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91.“拿着金香炉”表示属天良善与属灵良善的结合,因而高层天堂的结合。这从“香炉”的含义清楚可知,“香炉”是指出于属灵良善的敬拜,因为香炉里的香代表这种敬拜(参看AE 324节)。“拿着金香炉”表示属天良善与属灵良善的结合,因为站在祭坛旁边的天使拿着香炉,“祭坛”表示出于属天良善的敬拜,“金香炉”表示来自属天良善的属灵良善,“金”表示属天良善。犹太和以色列民族所用的香炉是铜的;献上这些香炉里的香代表出于属灵良善的敬拜,以及同时与属世良善的结合,因为“铜”表示属世良善。故此处“金香炉”表示属天良善与属灵良善的结合。它还表示两个高层天堂的结合,因为至内层天堂的良善是属天良善,中间天堂的良善是属灵良善;因此,当提到这些良善的结合时,所表示的也是这些天堂的结合,因为构成天堂的,是良善。属天良善是对主之爱的良善,并构成最高层或至内层天堂;属灵良善是对邻之爱的良善,并构成在此之下的天堂,该天堂被称为第二层或中间天堂。
在圣言中,“乳香”表示属灵良善,与盛乳香的香炉一样,盛纳之物被视为所盛纳之物,这一点可见于以下经文。以赛亚书:
我没有叫你用素祭来侍奉,也没有因乳香使你厌烦。(以赛亚书43:23)
经上提到“素祭和乳香”这两者,是因为“素祭”,也就是用细面制成的饼,表示属天良善,因此“乳香”表示属灵良善。经上之所以提到这两者,是因为圣言的每个部分都有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在里面;也就是说,圣言在论述良善的地方,也论述真理;属灵良善本质上是真理。这清楚表明,“乳香”表示属灵良善,或属天良善的真理。这一点从一起提到“素祭”和“乳香”的其它经文进一步清楚看出来;如在以赛亚书:
使素祭上升,献上乳香。(以赛亚书66:3)
耶利米书:
他们要献上全燔祭和祭物,素祭和乳香。(耶利米书17:26)
“燔祭”也表示出于属天之爱的良善的敬拜,“祭物”表示出于属灵之爱的良善的敬拜;这两种良善也由“素祭”和“乳香”来表示。这同样适用于“素祭和香祭”,因为香祭主要由乳香构成。玛拉基书:
在各处,人必奉我的名献香和洁净的素祭。(玛拉基书1:11)
诗篇:
愿我的祷告如香在你面前蒙悦纳;愿我举手如同晚祭。(诗篇141:2)
因此,素祭上面倒上油,放上乳香(利未记2:1–2, 15)。这样做是为了素祭可以代表属天良善与属灵良善的结合,因为“油”表示属天良善,“乳香”表示属灵良善。
所以又要把乳香放在会幕里的脸饼或陈设饼上(利未记24:7);这样做是因为两种良善的结合,因为“饼”表示属天良善,“乳香”表示属灵良善;因此,当乳香放在饼上时,就代表这两种良善的结合。为了代表属天良善与属灵良善的结合,摆放饼的桌子安在会幕内,献香祭的祭坛则安在另一边。
在没有提到“素祭和乳香”的地方,经上会提到“油和乳香”,“黄金和乳香”,因为“油”和“黄金”,与“素祭”一样,都表示属天良善。以西结书就一起提到了“油和香”:
你拿了我的油和香,摆在它们面前。(以西结书16:18)
以赛亚书提到“黄金乳香”:
示巴的众人都必来到;要奉上黄金乳香,又要宣扬耶和华的赞美。(以赛亚书60:6)
马太福音:
从东方来到刚出生的基督这里的智慧人打开宝盒,向祂献上黄金,乳香,没药为礼物。(马太福音2:11)
“黄金”表示属天良善,“乳香”表示属灵良善,“没药”表示由此而来的属世良善,因而表示天堂的三种良善。这清楚表明,所看到的站在祭坛旁边拿着金香炉的天使表示什么,因为“祭坛”代表属天良善,“香炉”代表属灵良善,两者一起代表属天良善与属灵良善的结合,或也可说,高层天堂的结合,或属天天使所在的天堂与属灵天使所在的天堂的结合。
502.“这城按着灵意叫所多玛和埃及”表两种地狱之爱,也就是出于自我之爱的统治之爱,和出于对人自己聪明的骄傲的控制之爱或控制欲,它们就存在于不承认一位神,不拜主,也不照十诫生活的教会中。“所多玛”在属灵之义上表示出于自我之爱的统治之爱,这一点很快就会看到;“埃及”在属灵之义上表示出于对人自己聪明的骄傲的控制之爱或控制欲,这一点稍后也会论及;正因所表示的是这两种爱,所以“这城按着灵意叫所多玛和埃及”。这些爱之所以盛行于不承认一位神,不拜主,也不照十诫生活的教会当中,是因为人就生在这两种爱中,随着长大逐渐进入这两种爱,这些爱只能被神救主通过遵行其诫命的生活而被移除;除非靠近神救主,否则它们无法被祂移除;除非人被祂引领,否则无法给予遵行十诫的生活。诚然,它能被给予,但不是里面含有天堂、因而教会的任何事物的生活。遵行十诫的生活只由那为生命的所赐给。而主就是那生命(约翰福音1:1,4;5:26;6:33-35;11:25,26;14:6,19等)。
出于自我之爱的统治之爱,和出于对人自己聪明的骄傲的控制之爱或控制欲是地狱众爱之首,因而教会中的众恶和由此而来的众虚假之首;这一事实如今无人知晓;这些爱的快乐胜过心灵一切愉悦的快乐,是它不为人知的原因,而事实上,按着灵意,它们就是“所多玛和埃及”。“所多玛”就是出于自我之爱的统治之爱,这一点从摩西五经中对所多玛的描述明显看出来:他们想对来到罗得家的天使们施暴;于是火与硫磺如雨般从天降到他们身上(创世记19:1等)。“火”与“硫磺”普表示这爱及其欲望。当这类城市和社群在最后审判之日被倾覆的时候,我目睹了这些事物的发生,看到他们被投入地狱。这些爱及其邪恶就由“所多玛和蛾摩拉”来表示(以赛亚书1:10;3:8-9;13:19;耶利米书23:14;49:18;50:37,40; 耶利米哀歌4:6;以西结书16:46-50;阿摩司书4:11;西番雅书2:9-10;申命记29:23;32:32;马太福音10:14-15;11:23;马可福音6:11;路加福音10:10-12;17:28-29)。
这爱由“所多玛”来表示,这一点在世上尚不为人知;但将这一点牢记在心,当死后进入灵人界时想起它,你就会完全信服。不过,要知道,既有出于自我之爱的统治之爱,也有出于功用之爱的统治之爱;后一种爱是属天,而前一种爱是属地狱的。因此,当一种构成头时,另一种就构成脚,也就是说,当出于自我之爱的统治之爱构成头时,出于功用之爱的统治之爱,也就是通过主而服侍邻舍之爱一开始构成脚,后来则构成脚底,最终被踩在脚下。但当出于功用之爱的统治之爱,也就是属天之爱,如前所述,构成头时,出于自我之爱的统治之爱,也就是地狱之爱,如前所述,一开始构成脚,后来则构成脚底,最终被踩在脚下。然而,世人很难辨别这两种爱,因为它们的外在形式都差不多;不过,可以此来辨别它们:属天之爱存在于那些靠近主,并照十诫生活的人身上;而地狱之爱则存在于那些不靠近主,也不照十诫生活的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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