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91.“拿着金香炉”表示属天良善与属灵良善的结合,因而高层天堂的结合。这从“香炉”的含义清楚可知,“香炉”是指出于属灵良善的敬拜,因为香炉里的香代表这种敬拜(参看AE 324节)。“拿着金香炉”表示属天良善与属灵良善的结合,因为站在祭坛旁边的天使拿着香炉,“祭坛”表示出于属天良善的敬拜,“金香炉”表示来自属天良善的属灵良善,“金”表示属天良善。犹太和以色列民族所用的香炉是铜的;献上这些香炉里的香代表出于属灵良善的敬拜,以及同时与属世良善的结合,因为“铜”表示属世良善。故此处“金香炉”表示属天良善与属灵良善的结合。它还表示两个高层天堂的结合,因为至内层天堂的良善是属天良善,中间天堂的良善是属灵良善;因此,当提到这些良善的结合时,所表示的也是这些天堂的结合,因为构成天堂的,是良善。属天良善是对主之爱的良善,并构成最高层或至内层天堂;属灵良善是对邻之爱的良善,并构成在此之下的天堂,该天堂被称为第二层或中间天堂。
在圣言中,“乳香”表示属灵良善,与盛乳香的香炉一样,盛纳之物被视为所盛纳之物,这一点可见于以下经文。以赛亚书:
我没有叫你用素祭来侍奉,也没有因乳香使你厌烦。(以赛亚书43:23)
经上提到“素祭和乳香”这两者,是因为“素祭”,也就是用细面制成的饼,表示属天良善,因此“乳香”表示属灵良善。经上之所以提到这两者,是因为圣言的每个部分都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在里面;也就是说,圣言在论述良善的地方,也论述真理;属灵良善本质上是真理。这清楚表明,“乳香”表示属灵良善,或属天良善的真理。这一点从一起提到“素祭”和“乳香”的其它经文进一步清楚看出来;如在以赛亚书:
使素祭上升,献上乳香。(以赛亚书66:3)
耶利米书:
他们要献上全燔祭和祭物,素祭和乳香。(耶利米书17:26)
“燔祭”也表示出于属天之爱的良善的敬拜,“祭物”表示出于属灵之爱的良善的敬拜;这两种良善也由“素祭”和“乳香”来表示。这同样适用于“素祭和香祭”,因为香祭主要由乳香构成。玛拉基书:
在各处,人必奉我的名献香和洁净的素祭。(玛拉基书1:11)
诗篇:
愿我的祷告如香在你面前蒙悦纳;愿我举手如同晚祭。(诗篇141:2)
因此,素祭上面倒上油,放上乳香(利未记2:1–2, 15)。这样做是为了素祭可以代表属天良善与属灵良善的结合,因为“油”表示属天良善,“乳香”表示属灵良善。
所以又要把乳香放在会幕里的脸饼或陈设饼上(利未记24:7);这样做是因为两种良善的结合,因为“饼”表示属天良善,“乳香”表示属灵良善;因此,当乳香放在饼上时,就代表这两种良善的结合。为了代表属天良善与属灵良善的结合,摆放饼的桌子安在会幕内,献香祭的祭坛则安在另一边。
在没有提到“素祭和乳香”的地方,经上会提到“油和乳香”,“黄金和乳香”,因为“油”和“黄金”,与“素祭”一样,都表示属天良善。以西结书就一起提到了“油和香”:
你拿了我的油和香,摆在它们面前。(以西结书16:18)
以赛亚书提到“黄金乳香”:
示巴的众人都必来到;要奉上黄金乳香,又要宣扬耶和华的赞美。(以赛亚书60:6)
马太福音:
从东方来到刚出生的基督这里的智慧人打开宝盒,向祂献上黄金,乳香,没药为礼物。(马太福音2:11)
“黄金”表示属天良善,“乳香”表示属灵良善,“没药”表示由此而来的属世良善,因而表示天堂的三种良善。这清楚表明,所看到的站在祭坛旁边拿着金香炉的天使表示什么,因为“祭坛”代表属天良善,“香炉”代表属灵良善,两者一起代表属天良善与属灵良善的结合,或也可说,高层天堂的结合,或属天天使所在的天堂与属灵天使所在的天堂的结合。
10.启1:2.“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表示那些从心里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人。这从“作见证”、“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的含义清楚可知:“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对此,下文将详述);“圣言”,或神的话语,是指神性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4692, 5075, 9987节);“耶稣基督的见证”是指对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的承认。“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一点,是因为“见证”表示从心里承认,从心里承认耶稣基督就是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事实上,凡承认主,同时却不承认祂人身或人性里面的神性之人都不承认主;因为祂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而不是在它外面;神性在它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因此,思想主的人身或人性,同时却不思想祂的神性,就像是思想一个从其灵魂或生命中抽象出来的人,这不是在思想这个人。
主的神性在祂的人身或人性里面,它们一起是一个位格,整个基督教界都接受的教义教导了这一点;该教导如下:基督虽为神,亦为人,然非为二,乃为一基督;彼为一,非由于变神为血肉,乃由于使其人性进入于神。合为一;非由二性相混,乃由位格为一。如灵与身成为一人,神与人成为一基督(摘自《亚他那修信经》)。由此明显可知,那些将神性分为三个位格的人当想到作为第二个位格的主时,应该一起想到人性和神性这两者;因为信经上说它们是一个位格,它们如灵与身那样为一。因此,不这样想的人不思想主;不以这种方式思想主的人不能思想被称为父之神性的神性,因为主说: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6)
由于“耶稣基督的见证”表示这种承认,所以经上说:
为耶稣作见证的,乃是预言的灵。(启示录19:10)
“预言的灵”是指教义的生命和灵魂。就圣言的内义而言,“灵”表示生命或灵魂,这一点可参看《属天的奥秘》一书(5222, 9281, 9818节);“预言”表示教义(AC 2534, 7269节);对主的承认是教会中的一切教义的真正生命或灵魂。关于这些事,下文将详述。
“作见证”是指从心里承认,因为所论述的是属灵事物;若不从心里,没有人能为属灵事物作见证,因为他不从其它源头感知它们是这样。为存在于世上的事物作见证就是从知识,或记忆和思维作见证,因为这个人就是如此看见或听见的;但对属灵事物来说则不然,因为这些充满整个生命并构成它。人的生命主要住在他的灵里面,这灵无非是他的意愿或爱,以及由此而来的他的理解力和信;在圣言中,“心”表示意愿和爱,以及由此而来的理解力和信。由此明显可知为何“作见证”在灵义上表示从心里承认。由于“心”表示爱之良善,唯独这良善承认神性真理和其人身或人性里面的主之神性,还由于这良善由“约翰”来表示,所以约翰又说他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在别处也是如此:
那看见的人作了见证,他的见证是真的;并且他知道自己所说的是真的,好让你们也信。(约翰福音19:35)
在另一处:
这就是那为这些事作见证,并将这些事写下来的门徒;我们知道他的见证是真的。(约翰福音2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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