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490.启8:3.“另有一位天使来站在祭坛旁边”表示天堂与主通过属天良善的结合。这从“一位天使”和“祭坛”的含义清楚可知:“一位天使”是指天堂(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祭坛”是指对主之爱的良善(对此,我们也很快谈到)。“一位天使”表示天使天堂,因为约翰所看到的事物具有代表性。由于天堂无法呈现在他的视野中,所以他看到的是取代天堂的天使,因而是“站在神面前的七位天使”(AE 488节),如前所述;还有“二十四位长老并四活物”,前面(AE 313a, 332, 362, 462节)说明,它们代表天堂;此处“站在祭坛旁边的天使”也一样。约翰所看见的天使代表天堂,因为整个天堂在主面前如同一个天使-人,每个天堂社群也是如此;还因为天使从整个天堂获得他的天使形式,也就是人的形式。关于这一事实,可参看《天堂与地狱》(51—86节),那里完全解开了这个奥秘或内层真理。因此,当一位天使代表性地出现时,他要么代表他所来自的天堂社群,要么代表在一起的许多社群,甚至代表在所论述的天堂和教会的某个特定方面的整个天堂。在圣言中,“天使或使者”表示天上的完整社群,也表示整个天堂(可参看AE 90, 302, 307节)。“站在祭坛旁边”的这位天使表示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因为“祭坛”表示对主之爱的良善,所有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的人都处于该良善。
不要因为在天上看到一座祭坛,就以为那里有什么祭坛,就是诸如以色列民族所拥有的那种;但由于圣言经常提到祭坛,它表示对主之爱的良善和出于这良善的敬拜,所以约翰看到一座祭坛,圣言也是通过约翰来写的,好叫圣言可以处处与它自己一致。由于同样的原因,他看见一座用来上香的金坛,以及香炉和香,它们也很快被提到;以及约柜(启11:19)。因为在天上,有许多代表显现给那些站在下面的人;而实际上,它们并不存在于那里,只是诸如那里的天使正在凭主的流注所思想的那类事物的代表形式;因此,所有这些事物都表示神性事物。例如,动物或活物,也就是基路伯,以及被封了七印的书卷出现了,揭开头四个印时,有马出来了,以及除此之外别的地方提到的其它类似事物。又如此处一座祭坛、一个香炉和香出现了,它们呈现在约翰眼前,因为圣言提到它们,并且它们在圣言中表示神性事物,还因为启示录的圣言也要通过类似事物来写。以色列民族使用了两种祭坛,一种被称为“燔祭坛”,另一种被称为“香坛”;这一种因包了金而被称为“金坛”。燔祭坛代表主和出于属天良善对祂的敬拜;而香坛代表主和出于属灵良善对祂的敬拜。属天良善是对主之爱的良善,属灵良善是对邻之仁的良善。至于祭坛在总体和细节上都代表并表示什么,可参看前文(AE 391节)。
1012.启16:17.“第七位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空气中”表示在思维的一切事物方面所显现的教会状态。这从“倒小瓶的天使”和“空气”的含义清楚可知:“倒小瓶的天使”是指所显现的教会状态,如前所述;“空气”是指思维,在此是指思维的一切,因为此处描述的是教会的最后状态;因此,当这种状态显现时,经上就说“成了”,也就是完结了。“空气”之所以表示思维,是因为通过空气进行的呼吸对应于理解力的思维,就像心跳对应于意愿的情感一样。肺呼吸对应于思维,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它们的运作是同时和同步的,因为人怎样思考,就怎样呼吸。他若静静地思考,就静静地呼吸;相反,他若强行思考,就强行呼吸。他若在自己里面强烈而内在地思考,就会逐渐控制呼吸,还会屏住呼吸。因此,人会改变他的呼吸状态,以适应他思维的一切状态。原因在于,人有两种生命,即理解力的生命和意愿的生命;身体的一切都对应于心智的这两种生命。因此,一般来说,呼吸的生命对应于理解力的生命和由此而来的思维的生命;心跳的生命对应于意愿的生命和由此而来的爱的生命。在圣言中,“灵魂”和“心”就是指这两种生命;在圣言中,经上说“用整个灵魂和整颗心,或用全灵魂和全心”,这句话表示用整个理解力和整个意愿,或用信的一切思维和爱的一切情感。说这些话是为了让人们知道,“空气”表示思维,因为呼吸通过空气进行。
这最后一个小瓶之所以被倒在空气中,是因为人的一切都终止于他的思维。因为一个人在教会,教会的良善和真理,以及爱方面,总之,就是在其属灵、道德和文明生活方面如何,他在思维方面就如何。这一点在灵界尤其明显;当有天使从自己的社群出来,进入不是自己的社群时,他呼吸就会费力,因为他不是出于类似情感来思考。这也是为何当一个地狱灵上升到一个天使社群时,他会呼吸困难,从而陷入痛苦,或陷入幻想和思维的盲目;这清楚表明,一个人如何,他的思维就如何。
(第七诫)
接下来要说一说第七诫,就是“不可杀人”。十诫的所有诫命,和圣言中的一切事物一样,除了至高意义,就是第三层意义外,还涉及两层内义;一层内义近似字义,被称为属灵-道德的意义;另一层意义则较远,被称为属天-属灵的意义。“不可杀人”这条诫命最近似的意义,也就是属灵-道德的意义是,不可恨弟兄或邻舍,因而不可诽谤或诋毁他,或说不可蔑视和羞辱他;因为这样你就会损害和摧毁或扼杀他的好名声和尊敬,这是他在弟兄中间生活的源头,这种生活被称为文明生活。因此,后来他在社会上会活得像一个死人,因为他会被归入卑鄙的恶人之列,没有人与他交往。当这种事是出于敌意、仇恨或报复来做的时,就是谋杀。此外,世上的许多人都将这种生命算作并视为与肉体生命同等重要。在天上的天使面前,摧毁这种生命的人是有罪的,就好像他摧毁了弟兄的肉体生命一样。因为敌意,仇恨和报复呼出谋杀并意愿它;但它们因惧怕法律、抵抗和丧失名声而受到约束和抑制。然而,这三者却是朝向谋杀的努力;每一种努力都像一个行动,因为当惧怕消除时,它就会付诸行动。这些事就是主在马太福音中所教导的:
你们听见有话对古人说,不可杀人;凡杀人的,难免受审判。只是我告诉你们,凡贸然向弟兄动怒的,难免受审判;凡骂弟兄拉加的,难免公会的审断;凡骂弟兄你这蠢货的,难免地狱或欣嫩子谷的火。(马太福音5:21–26)
但“不可杀人”这条诫命被称为属天-属灵意义的更远意义是,不可夺走人对神的信和爱,从而夺走他的属灵生命,这是谋杀本身,因为人凭这种生命而为人,身体的生命服务于这种生命,如同工具因服务它的主因。此外,道德的谋杀就源于这属灵的谋杀。因此,处于这一个的人也处于那一个;渴望夺走一个人的属灵生命的人若不能夺走它,就会恨他,因为他恨此人的信和爱,因而恨这个人自己。这三者,即属于信和爱的属灵谋杀,属于好名声和尊敬的道德谋杀,以及属于身体的属世谋杀,就像原因和结果那样在一个系列中一个接着一个。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