”在圣言的其它地方,“寡妇”表示那些处于良善,但没有处于真理,却渴望真理的人,无论男女,因而表示那些没有免受虚假和邪恶伤害的保护,但仍被主保护的人。这个词也用于反面意义(如在以赛亚书9:17; 10:1, 2; 耶利米书15:7–9; 22:3; 49:10–11; 耶利米哀歌5:3; 以西结书22:6–7; 大卫诗篇68:9; 诗篇146:9; 出埃及记22:21–24; 申命记10:18; 27:19; 马太福音23:14; 路加福音20:47; 以及别处)。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关于主)
就本身而言,生命,也就是神,不能创造出系生命本身或独一生命的另一个人或另一个存在;因为作为神的生命是非受造,延续和不可分割的;由此可知,神为一。但作为神的生命可以从物质中创造出它能存在于其中的不是生命的形式,并赋予它们生命的表象。这些形式就是人;它们因是生命的容器,故在最初被造时,只能是神的形像和样式:凭对真理的接受而为形像,凭对良善的接受而为样式;因为生命及其接受者就像主动和被动一样彼此适应,但不会混合。因此,人的形式,也就是生命的接受者,不是靠自己,而是靠神活着,唯独神是生命;因此,如众所周知的,一切爱之良善和一切信之真理都来自神,无一来自人。因为人若有一丁点生命是他自己的,就能凭自己意愿和实行良善,也能凭自己理解和相信真理,从而索取功德;然而,如果他相信这一点,那么接受生命的形式就会从上面关闭并扭曲,聪明就会消亡。良善及其爱,以及真理及其信就是生命,也就是神,因为神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因此,神在这些里面与人同住。由此可推知,人凭自己什么都不是,只有他从主那里接受东西,同时又承认这东西不是他自己的,而是主的,他才是某种东西;这时,主使他成为某种东西;然而,这不是凭他自己,而是靠着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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